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权力是一种什么权力?
2017/6/2 20:38:22 会飞的王动

     点击上方蓝色字“会飞的王动”关注我

     ....................................

     阿克顿勋爵有一个著名的论断:绝对权力绝对导致FB。这话句式简单,表述清晰,主谓宾搭配合理,也没有生僻字,按理说只要不是文盲就能看懂。但有趣的是,这些年我们经常看到有些公权力的掌握者在很不“避嫌”地宣扬这句话,将此作为反F的警示。这种观感非常吊诡,就好像我一本正经地说胖子都是流氓一样,岂不把我自己也说进去了?区别大约在于,“我是不是一个胖子”,这是有目共睹的常识判断,一般来说不至于有异议——当然也不排除某些胖子掌握着胖瘦标准的解释权,从而使自己胖成某种权威,免于大众的口舌,比如我们的邻居鑫胖。而“绝对权力”是什么呢?相信不是每个人都能搞清楚,或者说存在着故意的曲解。

     其实这也是常识。谎言之所以公然大行其道,就在于这是个常识稀缺的社会。很多人缺少对常识较真的态度。什么是常识呢?比如天是蓝的,水是无色无味透明的。如果有一天你发现天不是蓝的,水污浊不堪还散发着臭气,你的常识就受到了冲击,你就会问,这是怎么一回事?事实上,猪也会这么问。你若向猪槽子里倒两瓢臭水,猪会很不高兴地抬头看着你,并生气地哼哼几声,他应该也在说,这特码是怎么回事!所以作为比猪高级的人类,我们不能满足于关注天蓝水清这个层次的问题,我们需要掌握更多的常识,比如为什么有的郭嘉腐拜问题特别严重,而有的ZF却极其清廉。

     权力导致FB,绝对权力绝对导致FB。这只是阿克顿勋爵的个人论断。我们不能因这句话广为流传就想当然地把它当做真理。但正如我前文所言,我们经常看到这句话出现在中国的官家话语中,这表明这个国家的为政者是认可这句话的,他们也认为阿克顿勋爵的这个论断是正确的。这就好办了。

     客观讲,中国近几年的反F力度是空前的。我们打翻了一堆大老虎,拍死了更大一堆苍蝇。由此我们可以将阿克顿勋爵的这句话倒推一下,这么多触目惊心的FB之中,有没有“绝对权力”在作祟。也就是说,那些被打掉的老虎和苍蝇之中,肯定存在着曾经掌握“绝对权力”的人。那么这个或者这些掌握“绝对权力”的人是谁呢?是康师傅、薄督、令总管之流?还是那些蝇级小官?我们暂且不必去确定是谁。我们只需知道这里有人曾拥有“绝对权力”。

     到底什么是“绝对权力”呢?从官家的话语中,我们能够发现“绝对权力”的两个特征,一是这种权力在法律之外,二是这种权力不受监督。按照这个解释,谁能够拥有这种“绝对权力”?古代中国的皇帝?中世纪的天主教会?恕我想象力不够发达,我想象不出在人世间能够存在这样一种权力。皇帝老儿是可以任性胡来,但他在运用权力时,也是受臣子监督的,也受礼法的制约,哪怕他违背了礼法,但制约其实仍然存在。因此,若“绝对权力”是“法律之外+不受监督”的权力,“绝对权力”之牛逼不啻于挟泰山以超北海,就连大独裁者也不可能拥有这种“绝对权力”。

     这样一来就尴尬了。如果在各种社会和政治形态中都不会存在这种“绝对权力”,阿克顿勋爵难道在痴人说梦?他的著名论断也变得毫无意义。因为一旦有人掌握了这种不受法律约束不受监督的权力,FB简直是人类社会能付出的最小代价了。更说不通的是,我们打掉的老虎和苍蝇里,谁曾拥有这种“绝对权力”呢?既然这种绝对权力不受法律约束,其拥有者如何被法律制裁的?是不是这几年我们在法律制度上有了大的改动,使得原先不受法律约束的权力随之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据我所知,应该没有。法律大致还是那个法律,制度大致也还是那个制度,确实有了一点点可喜的变化,可殊不足以作为打掉“绝对权力”的法律依据。莫非我们打掉的那么多的贪官统统不是“绝对权力”的拥有者?

     问题出在哪里呢?我们来看阿克顿勋爵的原话:“只要条件允许,每个人都喜欢得到更多的权力。”“权力,一旦它处于分立的状态时,就没必要取消它的存在。”“一种不加分立的权力是不受制约的权力,这样下去的话,就会产生通向寡头统治的无形趋势。”只要有常人的理解能力,就可以从阿克顿勋爵的这几句话中看出他对权力的警惕,而他提出约束权力的方法是分立。这表明阿克顿勋爵所谓的“绝对权力”是指没有分立的缺乏制衡的权力。阿克顿勋爵还有一句特别著名的话:“妥协是政治的灵魂。”何谓妥协?只有各方的力量和利益达到一种平衡状态,才会出现妥协。没有分立的权力则很难出现妥协的局面。

     以阿克顿勋爵的“原教旨”,“绝对权力”既不是不受法律约束的权力,也不是不受监督的权力,而是指没有分立制衡的权力。这就能够解释为何拥有“绝对权力”的人也会落马也会被法律制裁。他们的“绝对权力”虽然不受制衡,理论上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和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可由于没有权力分立,这种法律约束和所谓监督,往往来自同一权力阵营。用白话说就是,都是一伙的。因此这种约束和监督的效力可想而知。唯一能使这种“绝对权力”屈服的只能是更高级别的“绝对权力”。

     道理很简单。我之所以罗里吧嗦不厌其烦地来讲这个简单的道理,就是想尽量严谨地去证明,“绝对权力”绝非什么稀有的东西,它就在我们身边。那些落马的贪官们,几乎都拥有过“绝对权力”。在某个领域内,你说的算,你就拥有“绝对权力”。如果这个“你说的算”的领域恰好是公共领域,那么祝贺你,你绝对会走向FB,或者你已经FB了,只是你不自知而已。

     绝对权力绝对会导致FB。这句话还有一种莫名其妙的翻译,即:绝对权力导致绝对FB。鬼知道这是什么意思。相信大家已经猜到了,他们是故意翻译得让人看不懂的。

    

    

    

    http://weixin.100md.com
返回 会飞的王动 返回首页 返回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