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3,以国家的名义祭奠
2016/12/13 党建网微平台

    

    

     今天,12月13日,第三个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今天,以国家的名义,祭奠30万死难同胞。

     最黑暗的历史

     79年前的今天,1937年12月13日,侵华日军在南京城开始了40多天惨绝人寰的大屠杀。

     大量确凿史料证实,日军在南京残杀无辜平民和放下武器的中国士兵达30余万人。

    

     图为日军在南京活埋我同胞。

    

     图为日军将大批南京青壮年捆绑后,押往郊外集体屠杀。

    

     图为大屠杀后,南京郊外尸横遍野。

     南京大屠杀是中华民族躯体上无法消弭的伤疤,是人类文明史上十分黑暗的一页!

     设立国家公祭日

    

     2014年2月27日,中国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将每年的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决议的通过,使得对南京大屠杀遇难者的纪念上升为国家层面。国家公祭日的设立表明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

     2014年12月13日,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军委在南京隆重举行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习近平等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出席,南京全城默哀。

    

     历史不会因时代变迁而改变,事实也不会因巧舌抵赖而消失。南京大屠杀惨案铁证如山、不容篡改。任何人要否认南京大屠杀惨案这一事实,历史不会答应,30万无辜死难者的亡灵不会答应,13亿中国人民不会答应,世界上一切爱好和平与正义的人民都不会答应。

     历史告诉我们,和平是需要争取的,和平是需要维护的。只有人人都珍惜和平、维护和平,只有人人都记取战争的惨痛教训,和平才是有希望的。

     我们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举行公祭仪式,是要唤起每一个善良的人们对和平的向往和坚守,而不是要延续仇恨。中日两国人民应该世代友好下去,以史为鉴、面向未来,共同为人类和平作出贡献。

     ——2014年12月13日,习近平在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上的讲话

    

     铭记,不只是民族的悲怆,还有落后必亡的训诫;纪念,从不为宣扬复仇的怨念,只为许下复兴的心愿:吾辈当自强。

     勿忘国耻,珍爱和平!

     (综合“新华网”、“人民日报”微信公众号等)

     总监制/徐能毅 责编/刘文韬 编辑/郭慧 制作/唐明涛

    

     觉得不错,请点赞↓↓↓

    源网页  http://weixin.100md.com
返回 党建网微平台 返回首页 返回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