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起受贿均与电视剧采购有关,制片方花15%“打点”卫视,腐败购剧谁之过?
2017/2/12 传媒1号

    

     来源 | 成都商报 (2017年2月10日第12版)

     一般的制作企业拍摄一部电视剧花出去的公关、接待费用约为总销售额的5%,而为了登陆一些大的卫视,企业可能要花10%~15%来“打点”。

     近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的一份刑事判决书,让广电系统电视剧采购的腐败再次成为业内关注焦点。

     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以下简称“江苏省广电总台”)卫视频道节目采购部原副主任江红,在采购电视剧业务中,为30家影视公司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贿赂840余万元。

     从此前落马的安徽广播电视台原台长张苏洲、辽宁广播电视台原台长史联文,到近年被抓的部分电视台采购部门负责人、一批行贿人及影视公司,均栽在了电视剧购销的腐败中。

     电视剧购销,这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巨坑”,何以滋生如此严重的贪腐?

    

    

     29起受贿行为,都和电视剧采购有关

     这份江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显示,检方指控江红受贿的29起行为,都与电视剧采购有关,共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现金人民币830.8万元、港币20万元,共计人民币846.969万元。共有30家影视企业卷入江红受贿案,其中更有A股上市公司,如华谊兄弟、新文化、长城影视等。

    

     行贿最低金额为5万元,最高金额是东阳紫骏辉煌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东阳紫骏长河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责人曹某乙,其于2010年6~12月送给江红现金65.8万元。

     判决书显示,2007年7月,被告人江红利用担任省广电总台卫视频道采购部副主任兼采购科科长的职务之便,在采购电视剧业务中,为华谊兄弟谋取利益,在北京收受该公司发行人伊某现金44万元;

     2011年4月,江红利用担任省广电总台营销部节目采购部副主任兼采购科科长的职务之便,为长城影视谋取利益,同年8月在北京新世纪饭店收受该公司董事长赵某甲现金10万元。

    

     一石激起千层浪,资本市场起波折

     值得注意的是,江红这份刑事判决书在资本市场引起震荡。在江红的行贿名单中,因为有上市公司华谊兄弟、新文化、长城影视,以及IPO终止审查企业千乘影视,这几只股票未来的行情不被股民看好。

     实际上,就在去年底,因为涉及行贿,浙江证监局对上市公司浙江华策影视及其董事程圣德出具警示函,原因是华策影视未及时披露公司所犯的单位行贿罪和子公司刑事诉讼事项,时任分管董事程圣德未尽到勤勉尽责义务,未及时了解案情,未主动调查、获取相关资料,未及时向公司履行报告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经查阅发现,2015年12月7日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潘刑初字第00251号刑事判决中显示,被告人余海晴于2011年至2013年任华策影视发行二部总监,主要负责公司电视剧的发行,期间认识了安徽广播电视台总编室主任肖融。

    

     为了给华策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两次将装有现金40万元和80万元的拉杆箱送给肖融(已判刑),共计行贿120万元。

     在肖融帮助下,安徽广播电视台先后采用并播出了该公司制作的《包青天》《天涯明月刀》《面包大王》《命运交响曲》等电视剧。2015年6月3日,被告人余海晴向检察机关投案。

     而早在2014年,肖融因受贿罪被逮捕。记者查询肖融一审判决书发现,肖融2003年至案发担任安徽广播电视台总编室主任,收受贿赂达541万元,涉及剧有《爱情公寓》《爱情自有天意》《娘家的故事》等。

    

    

     并非孤例,或将拉开反腐大幕?

     江红的落马似乎也拉开了江苏广电系统的反腐大幕。就在江红被查同时,江苏卫视节目采购部原主任张彦也被查,张彦的起诉书指控,2010年到2013年期间,张彦在外参加电视节期间,不时有电视节目制作单位的发行人、老总上门“送钱”。

     张彦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这些以“审片费”等名义交到他手中的现金,一般为10万~20万元,最高的一笔则有80万元。

     事实上,在电视剧采购腐败案中,江红和江苏广电系统的涉案人员并非个案。2016年9月18日,淮南市中级法院对安徽广播电视台原台长张苏洲受贿、贪污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决张苏洲有期徒刑14年。

     据澎湃新闻报道,在张苏洲的判决书中,累计涉案金额超过1600万元,其中电视剧采购的受贿占了大头,共有12家电视剧制作公司负责人向其行贿。

    

     原因:电视剧供大于求,滋生购剧行贿行为

     据北京一家影视公司的副总说法,购剧行贿是行业的“潜规则”,最重要原因就是我国的电视剧市场一直是买方市场,供大于求,供求关系严重失衡。当买与不买具有“生杀”大权时,贪腐也就随之滋生。

     行贿手段也不单纯是送钱送礼,针对不同级别的电视台,制作公司的行贿手段也各不相同。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针对地面频道,制作公司会给审片、采购人员送些小礼,但如果想敲开一些大台或者卫视的大门,则会直接给巨额现金。隐蔽性最高的,则是让台领导及其亲属挂名制作甚至入股。

     南方一家影视剧公司负责人透露,一般的制作企业拍摄一部电视剧花出去的公关、接待费用约为总销售额的5%,而为了登陆一些大的卫视,企业可能要花10%~15%来“打点”。现在电视剧卖价越来越高,其实这里面的“灰色成本”占了不小的比重。

    

     对策:收视“对赌”,但越来越遭诟病

     据了解,目前不少电视台已经注意到电视剧购销环节存在的贪腐问题,多家卫视加强了监管,并实行收视率和责任编辑效益挂钩的考核制度、电视剧价格和收视率挂钩的购买制度,即“对赌”协议。

     一旦购买的电视剧质量太差、收视率太低,除了直接撤档外,购剧人员还要承担相应责任甚至面临下岗,影视公司也会相应扣购剧款。

     一家卫视工作人员介绍,“对赌”协议中,如某电视剧,在收视率达到1%时的单集叫价为100万元,一旦收视率低0.1%,电视台将扣除单集购片费10万元。

     如果最终收视率只有0.9%,那每集的单价跌为90万元;若收视率达到1.2%,那每集单价就涨为120万元。

     然而,“对赌”协议也越来越遭人诟病:将收视率作为标准,可能使本就在行业内存在的收视率造假现象更加严重。

     去年年底,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向电视剧收视造假的黑色产业链宣战,其声明中称,当电视剧成为所有卫视频道黄金时段的主打节目后,播出机构便强行要求在购剧合同中,将收视率与购片价格挂钩,引导制作机构去买收视率。

     而在这产业链条上,购买收视率的价格已攀升至每集30万~50万元。以卫视频道每年播出1.3万集电视剧计,全年有40多亿元用于购买收视率。

    

     对于电视剧的购销,人民日报就曾发文呼吁,电视剧交易应该建立更加合理、透明的市场环境,推动电视剧购销公开化,并建立制片公司行业协会,以此增加制片方在交易过程中的话语权,逐渐改变电视台过于强势的不良市场机制。

     此外,不少从业者还建议引入第三方机构,将电视剧交易和采购交由第三方机构运作,在公开公平的交易机制下接受各方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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