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 |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世界避孕日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2016/9/21 16:42:50卫生计生委妇幼司 妇幼健康服务

    

     国卫办妇幼函〔2016〕9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人口计生委:

     为提高育龄人群安全避孕意识,唤起全社会对生殖健康的关注,减少非意愿妊娠和不孕不育的发生,国家卫生计生委和中国计生协将以9月26日“世界避孕日”为契机,在全国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主题、目标人群

     (一)活动时间:2016年9月26日。

     (二)活动主题:知性智行——爱要有一套。

     (三)目标人群:育龄人群,重点关注青少年群体。

     二、活动内容

     (一)营造关爱氛围。各地要精心组织开展世界避孕日主题宣传活动,结合“青春健康”工作理念和方法,根据统一主题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群众性宣传活动,倡导青少年在两性关系中树立平等、尊重和负责任的态度,掌握一套生殖健康科学知识和安全、有效的避孕方法,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提高青少年健康和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提供服务信息。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形象生动地宣传科学、全面、安全的生殖健康服务和避孕信息,宣传卫生计生系统为促进青少年生殖健康开展的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公布国家免费避孕药具的领取途径和发放点,公布开展避孕节育咨询服务和开展青少年保健门诊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公布青春健康俱乐部服务网点。

     (三)完善服务机制。随着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城镇化步伐加快、流动人口增多,育龄人群药具需求日趋多元化,对避孕药具发放服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各地要以世界避孕日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创新避孕药具发放服务体系,针对群众需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满足育龄人群需求,努力提高育龄人群生殖健康水平。

     (四)活动宣传海报。请各地自行下载2016年“世界避孕日”主题宣传活动海报,链接http://www.nhfpc.gov.cn下载使用。

     三、工作要求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各级计生协会联系,发挥各自优势,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办好宣传活动。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于10月30日前将500字左右的文字总结和4张高质量活动照片电子版发送至中国计生协电子邮箱。

     国家卫生计生委联系人:妇幼司 邵瑜、张明华

     电话:010-62030834、62030608

     中国计生协联系人:国际合作部 李立鹤、马丽华

     电话/传真:010-55602781

     电子邮箱:icd_cfpa@163.com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6年9月13日

    

     2016年“世界避孕日”主题宣传活动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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