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4+7的发展历程、进展以及一点感想
2019/6/3 18:03:55Msxia 中睿医药评论

     到现在为止,医保局组织的第一批带量采购均已经正式执行两月有余,近来,全国及两地数据显示,带量采购进展明显超预期,多地准备联动或有联动意向。基于此,小编对带量采购的进程进行了回顾并在相关文章研报阅读的基础上总结了几点感想。

     一、4+7的发展历程回顾

     18年6月2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持续推动实体经济降成本;确定加快已在境外上市新药审批、落实抗癌药降价措施、强化短缺药供应保障;通过《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草案)》。提到开展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实现药价明显降低。

     18年8月3日在京召开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座谈会。

     18年8月13日上海召开联合采购办公室会议,讨论集中采购的操作细则。

     18年8月27日,2018年全国医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重要批示。提到加快抗癌药降价、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以及强化监管等工作,挤压药价水分,确保质量安全。

     18年9月11日,国家药品带量采购会议在上海召开,本次会议公布了国家药品带量集采试点方案。

     18年9月13日,苏州第三届中国医药创新与投资大会上,各企业代表向陈金甫局长表示了对带量采购存在的一些忧虑。

     18年11月14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会议指出,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目的是探索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机制和以市场为主导的药价形成机制,降低群众药费负担,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提高群众用药安全。要按照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总体思路,坚持依法合规,坚持市场机制和政府作用相结合,确保药品质量和供应稳定。

     18年11月15日,发布《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文件》。

     18年11月21日,发布《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上海地区补充文件》。

     18年12月7日,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拟中选结果公示,31个品种25个中标,平均降幅达52%,最高达96%。

     18年12月8日,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答记者问。

     18年12月17日,关于公布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与拟中选结果相比无变化。

     18年12月27日,药监局发布《关于加强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期间药品监管工作的通知》。

     18年1月17日,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号)。

     18年1月17日,国新办举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吹风会。

     18年1月2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临床配备使用工作的通知。

     18年1月25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实施工作部署会在北京召开。此次会议深入贯彻中央深改委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全面部署推进试点实施有关工作。国家医保局副局长、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金甫出席并讲话。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目前进入结果执行和政策落地阶段。

     18年3月5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医保配套措施的意见》(医保发〔2019〕18号)。

     18年3月18日,厦门开具第一张“4+7”药品处方,带量采购正式落地。

     18年4月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开展药品使用监测和临床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卫药政函〔2019〕80号)。

     二、各地带量采购的时间线及进展:最晚明年5月份正式结束,进展超预期,多地联动

     (一)试点地区的执行情况

     表1为小编通过梳理十一个城市发布的带量采购的实施方案,统计方案发布的时间,执行时间以及计划,加上网上能够获得的地方执行情况的进展绘制而成。

    

     表1 4+7各地执行时间及计划/进展

     表中可以看出:

     4月1日起,全国各地均均进入执行阶段。

     依据各地的实施方案,或规定了一年的采购周期,或明确了一个总结评估阶段,总结评估阶段最早为2020年2月底结束,最晚到2020年5月份结束。

     4+7在成都和厦门地区执行情况均超过预期,才两个多月的时间里就分别完成了42.11%和59%。此外,据国务院4月16日政策例行吹风会,截至4月14日24点,25 个中选品种在11个试点地区采购总量达到了4.38亿片/支,完成了约定采购总量的27.31%,全国进展超预期。

     (二)非试点地区的联动情况

     自4+7出台以来,根据网上公开资料,据不完全统计,多地出现了联动现象。截止目前,已有福建、青海、河北要全省跟进4+7。

    

     表2 联动或有联动意向的地区

     此外,陕西和辽宁均鼓励企业调节。

    

     表3 鼓励企业调价的地区

     根据发布的文件,四川和山东明确表示不联动。

    

     表4 明确不联动的地区

     三、关于第二批的感想:年内出名单,明年正式执行,试点范围将扩大

     在5月17日的全国医改电视工作会议中,李克强总理又一次明确要坚持带量采购,带量采购的推开是不可避免的。

     根据国家对该政策的坚持,结合第一轮的步伐:从18年6月开始酝酿,到11月份出台了采购文件,12月份中选结果出炉,目前第二轮应该在酝酿过程中,出台正式方案的步伐不会过分慢于第一轮。因而,年内就极有可能就会出台第二轮采购的名单以及方案。

     根据各试点城市的实施方案,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总结评估阶段的时间点,毕竟第一轮是试点阶段,猜想第二轮应该至少在总结评估进行到一定程度后才正式执行,也就是至少到20年第二轮带量采购才会正式开始。

     另外,从国家实施带量采购的目的来看,带量采购进展到现在可以说是成功的,即使未来出现一些小问题也应该会容易找到解决方案,从这点来看,试点范围不扩大是讲不通的。此外,第一批就已经出现了多地联动的现象,第二批联动地区应该会只多不少吧。

    

    

    http://weixin.100md.com
返回 中睿医药评论 返回首页 返回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