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觉接受监督重在“自觉”
2019/5/8 7:00:00 党建网微平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监督,这既是一种胸怀,也是一种自信”,强调党员、干部决不能以任何借口而拒绝监督,党组织也决不能以任何理由而放松监督。这既是对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殷切期盼,也是对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明确要求,我们要学深悟透,铭记于心,并作为思想和行为的准则,努力身体力行。

     自觉接受监督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要求。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重点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级领导干部既是管理者、治理者,又是被管理者、被治理者。这就要求领导干部,一方面必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党章党规党纪挺起来、立起来、严起来,不断净化地方或部门政治生态,另一方面必须切实肩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重要职责,增强自我革命的勇气,使主动接受监督成为自觉行动,以上率下,真正从自我做起,向“严”看齐。

     自觉接受监督是实现权力正确运行的有效保障。“权力”是把双刃剑,善用者,为民谋福祉,且体现自身价值;滥用者,则伤及群众利益,殃及政府公信力,有的甚至把自己送上“不归路”。正反两方面的事例反复证明,用权受监督才是防止党员和干部腐化变质、维护党的纯洁性的重要途径。领导干部不仅要主动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坚持按规则、按程序办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更要加强自我监督,慎独慎微,修身立德,自觉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最大限度的保证权力正确行使,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用权不谋一己之私。

     自觉接受监督是践行为民服务宗旨的现实需要。我们党之所以得到人民拥护和支持,从根本上说,就是因为能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就是因为除了国家、民族、人民的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的特殊利益。时代在变化,但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始终牢记共产党人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始终铭记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我们工作的成效如何,人民最有发言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忠诚接受群众监督。要坚决破除“官本位”意识,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摆正“公仆”地位,诚心接受各方面监督,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决不搞特权,为人民多做事、做实事、办好事。

     自觉接受监督是促进个人健康成长的真正保护。当前,领导干部大多数能够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把自己置于监督之下,但也有少数同志不能正确对待监督,把上级的监督看成是对自己不信任,把同级的监督看成是跟自己过不去,把下级的监督看成是对自己不尊重。古人说:“距谏者塞,专己者孤。”如果把监督当成挑刺儿,或者当成摆设,就听不到真话、看不到真相,有了失误、犯了错误也浑然不知,那是十分危险的。近几年来,从我市查处的领导干部案件来看,很多都是从不愿接受监督开始,发展到回避监督、抵触监督,最后失去监督,陷入了违纪违法的深渊。前车之覆,后车之鉴。领导干部务必以坦然的姿态自觉接受监督,无论对党和人民的事业,还是对自身的成长都大有裨益。

    

    

     (来源:“学习强国”湖南学习平台,作者:李永军,文章原标题:《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

     监制/徐遥 责编/刘文韬 编辑/赵丹阳 制作/赵丹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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