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传媒战国策之“粉圈论”
2018/9/17 21:32:25 传媒1号

    

     如果阅读不方便,不妨听语音吧

     1号播音员:李秀文

     1号按

     新势力崛起,老江湖转型,传媒天下上上下下、分分合合,正式进入战国时代。传媒1号(id:zcfhxy)特为“广大盟友”献策属于2018传媒战国策的“八大论”,分别是:

     第一论:行规论(李媛)

     第二论:粉圈论(张答应)

     第三论:下架论(胡言)

     第四论:分化论(香雪兰)

     第五论:集群论(香雪兰)

     第六论:版权论(青枝)

     第七论:资本论(810’)

     第八论:国创论(胡言)

     这篇文章的开篇就遭遇了前所未见的场景。在整理前期资料时,答应联系了很多圈里的朋友,期望获得当下最新鲜的课题资料。我们先后联系了某专业粉丝会的“职业粉头”、经纪公司的“粉丝维护专员”、营销公司的渠道专家、某明星超话版块的管理员、普通粉丝等人。但几乎所有的从业者得知我们要写该选题时,都慎重的发来了“慰问”和嘱咐。主要内容集中在“切勿集中写某家明星粉丝群体的负面新闻”、“小心后台爆掉”,为了佐证其观点,交好的朋友甚至发来了其后台10000+的留言截图以及莫名其妙被划伤的车身报保险时的照片……

     可作为集产学研于一身的专业观察者、评论者——传媒1号的签约作家,文章写是一定要写的。况且答应一开始的文章立意也只在于:对于现当代粉丝群体的客观现象的客观分析,而没想过做价值判断,所以业内好友的友情提醒,特此鸣谢,但也只是增加了对行文中立的小心程度而已,倒还不至于让答应“不敢提笔”。

     总而言之,在这番“奇遇”中我们发现,即便在业内纵横十几年的“老鸟们”,对这一届粉丝的力量也非常“忌惮”,哪怕掌握了艺人资源的经纪公司资源方,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也必须“看粉丝眼色行事”……这些充满着威慑力的现象,让这一届粉丝显得更加神秘、强大。

    

     其实业内对于这届粉丝的忌惮,无论形式如何,内在原因都是一样的,都是源于粉丝群体“第三方权利崛起”。当下明星与粉丝的关系早已突破了“发布者——跟随者”这种基础的单线关系。在当下的明星市场中,当明星聚合起大量粉丝后,明星个体对自己粉丝群体的掌控力会随着粉丝群体的增加而逐步下降,呈现出某种出乎意料的反比关系。当明星的“唯饭”粉丝达到一个数量级后,几乎都会在其粉丝内部形成一个或者多个较为稳定的组织结构,这些“某某官方粉丝会”“某某全球应援会”的组织结构在粉丝群体中“权利极大”,他们甚至拥有对单一粉丝或某群体粉丝的“决定权”:比如因为某种原因,宣布对某某“开除粉籍”。而且这种开除权很容易会获得大部分粉丝的响应,被开除者在粉丝聚合场景中(如微信群、qq群)很快会被千夫所指,并禁止发言,最后被扫地出门。

     除此之外,当下粉丝组织的权利并不仅仅局限于粉丝之间,粉丝们还拥有调动权(组织数量庞大的粉丝流量,集体转发某一内容;或者组织粉丝们攻击某一言论或目标)、组织权(组织具有相同立场的粉丝,另外组建某一粉丝组织。这组织可能是原粉丝组织的功能补充,也可能是原组织的反对者,甚至彼此对立)、物资调动权(八月上旬,某组合选拔获胜者公布的“粉丝应援金额”就曾经引起一片哗然,这其中无数活跃的粉丝群“居功甚伟”;七月下旬,也曾出现过“某粉头喜提海景别墅”新闻)、明星发布内容建议权、决定权(粉丝会对明星官方工作室发布的明星物料不满,集体抗议、或者粉丝方对经纪团队为明星安排的戏路、通告不满,集体抗议;对营销公司的营销物料、营销话题不满,集体抗议)等多项权利。

    

     总之,不管你是否相信,当下粉丝组织的“权利触角”已经可以直达上中下三路:“上”,可以直管明星及其官方工作室;“中”,可以直接“弹劾”明星活动落地的对接公司方案;“下”,可以精确到粉丝群体内部个人,直接宣布“开除粉籍”……不是“粉圈”的人,此时此刻很可能瞪大了眼睛。而且在实际操作中,粉圈这些摄人的权利动用门槛都颇低,理论上只要由粉头发起、并能够呼吁起足够的粉丝响应,且并不触犯平台规则即可生效。

     第三方力量的崛起

     “一个约束力、使用规则并不严谨的娱乐圈新权利集团崛起”,很快就为我们制造了多条新闻。如凭借某部“我”字开头的电影迅速成为舆论热点的某男演员,意外的实现了“流量碾压”。可能包括他本人在内的整个团队,对于“流量担当”这四个字的操作都没什么太强烈的概念,现实是,迅速成立的该演员“超话”板块、微博板块几乎在一夜之间就被百万粉丝接管,粉丝还在两三天之内为其设计、赶制了大量的应援衫、灯牌、宣传物料等物品;另外,据说一周之内,在微信、QQ等社交平台上,就成立了数十个“500人应援群”。怀揣着某种“意外之喜”的心态,该演员学着某些年轻爱豆的样子尝试在各平台上跟自家粉丝互动,结果这名演员在明确表明自己身份的前提下,因为“发送图片不合乎粉丝们制定的规矩”、“发言、状态文字中包含其他演员名字”原因,被自己粉丝在自己的应援板块拉黑并禁言了……被媒体报道有类似经历的演员还有老中青多位。

    

     强横的粉丝除了怼演员之外,怼团队更是日常。迪丽热巴、TFboys、郑爽、鹿晗……影视圈内几乎所有当红演员的团队都曾接受过粉丝的洗礼。除了单纯语言上的攻击之外,粉丝们的“怼”还包含在行动中,比如对该明星代言产品、参与活动的集体抵制行为。对此,营销、宣传公司作为活动的对接方感受颇深。在我们前期走访中,一位在娱乐营销行业摸爬十几年的一位产品经理就怀着深切的情感,给我们讲述了一次让他“终身难忘”的经历。在帮某综艺节目设计营销方案时,整个方案团队做了三个月,其中有一个重要的部分是“话题营销”,借助某位参与明星在节目中的发言设计一个“热词”,并围绕这个话题制作周边、衍生物料等一系列操作。他们又花了两个星期跟节目制作方和明星团队沟通好了相关流程,并签署了书面约定。结果在该话题涉及的第一期节目播出开始,整个项目组微博页面、公司项目页面在十个小时之内收获了“天文数字”的留言,这些留言内容“无论头像性别,文字都常见脏话,还有大量复制粘贴的”。因为粉丝组织宣布“集体抵制”,合作明星、制片方、营销公司只好决定放弃该方案。——这样的故事在我们前期准备期间听到很多。随着时间的发展,这个强大的粉丝权利机构还变的越来越“专业”,我们甚至听到过粉丝团队指着某家营销公司的对接人严厉宣布“我们不跟代理公司和对接公司谈策略”之类的掌故。

     一个游移于甲乙双方的第三方权利崛起,往往其外部成长条件中都有一个重要原因——甲乙双方的放任和纵容。但根据我们上文的描述,这个听起来“上怼天、下怼地、中间怼空气”四处树敌的第三方又是因何而兴呢?

     分析粉丝群体的成长原因,大概可以从内在原因和外在原因两点开始着手:

     内在原因是:在时代培养下,明星、制作结构和粉丝三者之间的权利关系发生了变化。

     以韩国明星培养体系为代表的工业化生产流程杀入明星生产,并同步伴随着资本投资理念的引入,明星的核心盈利点由早期的依靠“作品片酬”变为依靠“产品销售的广告能力”。明星能力取向,由早期主要需要让“导演们”接受,变成了需要让更多“粉丝”接受。因此,针对粉丝的“人气”取代了过去针对专业影视剧组的“演技”和“唱功”,成为明星价值最重要的评判标准。所以这就形成了一个市场现实:当下“明星是谁,他怎么样”是由观众或者粉丝说的算的,而不是由明星自身或发行机构决定的。

    

     粉丝由对明星只有“接受权”,变成拥有“选择权和评判权”的过程近一步激发了粉丝的参与热情和粘性,而这两点也同时催生出海量的明星市场热钱,也正是这些热钱才让明星们获利颇丰。所以为了维持人气,继续享受红利,明星和制作方必须接受“用情绪来讨好观众”的生产习惯,而无力冒着放弃利润的风险同粉丝集合“坚决抗争”。所以,“老公”一大堆,“演员”却没几个。

     外在原因是:集群的粉丝团体实在是太好用了,明星生产方根本无法抗衡诱惑。

     明星方和生产方,拥有一个数量众多、组织严密的粉丝组织,更现实的意义是:实在太好用了。对于大众来说,内容物料的自主转发大概可以分为“好、中、坏”三个评价层级。在一个普通观众的评价系统中,“坏内容”是一定不会主动传播的,“中内容”基本也懒得传播,只有“好内容”才有较大几率获得普通受众的传播和关注。换句话说,明星内容“想要打动非粉丝群体,并获得主动传播”,几率只有“小于等于三分之一”而已;但对于组织严密的粉丝群体来说,明星物料“只要没有让他们很不满意”,基本上都会获得粉丝们狂热拥趸,自主关注,狂热刷屏。甚至那些“稍有不满意”的内容,铁杆粉丝们也会“捏着鼻子认了”,只有“极不满意”的部分,粉丝群体才会奋起抗争……所以,跟非粉丝群体相比,同样的明星内容,获得粉丝群体认可,并主动传播的几率“大于等于三分之二”——在这样的强烈的效用对比之下,哪个明星或发行机构会呆着没事去“剿灭第三方势力”?即便粉丝组织“偶有抵制”或“小闹脾气”,也只是“瑕不掩瑜”而已。

     ——粉丝组织正是借助着这种“内外兼修”的发展条件逐渐成长壮大,最终,成为今天“稍不如意就怼,莫敢还嘴”的第三方势力。

     粉丝神秘的狂热感和疯狂感

     业界能够“清晰分析粉丝组织成长因素”、“了解并实际应用粉丝组织的力量”,甚至“清楚其影响力峰值”的机构或评论者不在少数。但即便如此,这也并不意味着行业专家能够理解粉丝的狂热行为。

     前年,有人传言某粉丝会鼓励旗下粉丝将偶像的名字用文身或者刀片刻画的方式记录在身体上“以示一生真爱”;去年,某男明星乘坐高铁到达某一城市,结果蜂拥而至的粉丝造成了车站寸步难行,该男明星无奈只能从厕所跳窗逃走;去年,男明星现身高校同样造成了海量的人群拥堵,该明星无法下车无奈只能一脚油门溜之大吉;去年,某明星的保姆车停在停车场,工作人员下车后发现车身被人用利器刻上了“xxx我爱你”斗大字眼;从几年前至今,多家整容医院推出了以某明星容颜为模板的整容套餐,某家主刀医师因为连续多天平均每天四台手术,无奈辞职,“实在受不了了”……此外还有大量的“卖房追星”、“退学追星”、“借贷追星”新闻。

    

     在我们这次前期走访中有一位某明星超话版块管理员,她谦虚到“我这还不算夸张的,在粉圈我这只能算是普通”。在这之前她给我们讲述了为了维护自家明星话题热度和热搜排位,她曾经连续一周每天只休息两个半小时,剩下时间都在组织粉丝或自己在微博上为某一话题“刷热度”。这位连续粉某位明星五年时间,最高光的时刻是“官方工作室联系我,并赠送了我一张该明星亲笔签名的电影首映票”,说完她用手指了指她卧室床头上方一个被精心镶嵌好的相框。

     ……

     狂热粉丝对自家偶像的痴迷行为,大概都有以下几个共同特征:

     无偿:无论粉丝追星行为的代价在普通社会大众眼中多么沉重,但其所图的目标基本上都是无偿的,只为了某种排位、热度等虚化的目标。

     自愿:无论付出任何代价,粉丝们的狂热行为都是自愿发起,并本着自愿原则被统一组织行动。

     无视:当一个群体粉丝发起在社会大众看来莫名其妙的狂热行为后,他们很难被负面的评价、不同的观点劝解。反而社会阻力越大,在其小团体内部越会形成“一人孤往矣”的情绪,这种情绪能够鼓舞内部团体成员获得强烈的团体价值认同和个人自我价值认同感,为他们的行为提供更加强大的动力。

     盲目:当粉丝结社,组成一个粉丝集合后。首先会对自家偶像的所作所为形成盲目性(盲目支持),其次会对团队权利范围形成盲目性(如成为某个大明星的粉丝本来是自赋权利,但粉丝却会接受粉丝团体“开除粉籍”的决定)。

     从众:即便粉丝团队发起的某项倡议并不符合单个粉丝的观点或利益,但是为了维持在小团体的地位,通常情况下个体粉丝并不会表示否定,而会支持、服从。

     ——这些行为特征从某种程度来说,已经突破了传播学的研究范围。所以无论是传播业内的专家还是社会大众都很难理解并准确分析狂热粉丝的行为动机。这些行为特征更适合在社会学和群体心理学层面寻找答案。

     粉丝现象不止是传播学现象,

     更是社会学和心理学现象

     首先,在社会学中,有一个“圈层”概念。

     不同的社会圈层,向外传播或接受外来文化时,表现也会有所不同。例如城市文化由于文明程度较高,所以城市潮流容易向乡村传播。但乡村文化则较难向城市传播,因为乡村文化依托的物质基础是农村环境独有的农业背景。

     所以,不同时代、不同环境、不同爱好的人,由于其关注内容和特点不同,就形成了认知差异。也就是所谓的“代沟”或“文化鸿沟”。

    

     “某明星的粉圈”就是一个独立的信息圈层。参与这个圈层的成员在选择加入时,内心都会认同“我的爱豆是最好的”,“最好”认知就会让该圈层成员认为“别人(明星、粉丝)不好”,产生某种认知优越感。但这种优越感又很难在实际传播中获得社会认可,说服全社会去崇拜某个单一明星。

     ——而这种“圈层传播受阻”就会形成第二个传播心理学现象:信息孤岛。

     粉丝们“无处安放的表达欲,被冷眼相待的崇拜感”无法向外界发散,这些传播欲望就只能向“同好”传播——所以粉丝们会立即抱团结社、组建“某某应援会”。但一旦粉丝结舍聚集,关于自己偶像的新信息、新动向、新魅力就会在粉丝小团体间高度集中,本着对自家偶像产生的天然好奇心和崇拜感,粉丝很容易会在密集时间里被偶像信息填充生活。

     ——如果信息长期处于被指定的范围中,被传播人信息视野会越来越局限,涉猎面变窄,片面认知将被放大,不知不觉间给自己制造了一个封闭的信息茧房。在粉丝们的信息茧房中,毫无疑问,最醒目的东西肯定就是四壁贴满了自家偶像的巨幅照片。

     一旦茧房合拢,粉丝之间就会形成:1、内部社交关系层级化。2、信息获取渠道、内容封闭化。3、进而导致思想极端化和价值认知固定。最终,演变成今天我们看到的极端追星和让人瞠目结舌的粉丝行为,形成侯群的“集体无意识”效果。

     1号结语

    

     篇幅已经很长,我们就快些结尾。在当今社会中,自由、平等、法制是我们社会的主旋律,粉丝喜欢哪个偶像,只要不违法、不缺德,理论上来说都是他们的自由,别人无权干涉。但一旦踏过红线,也一定会受到全社会的抵制。

     可毕竟“盲目”不是一个好东西。铁杆粉丝们要是不想陷入“盲目”的陷阱,或许只要想清楚一个问题就能规避风险:人生是自己的,生活也是自己的,铁打的人生,流水的偶像。此刻的行为在保证不犯法、不缺德后,是否践行了自身的最大人生价值,若干年后是否能够做到“肯定不后悔”呢?——这些问题,终归要有个答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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