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地方融资平台变身避监管
2014/1/1 瞭望智库

     瞭望智库在近期调研中发现,一些地方融资平台存在“变身”应对甚至逃避政策监管的行为,包括退出监管名单、新设子公司、在保障房项目上“搭便车”等,导致地方政府负债率进一步提高,地方债风险加重。

     此前,银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强2013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为金融机构把握平台贷款、证监会监控城投债提供依据。

     瞭望智库从监管部门获悉,《意见》中列出一串包含近200家地方平台的名单。榜上有名的城投公司及其子公司发债受到严重限制,该类公司及其担保企业的私募债的发行备案被各地交易所基本禁止,通常都会被劝退。

     不过,中部几个省份的城投公司负责人均向瞭望智库透露,名单上的不少城投公司已采用多种手段“除名”,一些甚至已重新具备发债资格。一位负责人明确表示,省政府已就此对部委进行了长期“游说”,“除名”是借化解之名,行运作之实。

     《意见》规定,融资平台退出需满足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条件:资产负债率降至70%以下、自身现金流100%覆盖贷款本息、各债权银行对融资平台的风险定性全覆盖、存量贷款的抵押担保、贷款期限、还款方式等已整改合格等。

     但前述城投负责人表示,其所在的省级平台目前注册资本60亿元,第一主业为铁路、汽车、建材等领域的投资管理,第二主业为房地产开发,下属8家全资子公司和5家控股公司、40多家参股公司。由于投资回收期偏长,资产负债率一度高达95%以上。

     在省政府划拨土地、隐性注资以及与监管部门沟通等一系列“运作”后,截至2013年6月,该平台资产总额超360亿元,负债总额降至约230亿元,资产负债率降至约60%。

     此外,该省建设厅、财政厅等多部门会商,正拟由该省级平台出资设立省建投公司,先期作为全省保障房项目的省级融资主体,统一承接当地国开行保障房项目的过桥贷款。

     对于拟建的建投公司,前述负责人称,是“干干净净”无历史债务的新公司,能承接原平台因债务受限的重点业务。譬如,证监会将允许其发债,同时也完全符合银监会对平台信贷的监管要求。

     借壳实现“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新省级平台还能带动资金链更为紧张的市、县级平台。市、县平台以资本金形式注入这一新省级平台,后者再以更多资金注入前者的保障房项目公司。

     资金从市、县平台到省级新平台,再到市、县平台的循环,能解决市、县平台所受的更为严厉的政策监管,掩盖更为严重的债务风险。

     瞭望智库了解到,新省级平台、市县平台与保障房项目公司将签署协议,明确在项目公司清算时,市县平台以其在新省级平台的原始出资额,等额置换新省级平台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不再享有项目公司和新省级平台的股东权利,也不享有或承担项目公司收益或亏损,所有权利最终收归省级平台。

     专家表示,从省级平台退出监管名单,到新设省级平台“还原本来面貌”,再到联合市、县级平台助力其借道筹资,中央政策在此类“体系创新”中已逐渐失去监管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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