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过的男人都老了
2017/6/14 16:10:44 会飞的王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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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不清是高二还是高三时了,我和同学顶着雨去电影院看《七匹狼》的1和2。那不是电影院的公映片,而是投影的录像。在《七匹狼2》里,王杰饰演的“骆驼”死掉了。印象中,“骆驼”死得华丽丽的,在《英雄泪》的配乐下,为爱情和友谊死在了慢镜里,死得像一个MV。后来他们真用这个桥段做了《英雄泪》的MV。我很没出息地挤出了两滴眼泪。其实我早就猜到“骆驼”会死,只因为他是王杰演的。如果明星一定要有一个形象定位的话,王杰的形象就是一个“苦逼”,从小四处流浪打工,做飞车特技演员,爱情也遭遇不幸,被妻子抛弃,与女儿相依为命。我不清楚这里到底有几分真实信息,有几分是为了造星编造的噱头,至少我十七岁时毫不怀疑。那时娱乐八卦还不发达,唱片公司完全可以根据市场需要来制造神话。有什么比一个“苦逼”成为明显更励志?有什么比一个明星的“苦逼”更能拉近与歌迷的距离?如今想来,我那么爱王杰,就是觉得他爱得那么苦。

     一个人爱得那么苦还依旧在爱着,想到这一点,我就在感动里不能自拔。年轻时有一天我看王菲《棋子》的MV,是在舞台上的表演,王菲的发型有点像洪七公,涂了很重的眼影,眼睛下面贴了两条锡纸,大约代表闪闪发光的眼泪。“我像是一颗棋,进退任由你决定,我不是你眼中的唯一将领,只是不起眼的小兵......”王菲啃着麦克晃晃悠悠地唱,然后转过身,露出美轮美奂的背。她既然敢把整个背部都裸露出来,就一定对此有自信。我色迷迷地看着,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如日中天的菲后,也会爱成一颗棋子吗?

     至少我十七岁时毫不怀疑。

    

     《七匹狼》是部非常不错的青春片,现在也值得一看。当年是台湾地区年度票房的前五名,电影原声歌碟也大卖。最著名的当然是那首《永远不回头》,四个主唱分别是王杰、张雨生、邰正宵、姚可杰(东方快车乐队的主唱),仅仅这四个名字,就带着扑面而来的岁月感。张雨生已经升入天堂,邰正宵和东方快车也曾昙花一现,唱得最久的就是王杰,活活唱了三十年。前几天他宣布退出歌坛。大家对此反应算不上热烈。毕竟王杰的时代过去很久了。我甚至觉得他退出得太晚了。他应该在最红的时候急流勇退,把最美好的印象留给歌迷,让歌迷以添枝加叶的回忆将他塑造划时代的巨星。某一段时间,我特别怕在什么娱乐节目中看到他,他没有挥洒的谈吐,嗓子也不行了,仅仅靠一点过气的名声支撑着笑脸,那种寒酸令我不忍目睹。他也许不知道,他正在廉价消费着我们曾经的热爱。

     我是早已不爱他了。我像一个熬过发昏期的失恋者,在很长时间内都羞于提到从前的痴情。你可以爱一个人的英俊、富有、才华、器大活好、会说相声、烧菜一流、麻将高手等等方面,但不要爱一个人“对你好”,因为“对你好”是会变的,而有些东西不会变,或者变得很慢,足够你自我欺骗。就像你有天看到那个人渣走过街头,你的心里已经没用一丝涟漪,你还可以为自己逝去的爱找到理由:嘿,那个人渣还是那么帅。而王杰的歌,就是“对你好”之类的肤浅麻醉。除了同龄人互淫的情怀,几乎无可炫耀。爱有时就是一种虚荣心的满足。或许我应该爱MJ或鲍勃迪伦,再低也不能低过窦唯。这些偶像永远不会倒塌。

     还好我已经衰老得没有了虚荣心。有时在电视上看到某个明星出场,台下一片尖叫声,我的布满灰尘的心脏会微微颤动。那些为偶像尖叫的孩子,总有一天会变成在老歌里无动于衷的成年人。光阴的故事里,还有多少单纯的热爱能留下痕迹。

    

     我几乎拥有王杰出道前十年的全部磁带,从《故事的角色》到《候鸟》。我几乎会唱王杰早期的每一首歌,不是那些大家都会唱的《安妮》《一场游戏一场梦》之类,是每一首在磁带B面充数的歌。我故意模仿着王杰唱歌时的修饰音,学着他的样子蔫头耷脑,笑的时候把嘴角歪向一边。在大雨中练哑铃时,我听王杰的歌鼓劲;下晚自习走夜路时,我唱王杰的歌壮胆;同桌女生不理我,我也会想到王杰的歌,觉得那是我命中的情劫。高中时期的很多夜晚,我坐在自己的小屋里,一遍遍听着王杰的磁带,渐渐变成了一个带有轻度自虐倾向的唯情主义者。有时我会顺着歌曲的思路,幻想一场要死要活的恋爱,当然最后死的肯定是我,用我的牺牲成全了我爱的人。我在黑暗中热泪横流,为自己子虚乌有的爱与疼痛。直到歌声停止,那些幻想的画面才像烟花一般慢慢飘散,而我已是失魂落魄。意淫太伤神了。

     王杰的歌反复向我的少年之心灌输一个道理,爱情是一件非常罪非常美的事。这让我一度对爱情充满憧憬和敬畏。后来我总算捞着机会恋爱和失恋。我才发现这东西没有传说中那么美,也没有传说中那么疼。再或许,我只是失去了初心而已。正如我现在听某些情歌,会觉得歌词写得特别可笑。正如我此刻坐在电脑前,不断地吸着烟,翻检出这些无聊的往事,王杰的老歌无声地从我胸口穿进穿出,我还会有一点感动吗?怀旧不过证明我们已经老了,并不能证明这老去的岁月里有什么值得抚摸的珍宝。爱过王杰,不过因他恰好与我们的青春相遇。

     我看了王杰宣布退出的微博,他的文采依旧那么糟,还像一个怨妇或爱国愤青似的用了很多感叹号。至于什么曾被人下毒毒哑了嗓子的说法,我就厚道地不予评价了。总之是无感的。由此我发觉,我爱过的不是王杰,而是那个爱着王杰的少年。王杰退出歌坛关我何事,只不过木犹如此,人何以堪。

     “在天色破晓之前,我想要爬上山巅,仰望星辰,向时间乞求永远……”高中时我经常四五点中起床,去凤华浴池洗澡。冬天时天还没亮,我一个人在凌晨的黑暗中骑着单车,很应时应景地大声唱着这首《永远不回头》。如今我回头才想明白,时间这个老家伙一定不喜欢我的歌声,因为他没有赐予我们想要的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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