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文六个注意事项
2016/8/12 党建网微平台

    

    


    

    


     做好办文工作,提高办文质量,应做到以下六个注意。

     一、注意是否确需行文

     一是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坚决不发;

     二是可由部门发的文件,或可由几个部门联合发的文件,不要拿到党委来批转,更不能以党委名义发文;

     三是可由政府单独发的文件,不要党政联名发;

     四是凡已开会作过部署或已登报、发电话通知、传真电报的,一般不再发文;

     五是本级工作措施相比上级文件没有更具体要求的,不再发文;

     六是本机关内部部署的一般工作,一般不发文。

     二、注意是否符合办文的程序和手续

     一是文件的输送渠道是否正常;

     二是该会签的单位是否都已经同意并会签;

     三是需要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过目签字的,是否已经过目签字;

     四是“最终”签发人的意见是否明确,意见不明确的,应用时请示。

     三、注意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

     一是“上下”核对。就是同中央和省里已发布的有关方针、政策、规定进行核对,不能相互抵触、冲突;

     二是“今昔”核对。就是对现行政策和过去所发的文件进行核对,使现行政策和过去的文件提法一致。如果有修改,就要加上一句:“一律以现在的文件提法为准。”

     三是“前后”核对。就是文件本身前后提法要一致,不能自相矛盾。

     四、注意措施是否切实可行

     一是看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措施,理由是否充足,符合不符合实际情况,能不能办到、行得通;

     二是看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措施,由谁执行,怎样执行,执行的时限是否规定得具体恰当;

     三是看文件涉及其他部门的要求和措施是否已得到有关部门的同意。

     五、注意文字表达是否准确、简练

     一是要达意;

     二是文字修改一定要尊重原文,尽可能保留文件原来的风格。

     六、注意文件是否工整和完整

     正式送领导同志审批的文件,字迹必须工整,格式必须正确,纸面也要力求清晰。同时还要检查把关文件的附件是否齐全。

     (据“文秘工作”微信公众号)

     总监制/徐遥 责编/刘文韬 编辑/郭慧 制作/付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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