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起草的法规让苹果谷歌吓破胆,现在又说公司可能消失
2019/3/8 19:21:00正和岛 正和岛故事汇

    

     封面图:视觉中国

     编辑:亚比

     只要稍加留意,便会发现从去年某个时候开始,很多网站会不约而同地弹出内容相近的提示,要求用户选择接受某某条款,才可继续使用。

     对普通人来说,这只是为了获得信息而承受的一个微不足道的成本。但对谷歌、Facebook、苹果,甚至阿里、腾讯这些互联网巨头来说,这条弹出内容背后隐藏的,是前所未有的巨大监管压力。

     2018年12月,意大利监管机构向Facebook开出1130万美元罚单,指控社交巨头误导消费者使用隐私数据;今年1月,法国方面指控谷歌非法向用户推送信息,罚款5000万美元;在奥地利,已有用户投诉苹果、亚马逊等8家科技公司不当存储数据。若投诉获得支持,这些公司将面临总计高达188亿美元的天价处罚。

     各种天价罚款的出现颇有愈演愈烈之势,而它们背后都指向同一条法理依据,欧盟在2018年正式实施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即GDPR。

     正和岛《决策参考》日前采访了参与起草GDPR的牛津大学互联网研究所教授舍恩伯格。他认为GDPR是一部“革命性”的监管法规。其深远意义远不止于监管措施对互联网巨头的更严约束、维护市场的竞争性,而是有可能唤醒更多个人与公司对数据归属权的清晰意识,从根本上改变对未来互联网、乃至未来商业的理解。

     舍恩伯格更为激进的观点,是认为公司这个出现了多个世纪、推动人类商业与文明发展的组织实体即将迎来巨大变革。在他看来,从对人类经济活动影响的重要性来说,在数据充分流动的背景下,公司一定会让位于市场。

     由此,舍恩伯格在《数据资本时代》(Reinventing Capitalism in the Age of Big Data)一书中强调了公司组织变革的必然性与紧迫性。他大声提醒企业,应该为“企业组织结构引入市场DNA”,“选择成为一个混合体:部分是公司、部分是市场”。唯有这样,才可以在数据大潮席卷时代的时候,适应并继续生存下去。

     以下为正和岛专访内容,节选自2019年《决策参考》1、2月合刊:

     正和岛:如果我说错的话,请纠正。你在书中提出公司和市场两者间的关系,认为公司最终的形态就是被市场取代。我在这里面看到了科斯的影子。科斯认为企业与市场的边界,是由交易成本决定的。你认为在科技不断发展的前提下,市场这种机制的交易成本,一定会低于企业吗?我希望听到更多你对市场与企业两者关系的论述,当然,是在数据科技高度发展的背景下。

     舍恩伯格:我们并不是说公司会完全消失,但确实认为相对于市场,公司这种协调人类活动的大型组织单位会衰退掉。过去两个半世纪里公司之所以崛起,正是因为信息在公司中的流动变得更顺畅、更有效(如会计等工具的出现)。这就让公司比市场更具优势。

     而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把这个过程反转了过来:如今市场正在赶超公司,也就意味着公司在相对衰退。随着数字化创新,我们认为市场的交易成本一定会低于公司;至于成本具体低多少,以及这一切会以多快的速度发生,取决于一个经济体对数据市场概念的接受程度。而社会更接受这个概念,就可以为民众提供更多的福祉。

     正和岛:作为观点的理论背景,你在书里用了相当的篇幅讨论了经济学。我好奇的一点是,你觉得自己的经济学理论受哪些学派的影响比较大?新古典?凯恩斯主义?还是奥地利学派的哈耶克?

     舍恩伯格:这本书是想让人从全新的视角看待市场与公司的角色,它更多是植根于微观经济学而非宏观经济理论。书中确实提到了价格的角色(即哈耶克的观点),但也指出丰富的数据会像润滑油一样,驱动市场发挥作用,所以价格的作用会被取代,至少会被部分取代。

     本书也指出,市场作为一种社会协调机制,出现的时间要远早于现在的西方金融资本主义。鉴于此,书中对市场的观点也与新古典经济学不同。

     我本意并不是要挑这些经济学理论的错,但你在此处列出的经济学理论,其实都是在非常特定的条件下(也就是金融资本主义框架下基于价格的市场)去谈论市场与公司。而本书的观点恰恰是,这种特定的环境正在消亡,未来会在很大程度上被拥有丰富数据的市场所取代。

     正和岛:累进数据共享授权,强制性地让大公司将收集到的数据共享出来,分享给小公司。这个想法是你的独创吗?最初的起源是什么?学界有没有人挑战过你的这个想法?如果有,分歧在什么地方?

     舍恩伯格:实际上这个提法并不新鲜,有专家曾就搜索引擎的数据展开过讨论(本书中有所引用)。政府时不时也会采取这种措施。例如,在谷歌收购旅游软件公司ITA的时候,美国政府曾强令谷歌与其他公司分享数据。

     所以这个提法已经出现了一段时间,而且也被证明有不错的效果。我们想做的是让这种提法变得更具普遍性,更具累进性(progressive),从而让大公司比小公司分享更多数据,让创新的种子播撒得更深远。

     正和岛:关于数据的收集和共享,欧盟实施GDPR是监管与行业近年来关注的重点之一。你是否参与了GDPR相关法规的制定工作?你个人对GDPR的总的看法是?

     舍恩伯格:我确实参与了这其中的工作。和之前的《数据保护条例》(DPR)相比,欧洲现在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可以说是革命性的一步。新规整合了一些有意思的功能,但它在隐私保护上不会有太大的突破。

     正和岛:由于GDPR的实施,谷歌、Facebook、苹果,这些大公司收集数据的行为去年在欧洲被极大程度地遏制了。如果类似的监管机制遏制企业收集数据,那会不会阻碍你有关数据累进共享设想成为现实?——因为监管的限制导致收益降低,企业收集的数据有可能越来越少,最后会缺少有价值的数据共享。

     舍恩伯格:不会。我们在书中明确指出,“累进数据共享授权”强制企业分享的是非实名数据,不分享个人数据。

     正和岛:从另一个方面来讲,监管机构对技术的了解总是弱于科技公司,而中小企业又没有资源去验证分享数据的有效性。在这方面你有没有担心自己的提议难以实施?

     舍恩伯格:没有。在过去十多年的时间里,谷歌被强制分享数据,是通过某个应用程序接口完成的(API)。这证明数据分享确实可以实施起来。给强制的程度加上“累进”二字,就意味着小公司(例如市场份额不到10%的)就不用必须分享数据,所以这对它们来说也不是负担。

     另外,应用数据的工具正变得越来越成熟、越来越便宜,这也为实操打下了基础。这就跟50年前的情况差不多,当时人们说计算机只对大公司有用,而现在人人都随身携带一部“超级计算机”,也就是智能手机。

     正和岛:那我的下一个问题是,在重新发明资本主义的大数据时代,中小企业可以做些什么保护自己的利益。欧盟内部有没有相应的例子?

     舍恩伯格:中小企业生存的关键不是保护,而是创新,只防守是不行的。中小企业必须向前看,也就是创新。如果可以创新,它们就能与大公司同台竞技。例如瑞典的流媒体音乐服务Spotify,它就抢了苹果不少生意。

     正和岛:无论是从规模、监管方式、意识形态上说,不能不说中国与欧盟两个市场有很大区别,你觉得中国有可能在大数据时代重新发明资本主义吗?亦或重新发明社会主义?

     舍恩伯格:你说得没错。在现在这个新经济阶段,中国的优势很大。西方社会也许会陷在过时的金融资本主义概念中无法自拔(你可以看看特朗普的政策),中国也许会大胆前进,允许并接纳有大量数据的市场,发展壮大。

     而且,它本身无关“姓资姓社”的讨论,它是数据时代更为适宜的政策。因为数据丰富的市场可以帮助人们协调经济活动。它本身就是一种社会性创新,可以改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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