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和军帽(小说)
2017/4/11 18:20:34 会飞的王动
书是柏杨先生写的《西游怪记》,我在云城新华书店买的,大约不到五元钱。
那是1986年的冬季,我上初中二年级,还没有买书的习惯,准确说是没有买书的钱。当初的很多细节我都记不清了,包括哪来的钱、为什么要买书。如今想来,我更可能在新华书店门口买老王头的糖炒栗子,或者往前走100米,去二商店楼上的体育用品柜台买一双带红黑两条杠的足球袜子。钱的来路也蹊跷,肯定不会是父母给的,也许是奶奶,她在东门市场卖干调,间或会给我些零花钱。当然这些都不重要。
我15岁,除了脑袋,身体其他部分都瘦小。一些同学叫我“大头”。一个有难听外号的人肯定有点孤僻,也许因为这个,我才有了亲近书籍的念头。想象中,一个头重脚轻的少年趴在书店的玻璃柜台上,鼻子被压成一块橡皮泥,揣在裤子口袋里的左手攥着五元钱。午休的这段时间,书店里比较冷清,值班的店员靠着书柜昏昏欲睡,几个在店里转悠的顾客也心不在焉。一本书的意义对少年而言是未知的,但并不因此而显得更重要。他买书无非是为了看有趣的故事。他注意到了《西游怪记》并买下了它。自作聪明地猜想它是一个比《西游记》更怪诞的故事。
几年后我接触到柏杨先生的杂文,其嬉笑怒骂的文风对我的人生态度和作文风格都有着很大的影响。若不是15岁时那个中午,我也许不会还在发育期就留意柏杨这个名字,没准会成长为另外一个人。
当然这些都不重要。我探问事物之间无谓关联的企图,对于这篇小说而言,有点可笑。还是开始我文本上的回忆吧。

那时我们读的课外书只限于金庸和琼瑶。初中是男生的武侠时代和女生的言情时代。偶尔我也看《少年文艺》,我的同桌吴春华订的。我们在课外书的上面放着打开的教科书做掩护,或者包上教科书的书皮,在自习课上成为阅读乐趣的偷窃者。《西游怪记》的受欢迎程度出乎我的意料。也许是其戏谑的风格迥异于我们熟悉的武侠和言情小说。柏杨先生对酱缸文化和台湾社会现实的抨击如一颗糖衣片,15岁的舌头还品不出苦味。“挺有意思的。”这是吴春华的评价。她是我们班的学习委员。评价应该是相当权威的。于是乎,这本书也就在我们班流传开来。一个月后,它终于回到我的手中。书页被翻得松熟,封面上有两点油污,我不无心疼地抚摩着。它有可能是我亲手买下的第一本小说,至少我现在这样认为。
军帽是棉的。帽耳朵里面的毛我们称之为“羊剪绒”,大约一指长,柔软卷曲,保暖性良好。80年代中期,在我们那样的小城镇里,军用品仍是质量和特权的象征。能在寒冷的冬天里戴一顶棉军帽是很多青少年的奢望,就象现在的少年希望穿上正宗的“耐克”鞋去打篮球一样。1986年的那天中午,我夹着新买的《西游怪记》走进校门时,看见了六班的李庆中。开始我没能认出他。我只注意到了那顶军帽。簇新的橄榄绿下,深褐色的羊剪绒从帽檐和帽耳四周翻滚而出,两条帽耳结实地翘着,随着走动微微地颤动。相比军帽的显赫,李庆中和两个伙伴变得无足轻重,他们从我身边经过时,我依旧没在意军帽的主人。这时我听到李庆中说:“操,她敢不处,不处我就天天堵她。”
对于李庆中,老师们的评价是:“又熊又不老实”。而我们则称之为“假鲁”。我们偏狭了“鲁”字的涵义,让它只意味着“勇猛”。那时学校治安状况还很差,打架斗殴时有发生。在靠荷尔蒙分泌量说话的环境中,一个“鲁”人会少受欺负,搞好了还可以赢得尊敬。滋生了一部分狐假虎威的“假鲁”不足为奇。
李庆中是独生子,家境优裕。像很多娇生惯养的孩子一样,他的学习成绩很差,以和学校内外的小流氓混在一起为荣。不过他不打架,只在别人打架时跟着己方一伙的后面咋呼,相当于摇旗呐喊的喽罗角色。喽罗也不好做,一方面要有零花钱供哥们抽烟,一方面又要有好的口才吹嘘自己及其一伙的光辉战绩。经常能看到李庆中在下课时躲在学校小花坛后面,边给哥几个发烟,边手舞足蹈讲自己的历险:“操他妈他要是跑慢一步,我那一刀就剁他身上了......太他妈险了,完事儿我也挺后怕,别弄出人命来了。”“别鸡吧吹了,给你刀你也不敢砍。你除了跑破鞋没别的能耐。”往往有人不留情面地戳穿他,李庆中也不以为忤,嘿嘿傻笑几声:“不信拉倒。操,搞对象怎么了,小姑娘稀罕我你眼红呗。”说着去呼噜人家脑袋。
李庆中搞对象的确很厉害,搁现在就是所谓的“少女杀手”。各班的漂亮女生都被他追求遍了,而且斩获颇丰。我们班的林宜据说就是跟过他之后转到外校的。他们的说法很恶毒。一个同班的小子这样告诉我李庆中和林宜的事:“李庆中嫌她‘眼儿’太小,才跟她黄的。他在大桥下把林宜的裤子都扒了,弄了半天也没弄进去,林宜哭得眼睛都肿了,第二天也没消。”印象里,林宜是个发育较早的女孩,身上有一股子说不清的腥味儿。李庆中关于林宜的说法,对我刺激很大。我甚至怀疑我初二时学会手淫与此有关。
那天中午,李庆中用戴了军帽的脑袋冲我点了一下头。我还没来得及回应,他就凑到面前,突兀地伸出胳膊搂住我的脖子,把我领开一些。他比我高半个头,略弓着背脑袋和我挤到一处。“哎,利军,我问你个事。”他白嫩的脸上绽开习惯性的讨好笑容。我之所以对李庆中还有一些好感,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他从不叫我的外号。“你是不是和吴春华同桌?”“啊,是。”“那你觉得她怎么样。”“什么怎么样......学习挺好。”我诚恳道,那时我只习惯用学习成绩去判断一个人。李庆中想了想,用绕过我脖子的手掀了一下帽檐,央求道:“你帮我送个纸条给她,行不行。”我顿时紧张起来,面露难色。“你就放她桌子上就行,假装你什么也不知道。帮哥们个忙呗。”“那好。”我答应着,还是很紧张。“谢谢啊。”李庆中满脸堆笑,拍了我一下肩,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叠成长条的信纸塞到我手里,“你可别看啊。”“我看什么。”我不耐烦。
我忐忑地把纸条放在吴春华的课桌上,嫌不显眼,拿她的文具盒压住一半。本想躲出去的,又担心被别人无意看了纸条,只好守护在座位上假装读书。快上课了吴春华才来,教室里闹闹哄哄的。她短发,瘦小,白净,一贯在脖子上系一条黄色纱巾。我反正看不出她哪里好看。她座位靠窗,我在外座向前倾斜翘了椅子让她进座,可能是由于心慌,我翘了两次都不成功。“干什么啊你。”吴春华嗔道。我赶忙站起身让路。她白了我一眼,扯下脖子上的纱巾。是了。她身上有股淡淡的雪花膏味道。这让我着迷,每当我靠近她时,总是暗自吸气。“这什么。”我听见她小声嘀咕。我抬头看黑板,黑板一角有我的名字——吴春华写的,因为我没按时交作业。上课铃响时,吴春华用胳膊肘碰我,我转过头。她的脸红了。“这谁放我桌子上的。”她绷着脸。“什么。”我视而不见她手中的那页信纸。“你说什么!”她把信纸摔在桌子上。我探头去看,好象很热闹,有字有画的,没看清,被她一把按住。“这谁放的?”“我不知道啊。”“你怎么不知道,你天天中午来那么早。”她小声急切地说。“我今天来的不早。”“嘁——”吴春华能够娴熟运用这个语气助词,以表达不屑、怀疑、气愤以及无奈,“好啊,张利军,你欺负我,等我告老师去,把你这个黄色纸条也给老师看看。”教政治的孙长脖鹤立鸡群地进了教室。“告呗,反正不是我写的。”我有点心虚,天知道李庆中写了什么吓人的话。“就是你,就是你。”吴春华低声恶狠狠地说。回味一下,又像在撒娇。
整个下午我心神不定,担心我们班主任会突然喊我去她那阴森的办公室。吴春华却好象很得意,下课出去时哼着《酒干倘卖无》,回来时脸蛋红扑扑的。一瞬间,我竟莫名地嫉妒李庆中。下午放学前,我把《西游怪记》推荐给吴春华,“我买的,还没看,不知道好不好看。”老师刚离开,教室变成了养蜂场。吴春华斜着眼瞅我,我眼神游移在她的脸庞四周。她扑哧一声笑了。她笑得很好看,小鼻子上皱皱着,眼波荡漾。我傻呼呼的看着她笑,心尖火烧火燎。
想起来,吴春华也许是我第一个喜欢的女孩。纸条事件后,我们仿佛进入了一个格外亲密的阶段,经常借自习之机悄悄唠嗑。对于同桌的记忆,我最深刻的就是那种压低声音说话时的私密语气和神态。一切语言都在轻声吐露中略掉了亲昵之外的含义。或许是李庆中的纸条起了意料不到的副作用,让我和她共同发现了一个秘密:我们长大了。那时电力供应不足,晚自习时常停电。我和吴春华的桌前立着一根蜡烛,脑袋凑在一起,她的脸在烛光里红晕摇曳,左眼下有一颗芝麻大的红痣,嘴里的气息扑到我的脸上。有一个印象很清晰,吴春华把手放在我的腿上。应该是左手放在我的右腿上。我在烛光里给她讲一道代数题(我数学很好),她一听不懂就掐我的腿。多年后的一次同学聚会上,我提到这个细节。身为律师的吴春华笑着说:“文人啊,就能瞎编,再瞎编我告你。”我嘿嘿地笑,其实她说“我告你”时的神态和上学时说“我告老师去”的神态如出一辙。

吴春华很快知道了是李庆中写的纸条。倒不是我出卖了他,是他自己主动暴露的。吴春华座位窗外是栅栏围起的花园。夏天时会有一些天牛、蜘蛛、马蜂一类的昆虫从敞开的窗口溜进来,每每把吴春华吓得大叫。可没想到冬天也会有这样的事。一天下午,一只巨大的四腿蜘蛛爬到吴春华临近的窗子上,是李庆中。我们正在上自习,惊呼声中都扭头看窗子上这只蜘蛛精。李庆中四肢伸展伏在窗户上,向我们做着鬼脸。吴春华涨红了脸低头看书。李庆中居高临下地轻拍窗户,喊,吴春华,吴春华。吴春华依旧充耳不闻地低头看书。脸红的还有我,我当时激动得浑身打颤,为是不是该英雄救美进行激烈的思想斗争。“操你妈,你给我下去!”我多希望这话出自我口,可惜不是,是我们班的赵云冬。他有三个哥,其中两个杀人在逃。可想而知,他在我们学校小流氓中的尊崇地位。“怎么了,冬子。”隔着玻璃也能看出蜘蛛精的表情多尴尬,还在企图挽回面子。我相信我一辈子也学不了真正好勇斗狠者的那种无畏神态。赵云冬站在一片屏声静气的同学当中,随便地伸出一根手指点住窗子上的蜘蛛精,冷酷地大声重复道:“再说一边啊,操你妈,给我滚下去!滚远点!”李庆中没再敢答茬,跳下窗子走了。我感激地望向赵云冬,他神情漠然,好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重新趴回桌子睡觉。
那之后,我偶然问吴春华对赵云冬的印象,她厌恶得皱眉道:“他们都是痞子,你可别跟他们一样。”也许还是吴春华说的对。就在赵云冬赶走蜘蛛精的那堂课后,我看见他俩和几个小子在单杠下吸烟,李庆中比比划划地像在埋怨什么,赵云冬撇嘴一乐,嘴角尽是不屑。
前面说到了。我本来对李庆中怀有一些好感的,单是恶心他追求吴春华。公平地说,他是我们那个年级男生里长得比较漂亮的一个,身材瘦高,细眉大眼。而且他待人时有种嬉皮笑脸的亲热,颇有一点魅力。我们两家离得不远,都住在学校的后面。学校傍河而建,我上下学要么走学校南门经过300米的大河坝,要么走正门绕过一大片居民楼。前者比较近,可大河坝上没有路灯,下晚自习走有些吓人。尽管如此,我还是贪图近便,天天走大河坝。李庆中跟我面临一样的选择,但他有自行车,所以晚上他宁愿绕远。上学和放学路上,我常能够碰到李庆中。他骑着一架没有车瓦的“光腚”26式自行车,从我身边摇摇摆摆地经过,每次都喊“我先走了啊。”有几回还要用车大梁带我,被我谢绝了。虽是天天打招呼,我和他却没有什么来往,除了送纸条那事儿。

快期末考试的一个下午的课间,我正在教室里看书,忽然听到有人在走廊喊我的名字。我抬头一看,窗户上漂浮着一顶簇新的军帽,不看脸也知道是李庆中,因为全校也没几个人戴这种正宗的军帽。为了吴春华的事,我懒得理他,又不好不理,磨磨蹭蹭出了教室。“利军啊,听说你有本书挺有意思。”他这次没笑,反而显得有点羞涩。“什么书。”我明知故问。“听说叫什么《西游怪记》,借我看两天。”“哦。”我望着他,有些发愣。他为什么想看这本书呢?我隐约感到不快,“谁说这本书好看啊,没意思。”“都这么说......可不像你啊,利军,看两天就给你。”他在我肩头亲热地推搡了一把。“真没什么意思,你要看就看呗。”我沉着脸转身进教室把书拿出来。那时已是1987年的一月,天气很冷,我耳朵有冻疮,天一冷就红得透明,这也是我常招人取笑的一个原因。我一手搓着耳朵,一手把书递给李庆中。“谢了啊。”他接过书翻了翻,居然有一丝兴奋。“你把帽子借我戴两天得了。”听到自己这么说,我脸颊发热。“啊?”他呆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摘下帽子扣在我的脑袋上,“拿去,咱哥俩——你就戴吧。”他的头发被帽子压得贴紧头皮,看上去愣头愣脑。他答应得如此痛快更让我羞愧:“我就戴着试试,合适我也弄一顶。”“戴吧戴吧,戴够了再给我。”他夹着书,好像特别心满意足地走了。
我拿下军帽端详了一下,果然是正宗的,优质的羊毛触手温暖。帽子里面还戳有部队和军用物资编号的红色印章。重新戴上,立时神气许多。帽子小一号,所以戴得有些象征性。回到教室,引来了一阵哄笑。捣蛋鬼刘阔笑嘻嘻地喊:“大头,你戴这个帽子显得脑袋更大了。”几个女生应声笑起来。我突然间血气上涌,指着刘阔骂道:“你妈逼,你再说一遍。”我站在走道中央,戴着不合适的军帽,坚定地指着刘阔。大概没人想到温顺的“大头”会生气,连我自己也没想到会如此勇猛。教室里瞬间鸦雀无声。刘阔的笑容僵在一半,慢慢站起身,把桌椅搞得咣咣响,强笑道:“你妈的你还来真的啊,大头。”“我操你妈!”我抓起身边的一个空椅子砸了过去。由于距离太近,没来得及发力,椅子没脱手就被刘阔抓住,旁边的女生尖叫着跑开。我和刘阔共同把椅子举在半空,看样子不像是打架,而是合力接住了一个从天而降的椅子。“干什么你们!”吴春华扑过来抓住了椅子腿,“上课了!要打放学打!”她冲刘阔大叫。刘阔青着脸松了手,捞起一本书摔在桌子上,“行啊,你他妈的来真的啊,等放学的。”我在吴春华的推搡下,收起椅子,梗着脖子回到座位,身子还在颤。“你怎么也打架啊。”过了一会,吴春华小声说,眼里满是泪水。“没事,你别管。”我悲壮得鼻子发酸,浑身顿时充满了力量。“你还是别打架吧。”她嘟囔一声,趴在了桌子上。
下课时我戴上军帽就出去了。这回再没人笑。我也极端敏感,梗着脖子,横眉立眼,好似随时准备和角落里扑出的敌人生死相搏。冷风中,我摸了摸自己的肱二头肌,它们石头一般坚硬。正在走廊门口遐想战斗场景,有人从背后搂住我的脖子。“我操,你戴这个军帽有点小,不过还行,还行。”李庆中的头发梳理过了,显得很精神。我笑一下,没吱声。“听说你要干刘阔?小逼养的就是贱,要敢跟我起痞我早就干他了。”“谁说的。”我挺惊讶。李庆中沉吟着,话锋一转,“不过都一个班的,还是拉倒吧,真打起来了也不好,一会我跟他说说。”“算了老庆,你别管。”我是第一次喊李庆中的外号,叫起来挺顺口。“打什么打啊,要打让他跟我打,我干不死他。”李庆中说着转身走了。上课铃响,我回教室时,看见李庆中和刘阔在我们班门口说话。瞥见我,李庆中一把把刘阔抱住,喊:“利军你快过来干他,踹他裤裆,把他废了。”刘阔假装奋力挣扎着,“别废我,我还没耍过流氓哪。”几个女生忍着笑,轻巧地从扭在一起的两人身边跑过去。这下刘阔喊得更欢了。我讪讪地笑了笑。刘阔直起身,抻着衣服上的褶子,冲我笑道:“等哪天的啊,咱俩找个没人的地方,单挑。让老庆做裁判。”我歪着脑袋,说:“好啊。”
“不打了。”我想了半天,还是决定告诉吴春华。她在做题,没瞅我,对着课本上的一个立体三角形说:“谁管你打不打的,打死才好呢。”过了一会,凑过来问:“真不打啦。”我低头无声地笑,她使劲地杵了我一拳。又过了一会,她轻声说:“不过,你戴那军帽真的不好看,特别不得劲。”“你懂什么。”“嘁——”吴春华撇嘴,“是李庆中的吧。神气什么。”“你怎么知道是他的?我也就是试着戴一会。”我比较难堪。“谁不知道,大傻个子,戴个军帽,天天晃来晃去的,最讨厌了——学生哪有那样的。”吴春华转过头,不再理我。
那天晚自习前,我把军帽还给了李庆中。他挺不乐意地嚷道:“戴着呗,戴着呗。”我说有点小,箍脑袋。他点点头,不知所谓地感慨说:“脑袋大聪明,我这臭脑袋就是不行,什么也学不会。”接过帽子戴在头上。他戴着确实帅气多了。晚自习上又停电。半小时后,老师宣布放学,我因给吴春华讲一道代数题,晚走了一会。走廊里,有人还在玩那种古老的吓人游戏。“鬼来啦——”一个声音呜呜地叫,一听就知道是李庆中。接着是女生的笑骂声。
第二天上午第一节课刚下,有人在走廊里喊:“死人啦。大桥下死人啦。”我们都跑到大河坝上看热闹。距离太远,看不真切,似乎有雾气未散尽,一个灰色的身影伏在桥下干涸的河床上。这是我第一次看到死人,不觉得恐怖,反而有点兴奋。大家都很兴奋,七嘴八舌地猜测着谁是凶手。我转头对刘阔说,:“要不是上学时天还没亮,肯定是我第一个先看见的。”他恍然道:“可不是嘛,你走这个道儿,你要看见非吓死你不可。”哧溜哧溜地笑,好像真看到我“撞鬼”的情景。“老庆也走这个道儿啊,老庆——”刘阔伸长脖子在人群里东张西望地喊,“老庆哪去了,是不是被鬼吓死了。”“公安局怎么还没来。”有人问道。“来了来了。”远远地传来警笛声。
李庆中真死了。不过不是被吓死的,他的上腹部被刺了一刀。刀子很锋利,穿过了他的棉衣、毛衣,刺中了他的肝脏。直到中午,我们才知道,桥下的死人是李庆中。“是李庆中啊,是六班的李庆中死了。”宣布这一消息的女生像是传捷报的通讯兵一样边跑边喊,奔进教室,声调异常亢奋。“别鸡吧瞎说,我上午还看见他了呢,哦不是,是昨天。”“谁瞎说?是李庆中,六班学生说的。公安局都把他们老师找去了。”教室里像炸了马蜂窝,好事者奔出去打探消息,很快把重复的信息带回来。更多的人议论纷纷,认识李庆中的同学说话的兴致格外高涨,努力回忆起最后一次看到李庆中的时间和有过的交往。我的惊讶也大过悲伤,实际上我根本察觉不到有什么伤心。许多年后,我才明白,那种兴奋更接近于恐惧。我看看吴春华,她脸色苍白,表情呆滞。
公安局来学校排查,我们都被单独调去查问。我实在没什么线索提供,把赵云冬骂李庆中的事说了。一个老公安点头道,这线索很重要,不许和外人提起。赵云冬被查问了一节课时间,回来后把教室门踹得山响,又被老师请去教训。吴春华请了病假,一个星期没来上课。我没问她什么。我想肯定是李庆中追求她的事也被公安知道了。
案子很快破了。凶犯是本地重点高中的一个学生,他抢了李庆中的军帽。我还记得市报报道这一案件的标题——“区区一顶军帽,毁了两个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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