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的边界
2017/9/2 9:57:22 诸任之谈医学人文

     警察可不可以打人?从常识来看,警察这个职业的存在就是保障人民安全的。对于破坏社会稳定、为非作歹的恶徒来说,警察就该严厉执法。因此在警察的培训课上,一定有关于格斗技术的学习和训练,可以说警察打架是专业的。就像电影《摔跤吧 爸爸》的背摔动作,只要学过要领,现实生活中也能做到,而没学过的老百姓难做到。今天的重点在于警察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打人?他们专业的边界在哪?

    

     我不是警察,当然没有办法告诉大家这个边界在哪?不过可以通过医疗行为的规范历程来看专业的边界如何形成的。

     病人权利运动是西方上个世纪50-60年代发生的,应该说在二战后经济过热以后进入下滑期中,而人民权利的意识越来越强,最出名的该属马丁路德金的演讲,为了提升黑人在美国的社会地位。在医疗领域,为了反抗医疗行为中只有医生说了算的状况,病人权利运动也在西方相继展开。1973年美国医院协会第一个出台《病人权利典章》,其中包括病人知情同意权在内的12项权利。因此边界的第一个要素是权利的种类和内容。双方都需要清楚的知道。相信有些台词大家一定记得:你有权保持沉默......

    

     为了专业人士滥用职权,各种规范相继出台。DRG(Diagnosis Related Group)(疾病)诊断相关分类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为了科学地进行医疗评价,耶鲁大学卫生研究中心通过对169所医院70万份病历的分析研究,提出了一种新型的住院病人病例组合方案。目前运行DRG方案的优点是有效的降低了医疗保险机构的管理难度和费用;有利于宏观预测和控制医疗费用;为医疗质量的评估提供了一个科学的、可相互比较的分类方法。相对于普通人的不专业,规范可以让专业的人士在有限的范围内行驶专业权利,无需让普通人每一项都需要搞清楚,有第三方监督,从而加强医患双方彼此的信任。现在经常在街头看到的警察头盔上有摄像头也是监督警察行为一种方式。

     信息的公开让专业变得不是那么神秘。相信大家曾经看到过这样的案例:某个医疗纠纷出现,患者一方如果先在公共网络上发帖说自己如何受到医院的压迫,那么会引来很多同情者,甚至要求医院方赔礼道歉等,给医院很大压力;同时医院方不得不也在公共网络辟谣,甚至拿出当时的影音资料等来证明的无过或患者的问题。从旁观者角度,可以称为翻转剧情。无论被称之为弱势群体的患者,还是专业的医疗机构,只有把信息第一时间曝光在“阳光底下”,能够受到监督或点评,这样的公信力才会增强。久而久之,也不会出现随便发帖、谣言乱飞的场面。

     无论是警察,还是医生,作为专业人士和普通大众之间永远存在一条“专业”的鸿沟。让天堑变通途,需要权利的划分、规范的监督和信息的公开,这样才能让双方清楚地知道社会秩序如何井然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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