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大重磅政策前后出,原来辅助用药监管只是第一步!
2016/7/19 中睿医药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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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辅助用药管理

     7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辅助用药管理的通知》,规范本区医疗机构辅助用药管理。文件不仅列出50个辅助用药目录,而且对辅助用药作出明确定义,并对辅助用药的管理采用全新的监管方式。

     定义临床辅助用药是指有助于增加主要治疗药物的作用或通过影响主要治疗药物的吸收、作用机理、代谢以增加其疗效、降低毒副作用的药品;或有助于疾病或机体功能紊乱的预防和治疗药品。主要分为增强组织代谢类、活血类、神经营养类、维生素类、电解质类、自由基清除剂、免疫调节剂、新型糖类输液类、肠内外营养类、其他类等十类。

     分级管理文件公布了自治区第一批重点管理辅助用药目录50个品种,分为和临床限制使用(12种)和重点监控(38种)两类。并实施分级管理,不同级别医生的辅助用药处方权不同,不得越权开具使用。同时限制使用类辅助用药不得纳入临床路径管理。

     处方点评除了分级管理与规范,还实施专项处方点评,医疗机构消耗金额排名前二十位的辅助用药全部纳入本机构处方点评范围。并强化点评结果运用,医疗机构应当对辅助用药不适宜率超过10%的处方或住院医嘱实施预警。对连续三个月均进入本机构消耗金额前二十位,且第三个月用药不适宜率仍然超过10%的辅助用药,属于重点监控类的,应当及时调整为限制使用类;属于限制使用类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且本年度内不得恢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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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立医院医疗控费

     与辅助用药的通知几乎同步公示的还有由内蒙古卫计委、发改委、财政厅和人社厅联合发布的《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实施意见》,在国家政策的要求下,内蒙提出了本区的目标和控费措施:

     工作目标总体目标:2016年7月底前,各盟市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实施方案,到2016年底要初步建立起公立医院医疗费用监测体系,定期公示监测指标,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城市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总量增幅和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住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增幅有所下降。到2017年底,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控制监测和考核机制逐步健全,参保患者医疗费用中个人支出占比逐步降低,居民看病就医负担进一步减轻。

     年度目标:2016年底,盟市区域内三级公立医院药占比控制在35%(蒙医中医医院40%)左右,二级公立医院药占比控制在40%(蒙医中医医院45%)左右,专科医院药占比控制在35%左右。城市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总量增幅要控制在8%左右,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住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增幅较上年有所下降。医保目录外费用比例要控制在10%左右。城市三级综合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占比要控制在50%左右,三级专科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占比要控制在40%左右。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三级综合医院要控制在9天左右,二级综合医院控制在8天左右。

     主要措施1

     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严格执行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用材规范要求。建立处方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落实处方点评、抗生素使用、辅助用药使用管理公示等制度。建立对辅助性、营养性等高价药品的不合理使用以及医院超常使用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等的跟踪监控制度,明确需要重点监控的药品品规数。2

     加强医院内部控制管理

     建立全面预算管理制度。2016年底前所有城市三级医院要全面推行总会计师制度。严格执行自治区2012版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规范新医用耗材准入审核管理及医用耗材的采购管理,降低医用耗材采购成本,力争到2017年试点城市公立医院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3

     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虚高价格

     公立医院使用的所有药品(不含蒙药院内制剂、蒙药中药饮片)通过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实行分类采购。允许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所辖旗县与试点城市一起,在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平台上自行采购。在质优价廉的前提下,鼓励采购国产药品和医用耗材。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医药分开,鼓励患者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4

     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2016年底前,支付方式改革要覆盖所有公立医院,覆盖40%以上的医院出院病例数,城市公立医院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到2017年,全面实行以按病种付费、按人头、按床日等复合型付费方式。5

     发挥医疗保险监督作用

     加快推进医保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落实医保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建立医保对统筹区域内医疗费用增长的控制机制。6

     加强临床路径管理

     建立规范科学的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临床路径管理和监测平台。临床路径管理工作要与绩效考核制度挂钩,促进收费和支付方式改革。2016年底,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部实施临床路径信息化管理,并接入同级临床路径管理和监测平台。旗县级公立医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病种数达到50个以上,不断提高入组率和完成率。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所有公立医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应达到公立医院出院病例数的30%(不含蒙医诊疗病种)。7

     鼓励和支持开展日间手术

     2016年底前,各盟市符合条件的三级以上综合医院都要探索开展日间手术试点工作。8

     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工作

     优化医疗资源结构和布局,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高基层服务能力。9

     鼓励提供和使用适宜的蒙医药中医药技术

     鼓励各地探索符合蒙医药中医药和蒙医中医医院特点和实际情况的医保支付政策和措施。10

     转变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建立财政补助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结果、服务能力提升挂钩机制。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破除以药补医机制,理顺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合理调整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公立医院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比重逐年下降,力争到2017年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蒙药院内制剂、蒙药中药饮片)总体下降到30%左右。11

     着力化解公立医院债务

     2016年底前,各地要制定和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化解政策措施。12

     实施全民健康促进和健康管理

     加强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等重大疾病综合防治和职业病危害防治,通过多种方式降低大病慢性病医疗费用。

     附:内蒙古自治区重点管理辅助用药目录(第一批)

     一、临床限制使用类

    

    


     二、临床重点监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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