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别这样,姐夫》,就没有《摔跤吧!爸爸》
2018/5/19 15:40:23 会飞的王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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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压根是不想拍《摔跤吧!爸爸》,只想拍‘过来吧,小姨子’‘别这样,姐夫’。”

     这个关于“姐夫和小姨子”伦理哏的玩笑话,并非来自郭德纲的相声,而是广电总局宣传司司长高长力回母校演讲中一句。虽然这个玩笑有三俗之嫌,我个人还是表示很欣赏,因为戏仿得够机灵,也够刻薄。我一向认为,无论听众为谁,演讲都要夹带一点幽默,哪怕是格调稍低的幽默。最受不了那种讲半天毫无笑点的讲话了。所以尽管多家媒体关于高司长回母校演讲的报道中,都删掉了这句话,我还是要把它当成一个有趣的例子拿出来,并能够想象当高司长说出这句时,他的师弟师妹们会哄堂大笑。我是真希望我们的官员能够具备一点幽默感。

     正是因为我欣赏高司长的演讲风格,我才要反驳高司长对于文艺创作的某些观点。演讲风格亲切生动,并不代表着他所讲的就一定正确,却更容易将谬误的内容传播给听众。大家会在对其演讲智慧的欣赏中不知不觉地接受了错误的观点。故而我才要小心翼翼地剥离“幽默”与“正确”的亲密关系,有些时候,你笑了并不等于你同意,但你很可能正在倾向于同意。这就是幽默的力量。

    

    

    

     高司长开这玩笑是针对某些艺术家对审查制度的抱怨。高司长的原话是这样的:“(很多艺术家)总是埋怨题材不好、政府审查太严,有些题材不让涉及......我说了一句刻薄的话但也是实话,不要因为没有艺术才华就怪罪题材不好。随后他举了印度电影《摔跤吧!爸爸》为例,表明只要有才华,像摔跤这么冷门的题材,同样可以拍出好电影。

     乍一看高司长这段话说得挺有道理,也确实能找出大量例证来支持他的观点。不必说《摔跤吧!爸爸》,这世界上有大量优秀的影片,即便是我们的审查制度也挑不出任何毛病来,更何况中国内地每年都会奉献几部还算不错的电影。也就是说才华这个东西,貌似不怕审查和封禁。但细审高司长的逻辑,我们就会发现他其实是在倒因为果,无形中抹杀了艺术才华的成长过程。除了极少数例子,文艺才华都需要一个养成的空间,这个空间越大,空气越自由,才华就会越壮大越成熟越繁荣,反之,才华就会渐渐萎缩枯死,或者变成樗栎庸材。而文艺审查制度,恰恰会阻碍才华长成所需的空间和养分。哪怕我们尽量将文艺审查制度理解为管理者出于社会责任的一种善意,我们还是要明确这一点:艺术创作需要一个寻找发现的过程,需要一个更加开阔的试错空间、一片更为宽松的培育土壤。

     套用高司长的玩笑话,没有拍《过来吧,小姨子》《别这样,姐夫》的创作环境,就很难出现《摔跤吧!爸爸》这种佳片。以阿米尔汗为例,他在国内影迷的视野里似乎没有过拍烂片的印象,但我不敢相信他从8岁开始演电影,参演的电影部部都是佳作。就算他一路顺风顺水,他应该从小就领教过一个宽容的艺术市场的规则和边界,什么片受欢迎,什么片没人看,这对于他成长为一个天才级的电影工作者和投资人是大有裨益的,甚至是不可或缺的。周润发出道时拍过三级片,周星驰的电影很长时间都离不开屎尿屁的俗梗,更不用说《蜜桃成熟时》的舒淇了,如果没有宽松的创作环境,我们会失去多少有才华的艺术家。换个角度看,《摔跤吧!爸爸》也不算教育国内艺术家的好例子,至少它流露出的父权思想的价值观是比较低端的,不客气地讲,并不比“姐夫和小姨子”这种市井梗高明多少。此片胜在叙事技术上的圆熟,也就是说,若以这种高超的叙事技术去讲一个关于姐夫和小姨子的故事,未必就会拍成烂片。

     最重要一点,《摔跤吧!爸爸》中,既有对女性卑微的社会现实的揭露,又有对政付和体制的嘲讽,若按照它的尺度翻拍成中国的《踢球吧!爸爸》或《奔跑吧!爸爸》,我很怀疑能够顺利过审。这难道不会是中国艺术家不敢拍这类题材的一个原因吗?去问问郝海东吧,中国足球界有多少见不得光的故事。如果这个让拍,郝董第一个就能投钱。

     能拔起大树的大象为什么会被一根小木桩拴住?海洋馆里横冲直撞的鲨鱼为什么不会撞坏透明的玻璃缸壁?人工饲养的猛兽为什么放归山林会活活饿死?因为环境会束缚它们的能力,当它们的尝试一再受挫时,它们就会固步自封,就会自我矮化,自我放逐,自我阉割,直到最后颠倒了认识,把畸形视为惊艳,把残缺当成完美,把保守当成创新。艺术创作亦如此。

     电影《肖申克的救赎》里有一段著名的台词:“监狱是个怪地方,起先你恨它,然后习惯它,更久后,你不能没有它,这就叫体制化。”审查制度就是一种体制化手段,它会渐渐侵蚀天性不羁的艺术才华。艺术创作的体制化可以极端到什么程度?想必中国人还有印象:样板戏。

     如我所言,文艺审查制度也许是一种初心良善的规范,怕我们受了坏作品的毒害。高司长在讲话中也谈到了这层意思,他告诫媒体人:“不能生产有毒有害的文化产品拿出去换钱却坑害消费者。”那么什么是好的节目什么是差的?高司长说了一个简单易考量的标准:“你给不给自己的孩子看?要像对待自己孩子一样,对待你的受众。”在这个文艺产品缺少分级制度的社会,我愿意体谅文艺管理者的苦心,把我们这些已经百毒不侵的成人也当成孩子来百般呵护,哪怕以损失我们的低级或高级乐趣为代价。

     作为一个同样有社会责任感的前文青,我虽有点心不甘情不愿,看来也只能混淆在高司长“最大公约数”的审查标准之下了。大道理多说无益,我只想斗胆问一句,高司长您讲的“姐夫小姨子”笑话适合孩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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