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违纪官员,请不要辣到群众的眼睛!
2016/11/17 22:37:01 会飞的王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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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有一名官员在网上迅速蹿红。他就是中国铁路总公司安全总监兼安全监督管理局局长黄钢。其因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外,还有严重的生活作风问题被撤职,由正局级降为副局级,并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乍一看这条新闻,这个仅仅违纪的官员似乎并不具备被网民关注的气质。与那些动辄涉案金额天文数字、玩过女人成十上百的落马官员比起来,黄钢的违纪行为只是和一个离婚女人杨某某有不正当关系,并在被人举报后,毁灭证据,规避审查。黄钢虽贵为正厅级干部,但他的违纪行为只算苍蝇级别的。然而,奥妙并不在他违纪的程度,而在他违纪的具体细节。
且摘录一段:“处理文件显示,黄钢和杨某某经常通过打电话、发短信、发图片相互交流男女性行为的感受。仅2016年2月27日至8月19日期间,黄钢与杨某某互发短信2300余条,多数为淫秽短信,既有两人交流男女性行为的内容,也有商量如何对杨某某的女儿进行性引导等内容,黄钢在短信中甚至讲“老少通吃”等,杨某某则表示把女儿“一起收了吧”。“在此期间,黄钢与杨某某多次发生手淫等不正当性关系。其中在2016年7月4日,在陕西咸阳的酒店房间,黄钢当着杨某某的面与其女儿发生搂抱等亲近行为。”

从新闻可以看出,上面这段堪称露骨的描写出自“铁总纪(2016)12号”《关于给予黄钢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决定》的红头文件。我无法理解的是,在一个红头文件中,对违纪官员生活作风问题细节做出如此详尽的描述,到底有什么必要性?是显示出反腐倡廉的决心了?还是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了?
按照惯常理解,官员是必须放弃一部分个人隐私权利的。因为既然你掌握了一定公权力,就要接受民众的监督。这种监督主要针对公权力的使用,也包括官员的道德素质。所以官员若有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往往会受到民众质疑和批评。在我们风清气正的中国,党员干部若有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是必然要受到查处的。违纪官员是不可以拿个人隐私权利来为自己掩护的。用成语说就是,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但是,即便官员必须放弃一部分个人隐私权利,也不意味着就应该对官员的隐私做出羞辱性的曝光。关键一点,扒光了违纪官员意义何在呢?
一直以来,落马官员的腐化堕落的情节都是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其中有一部分内容的确触目惊心,既满足了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又具有警示意义。但是,仍有很多被曝光的细节是毫无必要的、不可理解的。比如落马官员在生活作风方面的小趣味,是不是喜欢收集女人体毛啊,是不是给情妇写保证书一个星期上几次床啊,诸如此类,充满了猎奇和窥私的意味。这种辣眼睛式的曝光,俨然已经把知情权等同于窥私癖了。好像是说,我都把他扒光了,你们还不满足吗?老实说,每次我看到这种花样细节,在艳羡的同时都有一个朴素的疑惑,这难道是为了羞辱违纪违法的官员吗?像当年将犯罪分子游街一般。这种羞辱性的曝光也许真的能起到震慑作用,但很显然的是,也会拉低官员群体的品格,刺激全社会的仇官心态。利弊权衡,孰轻孰重?
将违纪违法官员的隐私作为噱头,引导舆论转向官员的私德,从而忽略对制度的反思,恐怕才是这种扒光的目的吧。看看这个家伙堕落到什么地步了?居然要母女通吃,真是禽兽不如!这种对大众猎奇心理和道德优越感的迎合,带着一种平衡社会心态的阴谋气味。但搞的多了,也难免做不到自圆其说。比如人们也许会问,为什么这些缺德的奇葩都来自官员队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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