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沈阳啊沈阳》到《成都》
2017/2/8 0:27:20 会飞的王动
赵雷红了。但这种红多半和李健的红效果差不多,借一档综艺节目和几首歌扩大一下知名度,随后就隐遁于大众的视野之中。鉴于赵雷的姿色和嗓子都明显不及后者,他的红褪色会更快一些,只会剩下几首免费的现场版歌曲,供从不花钱听歌的人来搜索。赵雷还会是那个写歌唱歌的民谣歌手,买他歌碟的粉丝也不至于暴涨,广场舞也永远不会配上《少年锦时》。这是中国流行音乐市场的尴尬,也由这种原创民谣的校园气质所决定。
因此赵雷的《成都》出没于成都的大街小巷尚在意料之中,若说在其他城市广为传唱,总有些夸大其词的嫌疑。另外我有个小人之心的疑问,赵雷有更好听的歌,比如《少年锦时》《南方姑娘》《画》《未给姐姐递出的信》,在“歌手”节目上选择这首词曲并不十分出色的《成都》,是否更多出于某种商业考量呢?当然我也是多余操心——歌手不挑我喜欢的歌来唱,我就不乐意!
《成都》这首歌很容易让人联想到那些拿城市当名字的流行歌曲。印象里最深刻的是当年火爆一时的《沈阳啊沈阳》,为此我还专门搜出这首歌听了一下,恍若隔世。这歌旋律简单优美,上口易学,不过却是翻自朝鲜的电影插曲。问题出在填词上,带有生硬的政治赞歌味道,如今已不忍卒闻。但这还不是最难堪之处,难堪在于歌词中除了“沈阳”二字,跟沈阳这座城市一毛钱关系也没有。以至于可以将“沈阳”两字抠掉,换上任何城市名。郭德纲有个段子讽刺体制内相声演员各地走穴献唱只会一首歌,就拿这首歌说事。“天津啊天津我的故乡”“保定啊保定我的故乡”“佳木斯佳木斯我的故乡”,都行。去乌鲁木齐得嘴快点。
这样一首面目模糊的伪城市歌曲,居然从白山黑水传唱到大江南北,除了说明那个时代文化产品的匮乏之外,也隐约透露出东北曾经的荣光。在外地人的哼唱中,尽管错认沈阳是故乡,但至少没有自降身份的寒酸。就像如今的流行歌曲里唱到东京铁塔或浪漫之都一样,俨然正儿八经的文艺腔。现在哪个还敢拿东北地标来抒情?“我的老家就在那个屯”“我的家在东北松花江上”,好了别唱了,下一站就是刘老根大舞台。
汪峰的《北京北京》是另一首以城市命名的传唱经典。它之所以叫《北京北京》,而不干脆就叫《北京》,显然是为了规避宏大主题的误读,强调个人视角。成都这个城市的气质就不会造成类似误会。至于《沈阳啊沈阳》,多个“啊”字,反映出那还是一个以感叹词作为抒情标志的时代。
对一座城市的个人化叙事,难免会受到城市品格气度的影响。《北京北京》乍听是一个人的生存挣扎思考,听着听着就露出代言的企图了。老摇滚青年汪峰的歌者使命感遭遇“京漂”一族苦逼的存在感,注定了这首歌有一种悲怆的大气。北京这种身兼各种中心的超级大都市,必然有巨大的生存落差,它所吸引的人群,心里基本都有一纸军令状。像《高老头》里的拉斯蒂涅站在小山上遥望巴黎迷离的灯火所喊出的那句:“巴黎,现在我们来拼一拼吧。”对于这群挣命的人,没有疼痛感的歌根本无法打动他们。我们在这里寻找,我们在这里迷惘,我们在这里祈祷,我们在这里活着,我们在这里死去……汪峰从小我叙事开始,渐渐将歌曲主题拔高到了关乎生死荣辱的大情怀。
我相信很多人都有这样的“艳遇”,就是眼看着一只“京漂”在歌厅唱《北京北京》,唱到泪流满面。
相形之下,赵雷的《成都》就显得毫无野心了,主要是成都这个城市没有野心。这是个以散漫著称的城市,碰到了已经小有名气的流浪歌手,他们之间的爱情自然温润清新。赵雷把成都当成自己的情人来歌唱,纯粹的个人情感倾诉,融融暖意里滑落一丝惆怅。小酒馆的门口,深秋的垂杨柳,你拉着我衣袖,我把手揣进裤兜。点点滴滴都是温婉的依恋。我是成都人我也会爱上这首歌,因为它浅吟低唱着一种归属感。对归属感的找寻是每个都市人的心结。
从《沈阳啊沈阳》到《北京北京》,再到《成都》,叙事愈来愈个人化,情怀也愈来愈微小,但小情小爱才是大多数人心底的真诚所系,才更容易引起共鸣,才更能够细致呈现一座城市的映像。政治绑架的抒情早已令人腻烦,执迷于存在感的打拼也常常使人不堪重负,有时人们需要《成都》这类温润小品,洗一洗耳朵,养一养心底的伤,想一想这世界上,还有那么多琐碎而美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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