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128兆的MP3,却装满了我的青春【深·深致敬】
2018/12/6 8:00:00自带BGM的 深口袋

     “讲一个你与音乐的故事吧?”

     从暑假午后“沙沙”转动的磁带录音机说起,

     从藏在宽大校服袖子里的 MP3 说起,

     从一夜之间大街小巷人手一个的 iPod 说起……

    

    

     李勇杰

     1998年,他12岁

     90年代是磁带的年代。谁的记忆里没有用铅笔卷磁带的画面呢?

     “名义上为了学习”的复读机当然很新潮,但我家只有笨重的台式录音机,霹雳舞王都扛不动的那种。听磁带是一门技术活,要看磁带卷的厚度控制倒带的时间,还要小心避开红色“录音”圆点,不然一盒磁带就洗没了。

     爸妈对音乐没什么品味,为了不让录音机空着,从批发市场随便买来很多《全球金曲串烧》。暑假的午后,在磁带转动的“沙沙”声里,我把这些一句话也听不懂的英文歌听了很多遍。多年后,赫然发现其中有一首 Oasis 的《Be Here Now》。

     从那以后,我对90年代的批发市场肃然起敬。

    

    

     刘洋

     2000年,他17岁

     Walkman,短命而长情。我的最爱。

     刚出这款产品的时候,“索尼大法好”还没有今天叫得这么响亮,但它真正让我们告别了音乐的“肩挑手提”时代。当时的男男女女,有钱的买索尼,没钱的买爱华,总之只要腰间别着 Walkman,你就是街上最靓的仔。

     在高中,听歌永远是偷偷摸摸的——耳机线穿过袖子然后支在耳边,或者是穿过校服领口藏在头发下面。我把 Pink Floyd 的《Keep Talking》翻来覆去地听,抄着歌词捱过了很多节语文课。

     2010年,索尼卡带式 Walkman 停产。那是我第一次觉得自己不再年轻了。

    

    

     张一凡

     2002年,他23岁

     “打口碟”是一个暴露年龄的词。

     2000年左右,打口碟这种洋垃圾变成了我们那一代欧美音乐爱好者(当时有个很潮的词叫“发烧友”)的宝贝。老板坐在店门口,满脸“爱买买不买滚”表情,脚边摆着塞满了碟片的两个编织袋,想要的人就埋着头自己挑。

     打口碟散落在全国各地的小店里。买打口碟就像刮刮乐,在打开包装之前,谁都不知道口子打在了哪里。一般的口子都会打在光盘边儿上,最多毁掉一两首;幸运的打在了光盘壳上,基本没有影响;倒霉的话,一个口子下去整张碟就废了。

     我曾淘到过一张 Radiohead 的《OK Computer》,打掉的口子让整张专辑缺了一首《The Tourist》。因为当时没听到,之后心心念念了很多年。

    

    

     常远

     2003年,他23岁

     在2003年出门,可以不带手机,但不能不带 MP3。

     走在街上,年轻人的裤兜里总能伸出两条耳机线,甚至以纯、德尔惠这样的古典潮牌都出品过自带耳机线的卫衣和帽衫。那时候一切都还不是触屏的,MP3 机身上那些凸出来的按键,按起来“咯噔咯噔”。我还练就了直接把手伸进口袋,通过“盲摸”调歌的必备技能。

     我的第一台 MP3 只有 128M 的容量,全用来装了整场 Coldplay Live 2003 。十几年前初到北京,在中关村天桥上买了几张 Coldplay 的海报,却不舍得贴在宿舍墙上。当时下定决心:等到有了自己的房子,一定要把它们全贴出来。

     很多年后又一次搬家,这些压箱底的海报才重见天日。

     我还是没有自己的房子。

    

    

     王玥玥

     2005年,她19岁

     2005年,iPod Nano 那支黑色剪影+白色耳机的广告,像戴森卷发棒一样刷满了大街小巷。

     用了太久的小容量 MP3,刚换上 8 个 G 的 iPod,我一时手足无措,拼命下载了几百首歌也填不满——同时也体会到了 iTunes 的难用之处,为什么不能下载之后直接拖进去?为什么要同步?为什么同步的时候一不小心就会发生 iPod 里的歌全部消失的史诗级灾难?

     每次不小心被 iTunes 清空播放列表,我第一首下回来的歌就是《Everything Means Nothing to Me》,第一次听到 Elliot Smith 这首歌时,是英语课外教放给我听的。我之前从没听过这首歌,但奇妙的是,它的某种共鸣让我差点掉了眼泪。老师说这个歌手叫 Elliot Smith,在前两年自杀了。

     没多久,因为他总在课上放音乐,学校觉得他“不好好教英语”,就把他辞退了。

    

    

     王欣然

     2007年,她27岁

     我记得,诺基亚时代接近尾声时,各大手机厂商主打的宣传点还不是美颜拍照和逆光清晰,而是音乐。“音乐手机”几乎是所有新款的代名词。

     拥有一部能够自由设置来电铃声的手机,把铃声设置成 Travis 的《Closer》并暗暗期待有人给自己打电话,是我最初的消费升级体验。不管是五颜六色的翻盖、滑盖还是全键盘,拿到新手机的第一件事,就是把 MP3 里的歌往手机里导。

     那个时候 Wi-Fi 还不太普及,用包月 30M 的流量听歌也是不敢想象的事情。但还是要感谢手机的出现和不断进化,它成为已经消失掉的音像店、被广告吞噬掉的深夜电台、逝去歌手再也不会举办的演唱会现场。

     至于那些自定义的手机铃声,好像已经很久没听到过了。

    

    

     郑辉

     2011年,他们都是28岁

     关于音乐,我想讲个故事。

     那是我第一次参加同龄人的葬礼。穿着红色花纹寿衣的光头青年平静地躺在中间,所有人面色沉重。

     他是我大学时的好朋友,一个纹身直到手指的摇滚青年,后来被查出罹患癌症。一次我去看他,化疗已经让他掉光了头发,他摸着光头说:“唉,竖不起莫西干了。”

     他说,他可怕死了,但更害怕的是走得不够酷。于是,缠绵病榻的时候,他向家人提出自己的最后一个叛逆请求:葬礼的背景音乐要自己选。

     于是,默哀的礼堂里,他生前最宝贝的 BOSE 音箱传来了 Oasis 的那首《I’m Outta Time》。

     'Cause if I have to go, 因为如果我真的走了

     In my heart you'll grow. 你将滋长在我心底

     ……

     Guess I'm outta time... 我想我没时间了

     I'm outta time... 我没时间了

     一场摇滚葬礼,他走得很酷。

    

    

     任天宇

     2014年,他35岁

     我每天最惬意的时刻,就是下班开车回家那 15 分钟。发动车,打开车载音响,安静地呆在这个移动结界里。此刻我不是任何人的同事,不是任何人的家长,我只是我自己,听着歌,走在我自己的路上。

     这15分钟,是成年人少有的独处时光。是一场小型的离家出走。

     前几天回家时,歌单随机播放到了 U2 的《With or Without You》,这是《老友记》里 Rachel 和 Ross 历经分分合合,终于在一起时的背景音乐。我恰好在青春期看到了这样的剧,听到了这样的音乐,于是相信这世上有真挚的友情,不带攻守之防的爱情。

     其实《老友记》的剧情我已经忘得七七八八,但音乐一响起来,人就能沉浸在回忆里。真想去 Central Perk 坐一坐那张小沙发啊。

    

    

     吴昊

     2016年,他36岁

     耳机是玄学。其实我听不太出音质的区别,但这是一件不能说的秘密,就像一名合格的中产不能承认自己品不出咖啡的好坏。这不体面。

     后来听说,有人甚至能从音色辨别是风力还是水力发电,我也努力研习了一下这门手艺,未果。但耳机的确是越买越贵,煲耳机也越来越虔诚。

     有一天,我在下决心要不要买一台五万块的动圈耳机时忽然醒悟:用了好耳机,听歌却越来越敷衍。那些随机播放的歌变成了使用耳机的背景音乐,我连歌名都没记住。那天,我用了一下许久没听过的苹果原装小白耳机,歌单随机切到 Lady Gaga 的《Born This Way》。

     终于不用说服自己为了耳机听那些恢弘古典乐了,我感受到了一丝久违的自由。

    

    

     张一凡

     2018年,他39岁

     在大家以为黑胶唱片已经被时代淘汰的时候,它又站在复古的浪尖上杀回来了。拥有一张黑胶唱片,成了有资格在豆瓣上评论音乐的入场券。我抱着“古董唱片能有多好听”的心买了第一盘黑胶,原来那种温暖轻柔、无孔不入的感觉,的确是任何一盘 CD 都比不上的。

     玩黑胶的确有些炫耀的心理——朋友来做客才放黑胶唱片,自己平时就听手机。我还会特意去买一些大众歌曲,然后坐等朋友说出“诶?这不是 XXX 吗?你也是从日推听到的吗”的时候,我就可以微微一笑说:“不清楚诶,我早就开始听这首的黑胶了。”

     哈哈哈哈这段撤回。

     我买了 Radiohead《OK Computer》的黑胶。对,就是我年轻时买的那张打口碟。把那首缺失的歌补上了,也是对青春告别的仪式感吧。

     策划:GQ实验室

     编辑:全子

     撰文:兔子 / milo / 能能 / mollie / nico / 全子

     插画:Pencil Bryan

     视觉:aube

     本文由GQ实验室授权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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