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两次给习大大讲反腐?
2014/10/15 瞭望智库

     智库导读

     只有少数学者在几年后还会被再次选中授课,如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现任院长高培勇、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薛澜、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研究员蔡昉等,其中高培勇在2010年两度登上中南海讲台。而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的所有18次集体学习中,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所长、“中国历史上的腐败与反腐败”重大课题主持人卜宪群曾分别于2013年4月和2014年10月,两次走进怀仁堂。

     两次授课

     到目前为止,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已进行了18次集体学习。最近的第十八次集体学习,主题为“我国历史上的国家治理”,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卜宪群,为习近平等中央领导同志讲解了中国古代治国经验和教训。

     实际上,这不是卜宪群第一次中南海授课。在去年的第十三次集体学习中,他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所长房宁一道,已就我国历史上的反腐倡廉问题为政治局授过一次课。

     政治局集体学习制度的设立,始于2002年,至今已进行95次集体学习,平均每隔40多天一堂课。12年间,160余位全国各领域的顶尖专家学者汇聚中南海怀仁堂,先后成为这个特殊课堂的讲师。在这里,学者的研究成果得以完整而系统地阐释,进而影响着政治上的决策;中共领导层集体学习的内容,也隐现着中国下一步的发展方向。

     其中,只有少数学者在几年后还会被再次选中授课,如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原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现任院长高培勇、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薛澜、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研究员蔡昉等,其中高培勇在2010年两度登上中南海讲台。而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的18次集体学习中,卜宪群分别于2013年4月和2014年10月两次走进怀仁堂。

     “中国历史上的反腐倡廉”,是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的新题,也是反腐败问题首次作为集体学习的主题。习近平同志曾多次提及从传统文化与历史中汲取国家治理的智慧,“我国历史上的国家治理”,也是政治局集体学习的又一个新话题。

     卜氏观点

     卜宪群是“中国历史上的腐败与反腐败”重大课题的主持人,尝试以宽广的学术视野来观照中国廉政文化的缘起与发展。《深刻借鉴我国历史上廉政建设的经验》一文一度引起了强烈关注。梳理卜宪群观点:

     他认为,整个传统社会的廉政文化都无法回避法家所奠定的基础。

     卜宪群说,“中国古代廉政文化产生时间很早。文明诞生之初的氏族首领已经注意到了在公共事务管理过程中对自身素质的要求。”《尚书·皋陶谟》中提出的所谓“九德”,也主要是针对为官者的素质要求。《皋陶谟》是传统“民本”思想的渊源所在,也构成了中国古代廉政制度、行为、思想的深层次价值观,是古代廉政制度形成的重要文化基石之一。

     春秋战国是中国古代国家形态发展的一个重要转折时期。这一时期廉政文化发展的一个突出特点是政治家、思想家们关于“廉政”问题的思考多姿多彩。齐相晏婴说:“廉者,政之本也。”(《晏子春秋·内篇杂下》)。晏婴还与齐景公专门讨论过“廉政”问题。晏婴认为,廉政能否持久,关键在于各级官吏能否做到坚守美德,出污泥而不染,做廉洁的表率。

     这个时期廉政文化中最引人注目的成就,首推法家的廉政文化学说。法家从人具有贪欲的天性出发,既主张从制度上设官分职,加强监督,防止腐败的产生,也主张从道德的层面对包括君主在内的各级官僚进行教育。

     “法家的廉政文化思想较之以前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不仅春秋战国之际列国的廉政制度、廉政教育乃至官吏的廉政行为的深层次价值观念在法家思想中大都可以寻到踪迹,而且整个封建时代的廉政文化也都无法回避法家所奠定的基础。”

     他谈到,廉政社会文化建设应当包括三个层次。

     卜宪群在接受采访时曾指出,中国古代廉政文化建设大体包括廉政制度文化建设、廉政思想文化建设和廉政社会文化建设三个方面。

     战国秦汉以降,廉政建设由原先的道德追求向制度层面转化,国家围绕如何在政权体制中反腐倡廉作出了许多精密的设计,并在法律法规、监察监督、行政管理上得以体现。由此,廉政设计和建设也成为古代政治家的政治理念之一,这种理念既是廉政制度文化推动廉政制度建设的反映,反过来也丰富并发展了廉政制度文化的内容。

     廉政社会文化建设应当包括三个层次:第一,统治级通过政治宣扬在全社会倡导廉洁为政的社会风气。被统治阶级确立为正统思想的儒家思想,对古代社会廉洁风气的形成有着重要意义。儒家经典中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家国同构思想,由孝推及忠、廉的家庭伦理与政治伦理相结合的思想,使廉政文化中的若干因素普及到社会中的个人和家庭。

     第二,社会大众形成的舆论监督。在中国古代廉政社会文化的发展过程中,社会舆论构成了廉政文化的独特内

     容之一。这种舆论表现为社会大众自发地对贪官污吏的鞭挞和对廉洁为政者的歌颂。如东汉末年太学生奔走呼号,揭露腐败政治。

     第三,各种旨在惩恶扬善的艺术表现形式。中国古代的民歌、民谣、诗赋、小说、绘画、雕塑、戏剧等多种艺术形式中,都有丰富的廉政文化内容,它们在社会中的传播,有力推动着整个社会廉政氛围的形成。

     他表示,如果“只知有私不知有公”,“豪奢逾度”,再多的薪水也不能振作吏治。

     卜宪群提到,中国历史上职业化的官僚队伍自战国以后建立,为保障这支队伍的高效运行,廉政制度建设不可缺。我国历史上的廉政制度建设是一个长期发展过程,内涵十分丰富,包括官吏选用与管理制度中的廉政保障制度、监察与权力制衡制度、乡论及舆论监督制度、奖惩与养廉制度等等。

     群众的“谤言”,“足以补官之不善政”(《国语·齐语》),这是一种智慧的认识。我国历史上注重以民众的舆论来监督官吏的廉政行为,此举逐渐受到统治者的重视,并将其吸收到廉政制度建设中来。自汉代开始,个人家庭孝悌等伦理行为,勇敢、节俭、廉洁、济贫、正直等形成的地方声誉,是国家选拔官吏时的重要参考,这在当时称为“乡举里选”(《后汉书·章帝纪》),这些舆论又称为“乡论”(《后汉书·陈寔传》)。东汉后期规定,州县官治理不善,老百姓给他们编“谣言”者,一律免官。我国历史上有风闻奏事、举报,自汉至清普遍存在,是廉政管理的一个有效办法。

     奖廉制度既有行政制度也有法律制度,是保障官吏廉洁从政的方法之一。历代都有对廉吏的褒奖制度,考核优秀者将获得升迁、超迁、增秩、赐爵、赏金、画像、立祠、下诏书表扬、死后谥号评定、追赠荣誉官职以及上朝特殊待遇等表彰。

     俸禄与廉政的关系是历史上官吏管理的一个经常性的话题。汉代就有很多人抱怨俸禄不足,特别是低级官吏。汉宣帝自己也说,这些小吏很勤劳,但俸禄太薄,让他们不侵吞老百姓,难呀!东汉开国后就着意提高了俸禄。北魏初期,官吏基本没有俸禄,贪污成风。一个人单身去做官,回来时满载而归。孝文帝太和八年(公元484年)正式制定了班禄制度,给各级官吏发放固定俸禄的同时,制定了十分严厉的法令防治贪污,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腐败。

     北宋及清朝也试行过高薪养廉制度,不过最终都以失败告终。雍正二年(公元1724年),朝廷推行“耗羡归公”和“养廉银”制度(《清朝文献通考·田赋考四》),但是养廉银京官没有,后虽有补贴,仍大大少于外官,京官向外官的索贿由此半公开化。后来养廉银的发放也因国家财政亏空等因素遭到各种克扣,贪贿之风仍在盛行,重蹈了北魏的覆辙。

     他尤其指出,廉政意识与国家意识分不开。

     卜宪群评价,中国古代社会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宗法血缘关系残留严重,并且血缘与政治的关系很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国家建立后,也没有彻底打破这种关系。而历代统治者正是充分利用了这个特点大力宣扬“孝亲”、“忠君”的“家国同构”观念,从这个角度培养、教育官吏的爱国意识,而这种意识对于官吏的政治行为又有深刻的影响。

     家国同构意味着个人、家庭与国家紧密相连,家是国的缩小,国是家的放大。家国同构使政治权力制约和血缘关系的道德制约实现双向互动,加强国家的向心力和凝聚力,维持社会稳定。《孝经》既强调父权又强调君权,使“事君”与“事亲”完美结合。按照这种政治伦理,“事亲”与“事君”一致,“事家”与“事国”一致。

     在家国同构政治伦理氛围中成长起来的官吏,其中也有不少人很自然地把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视为己任,将自身的行为与家庭、宗族、国家的前途相联系,把孝和忠、廉完满地结合起来。而国家也希望通过旌表个人、家庭、宗族的方式来激励为政者养成高尚气节,廉洁从政。

     家国同构迎合了历朝历代“天子”“私天下”的思想本质,中国古代王权下的廉政文化的实质本来就是维持统治集团、官僚阶级的利益,几千年中国历史就是专制者因专制上台又因专制垮台的死循环。

     附:卜宪群旧作《继承弘扬我国历史上的优秀廉政文化》,2013年5月23日发表于《光明日报》

     文章链接:

     http://fanfu.people.com.cn/n/2013/0523/c64371-21585813.html

    

    

    http://weixin.100m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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