在医生眼里,被刺死的辱母者是如何走向死亡的
2017/3/28 创新医学网

     首发于2017年3月23日《南方周末》的《刺死辱母者》事件,不断在法律、伦理等多角度引发全社会热议。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于欢不能正确处理冲突,持尖刀捅伤多人,致一名被害人死亡、二名被害人重伤、一名被害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

    

     其中死亡的那个人就是杜志浩,侮辱于欢母亲的人。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上尸检鉴定意见,我们看到被刺中的杜志浩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据《南方周末》报道,杜志浩被刺伤离开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后,他自行驾车前往冠县人民医院,而且车上还有其他被刺伤的人。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上的程雪贺的陈述,也指出了杜志浩坐自己的汽车前往医院。

     但在医生看来,提高刀刺伤的抢救效果,关键是早期止血。此时的杜志浩,最重要的是减少活动程度,以避免出血加重。而自行开车前往,并不是一个好选择。

     此时的杜志浩,却完全违背外伤患者处理原则,走上了死亡的第一步。

     腹部外伤失血患者,必须争分夺秒,接受规范处理,先由医护人员量血压、测心率,如果有明显出血,进行局部按压,并进行补液,补充一定的血容量,帮助维持血压和心率。

     报道中表示,杜志浩还因琐事在医院门口跟人发生争执。

     不论出于什么原因,杜志浩与人发生争执,都造成了耽误就诊时间、血压进一步增高、心情激动的后果,而这些又都会加重破口进展,使局部出血加重。这使他走上了死亡的第二步。

     杜志浩对自己伤情处置的每一步都是错误的,简直是一步步走向死亡。

     杜志浩这种外伤性出血患者,早期会由于人体的代偿反应,能坚持一段时间。而一旦出现病情进展,血压明显下降并无法维持,心跳停止,医生基本已经无力回天了。

     这也是No zuo no die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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