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曾爱你,不敢老去
2019/5/12 12:31:11 会飞的王动

     邓丽君从来不是我的偶像。这事不怪她,当然更不怪我。我们只是错开了。一代人有一代人的女神,我恰好不属于她统治的那代。

     就像我不喜欢山口百惠,哪怕女文青会用鄙视的眼神杀死我,我仍要实话实说,《血疑》火遍中国时我还尿床呢,我怎么会成为她的粉丝?《伊豆的舞女》我也没看,几次我都想看看山口百惠是不是全裸出演,但碍于川端康成小说的完美,我都放弃了,怕毁了我的想象。

    

     有一次我无意中搜到山口百惠当年的一张照片,大约是为了卖弄性感,她眼神迷离,扬起手臂,露出腋下的毛发。我还给几个朋友转发了一下。我觉得挺有意思,各个时代审美标准有差异。我老到不再吹毛求疵。她真的很美。只是最美时错过了我的青春。

     邓丽君是中国流行音乐史无法绕开的存在,但她更似一个情怀符号,伫立在无数人的青春之中。其中包括把持着中国乃至东亚流行文化方向的一群人。是邓丽君让他们穿过文化空巢时期,第一次领略到抒发小我心声的美妙。他们自然奉她为神,并乐意为她造神。

     如果我的耳朵打开记忆,仿佛也能够着那个时代,可当我用心听歌时,邓丽君已经退出舞台。那是港台音乐的辉煌时期,太多词曲编配更精致的作品淹没掉了《月亮代表我的心》《甜蜜蜜》之类的歌曲,不必说《路边的野花不要采》这种俗滥的小调。

     无须比较邓丽君和王菲谁唱得更好,也无须比较哪一个时代的歌曲更好听,毋庸置疑的是,流行音乐一直在发展,表现手段愈加丰富,表现内容愈加宽广,感染力和传播力都今非昔比。

    

     发育期的记忆是最深刻的,我先是听谭咏麟齐秦王杰之流的港台歌曲,随后又喜欢上摇滚乐,再后来又听民谣,当我明白自己不可能成为乐队主唱之后,我已经长大了。流行乐渐渐淡出了我的生活,我不再会在自己床头贴上列侬的头像,或者为买一个歌星的磁带攒一个月的零花钱。这好像是我们多数人和所谓歌星的交集。

     邓丽君的歌第一次震撼到我是她离世那年,其时我还对中国摇滚乐势力心怀痴迷,对各位摇滚大神如数家珍。有天我在大连的天津街瞎溜达,忽然传来一阵鬼哭狼嚎的歌声,歌是邓丽君的歌,但唱歌的却是一个糙嗓子,配器也沸反盈天。我走过去一看,某家音箱制品店正在宣传一本新专辑——《告别的摇滚》,是内地的一帮摇滚歌星搞得翻唱,为了纪念邓丽君。

     我站在街边傻听了一会,端的难听到要死,几乎听不出他们有致敬之意。唯有那一刻吧,我觉得还是邓丽君唱得好听一些。这事在我心底打上深深的烙印,那么多我崇拜的摇滚大神,竟然会煞有介事地纪念一位我不喜欢的歌星。

    

     仍旧无法欣赏。虽然此后我再听到她的歌,都会稍微留心,但自己从不会主动去找她的歌来听。我还是觉得《船歌》齐豫版的更悠远,《再见炊烟》王菲版更空灵,《月亮代表我的心》齐秦版的更柔情。至于邓丽君所用的“气声”,原本我以为是一个什么了不得的神话,后来才搞清楚,我们这些没经过专业训练的嗓子,唱歌基本都用“气声”的,无非邓丽君的“气声”是故意的,修饰过的。

     事实上,我说不清自己是怎么改变的,从少年时的反感到中年时的好感,岁月点点滴滴的累积,我的敏感一天天废弛,我觉得自己正在远离我企图变成的模样。我愈来愈愿意听老歌,愈来愈愿意听女声,舒缓的,柔美的女声,我常常听女声对经典的翻唱,包括对邓丽君歌曲的翻唱,听过之后,我会有些羞愧地告诉别人我这个低级趣味的转变,然后加上一句感慨:“老了。”

     有回我在朋友店里喝茶,他非要给我演奏《鸥鹭忘机》,我在断断续续的古琴声中昏昏欲睡。一台垃圾车打门口经过,伴着悦耳的电声乐音,是《小城故事》。它循环着唯一的曲子,整天边走边唱地穿街过巷。那是春日的午后,没有风,阳光明亮,三三两两的闲人走过街头。我记得那种恍惚感,时间变软,四处流淌,街景变幻,恍若从前,唯有那熟悉的旋律萦绕在耳边。

     我想起吕德安的诗句:那是很久以前/就像美好的来由/谁也说不出/让快乐陪伴你/让痛苦陪伴你……

    

     邓丽君早已不是一个歌星,也非一个偶像,甚至一种文化现象、一个时代符号,都不足以注释她。而我还在计较她的嗓音是不是优美,唱功是不是到位,像一个愚蠢的不解风情的少年。天下谁人不识君。某种意义上,邓丽君就等同于生活与美的本身,她的旋律简单而优美,永远守在返璞归真的路口,等你归来。她的浅吟低唱,伴随着一代又一代人的日常,早已融入了整个社会的生命基因,以至于无从回避,无法割舍。

     无论你的耳朵受过怎样非人的专业训练,总有一天,你会在一曲《甜蜜蜜》中找到最单纯的满足。

    

     我在微信群里看到邓丽君当年劳军的一个演出片段。她穿着一件金丝粼粼的酒红色露背吊带长裙,打了腮红,正是她最漂亮的年纪。她唱了一曲《你怎么说》,一边唱一边走下舞台与军人互动,还顺手调戏了一名帅气的中尉。她是那么纯美可爱又风情万种,简直光芒四射,所有人都在傻笑着望着她,眼中充满了柔情。

     那视频我看了无数遍,碰到醉酒就各个群发一圈,比推广我自己的烂文还殷勤。我就是想让更多的人看到她,看到她有多么迷人,好像她就是我永生难忘的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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