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语音”可当证据吗?
2016/8/27 党建网微平台

    

    

     当下,微信,已经成为人们交流信息必不可少的工具。那么,在诉讼中,如果微信语音可以起到关键的证明作用,它是否可以成为证据,提交至法庭呢?

     微信语音可否作证据使用吗?

     微信语音能否成为证据,首先看其是否符合民事证据法律上的合法性要求。证据合法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证据形式符合法律规定;

     第二,证据的收集过程符合法律规定;

     第三,证据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审查。

     微信语音是录音证据,属于证据类别中视听资料这一类,形式符合法律的规定。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规定:“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这是民事案件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强调了证据取得的合法性是能否成为证据的先决条件。

     因此,以非法拘禁、暴力、欺骗、威胁等方法获取的言词证据应一律排除,而以偷拍、偷录的形式取得证据是否构成对他人权益的侵犯却是有争议的。现行实务做法是,在不构成对他人隐私的侵犯的情形下,秘密录制的录音资料可以作为证据。微信语音是诉讼双方对录音这一事实知情的情况下所录,不属于偷拍、偷录和侵犯隐私的范畴,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微信录音如何具备证明效力?

     证据的证明效力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即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

     微信语音具备证明效力,应当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

     一是善用微信中的“收藏”功能,保存原始记录。

     平时应当注意收藏对将来可能有用的语音记录。同时,录音应当未经过处理,具有连续性、真实性。很多诉讼当事人为了储存和传送的方便,将录音资料拷贝到光盘或者u盘中,而将原始录音删掉,这是非常冒险的行为,一旦对方对该证据不认可,则证据真实性无从考证。因此,不管是使用何种设备录制的音频资料都应该保存原始载体。

     二是微信语音资料中记载的内容应当尽量清晰、准确,双方就所谈论的问题及表态均有明示。

     语音的各方当事人身份在微信语音中应有所体现。只有主体先确定下来,才能谈得上能够通过微信语音证明双方存在着什么关系,发生了何事。

     三是除录音证据外,还应充分提供其他证据佐证。

     由于录音证据的易改变、难识别等特性,以其单独作为判决的依据不充分。因此,录音证据不能作为单独定案的依据,其他证据的印证也非常重要。

     (据“法律大讲堂”微信公众号)

     总监制/徐遥 责编/刘文韬 编辑/陈蓉 制作/唐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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