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法方药丝丝入扣,结果疗效很差...
2017/11/14 中医同城
许多疾病经过对症治疗,理法方药亦丝丝入扣,结果其疗效很差,令人失望。笔者认为有如下几方面的原因。
慢性病由于病程长。对症治疗后,很难立即见效。作为临床医生应该充分地认识到这一点。不能认为在短时期内难以取效就频繁地更法易方。
病者或家属也不明白取效慢的原因,而另请他医治疗,频繁地更医换药。难于使疾病痊愈,造成治疗后的失误。
产生上述原因还有医生对疾病的发生、发展、预后认识不透彻;医生对患者及家属的解释不够;患者及家属对医生不信任等。
临床实践证明,许多疾患在药物对症的情况下不能立即见效,药物的效应期相对较长,这就要求医生不但要有胆有识,更要守法守方。同时要提高医生的技术素质和医德修养。
疾病对症用药后,不能明显见效的另一原因是药不胜病。如患者的体质较强,对药物的耐受阀较高。虽然临床用药准确,但药物效力不足。
再如患者脾胃承受力较弱,不能负担全部药物的消化、吸收,同样达不到治疗的目的。还有医生用药剂量偏小以及煎药不得法等。
还有一个原因是病情突变。急危重症传变迅速,或由表入里,或由腑入脏,或由气及血,或阴阳互损,造成缓症转变为急症,轻症转变为重症,病势急剧骤变。
即使临床用药准确无误,亦恐难符合剧变的症候。病位、病性、病理已经发生了改变,临床疗效就无从谈起。
况且药液通过口服,在机体内还有一个吸收过程,这样原有的药物实际上已不对症。
如何避免因病情突变所产生药物对症后的失误,关键是医生要娴热疾病的传变途径、合并症及预后等情况。临床用药要考虑截断疗法的临床运用,防患于未然。
中药剂型及给药途径给对症治疗带来了诸多不便,往往使它们失去了应有的效力。
如现在大多数处方都用汤剂口服,但重危急症患者服用困难,特别是昏迷、休克的患者更是如此。即使采用鼻饲法,也不能为患者完全接受。
如果把中药改为针剂,静脉点滴或肌注显然比口服中药的疗效要佳。
正确的用药、如果剂型及给药途径选择不当,同样会出现治疗后的失误。
因此,临床上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好药物剂型以及正确的给药途径。中药剂型改革势在必行,给药途径要广泛多样。
总之,药物对症要看清疾病的本质,尽量避免人为的干扰,全面深入地窥准病变的全过程,做到准确的投药,尽量诚少治疗后所出现的失误。
版权声明
本文来源中医杂志1994年第35卷第8期,编辑/半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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