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揭秘热”,让我感到悲哀
2022/3/17 捍卫人文学

     李希凡访谈

    

    


     记者(以下简称记):我们看到您的《传神文笔足千秋——〈红楼梦〉人物论》正在热销,在红学热再一次升温的时候,您推出这本书处于什么样的考虑?

     李希凡(以下简称李):我写这本书是有感而发,是想从文本研究上更深入一步,虽然写的是人物论,却是把几十年的心得体会都集中在这本书里了。它也包括了我对《红楼梦》的整体评价。

     我的方法是解析每个人物时,都给它建立一个档案,因为曹雪芹的艺术创造就是很有层次的,他是在小说情节中不断地深入人物的性格,深入他们的心灵世界,而使之形象丰满。

     《红楼梦》创作艺术的个性化堪称世界小说之最。曹雪芹写了几百个人物,写活了几十个典型人物。让人叹为观止的是,人物只要一出现,他的语言就有特色,只能属于她(他),不能属于另一个。

     金陵十二钗都生活在同一个典型环境里——荣国府,大观园、贾母周围,但个性非常鲜明。十二钗写得最成功的人物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贾探春,史湘云,包括妙玉。

     “红学”诞生至今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也有了很多规范性的提法,红学史也有了好多部。成绩很大,但历来“红学”也时常出现一些怪现象,还时有重复和“崛起”。譬如2005年所谓“红楼梦年”掀起的“秦学”及其“揭秘”的喧闹,本是沉渣泛起,却在一些媒体,特别是电视媒体的推波助澜下,引起了那么狂热的追捧,我所说的“有感而发”就是有感于这些。

     《红楼梦》的正经研究老是被岔开,一岔开就引起整个社会的讨论,这虽然也是有原因的,因为《红楼梦》是一部未完成的杰作,八十回后的原作散失了,根据小说情节作正当的探佚推断是无可厚非的。但毫无根据地引伸和所谓“揭密”,就会把读者引向歧途。

     在红学研究中,您感到最不满意的是什么?

     :在《红楼梦》的研究里面,目前最不满意的就是“红外”的索隐抉微太多,而不太重视研究文本的创作。我看重的是小说的本体,感动人的是《红楼梦》本身啊,当然我是不排除红学已成系统的各个方面,因为它已经成为一种学问了,如曹雪芹家世考证啊,版本研究啊,曹雪芹的生卒年月啊,这些研究都很有益,只要持之有故,言之成理。都是“红学”研究的一部分,胡适和“新红学”的考证都对“红学”有贡献。胡适发现了曹雪芹的家世,使我们搞清楚了《红楼梦》的真正作者是谁,这是他的一大功劳。

     但是胡适是一个唯心主义者,他把文学作品的《红楼梦》当作是曹雪芹写的自传,他说,曹頫就是贾政,曹雪芹就是贾宝玉。把一部文学作品归到自传这样一个狭隘的范围内,却一直贻害到今天。曹雪芹写的的确是一个贵族之家,但通过描写这一贵族之家的生活种种,却深刻地反映出的是封建社会的必然没落,作品文化底蕴非常深厚。

     胡适却把《红楼梦》的文学成就贬得很低,一直到他的晚年,还说曹雪芹没有“文学的修养和训练”“没有思想,文学造诣不高明”等等,这是令人不能容忍的。可是有人却把他捧上了天,还要给给他树碑立传。所以,我在《红楼梦人物论》后记里对他进行了一次揭露和批评,包括政治上的反动面目。

     “流言家看到宫闱秘事”

     记:现在红学界流行“揭秘”,您对这个现象怎么看?

     :“揭秘”让我感到很悲哀,“红学”学者批评了几句,竟然遭到网上的群起攻击。我就纳闷,刘心武讲的那些和《红楼梦》无关的“猜谜”能给人知识吗?能加深我们的理解吗?

     所谓“揭秘现象”,其实过去就有,那叫做“索隐派”。这种揭密的“新索隐”还是像老索隐一样在猜谜。

     我认为,做学问要实事求是,合理的索隐是可以的,考证也要有文献上和历史上的根据。说秦可卿是废太子胤礽的公主。曹家几代人可谓世受皇恩,和康熙关系那么密切,怎么可能瞒着最钟爱他们的主子,冒着被杀头的危险去藏匿要反对老主子的太子的公主呢?这是毫无根据的。

     鲁迅先生在上世纪30年代就写过文章,谈到《红楼梦》,就说过:“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最后一句批评是“流言家看到宫闱秘事”,“揭秘”不就是看到了宫闱秘事吗?鲁迅先生的预见性实在是太高了!

     您怎样看待刘心武创立的“秦学”?

     :“秦学”能称之为“学”吗?所谓“秦学”就是研究秦可卿的学问。秦氏是《红楼梦》写得最没有个性的一个人物。把秦氏拿出去变成“秦学”,“秦学”和《红楼梦》有什么关系啊?

     《红楼梦》第13回秦氏就死了,后边的小说情节还有那么长一段路要走,死了的秦可卿怎么能发展出“秦学”?

     关于秦可卿这个人物,我写过一篇文章,叫《丢了魂的秦可卿》,我认为,在《红楼梦》里面写的最不成功的就是秦可卿,我们想不出她有什么个性来,这不符合曹雪芹创造人物形象的规律。

     本来作者原来写的是“秦可卿淫丧天香楼”,那个秦可卿一定是性格复杂的人物,可是据“脂评”说,秦可卿还给王熙凤托过梦,考虑到了家族如果衰败时的一些应对措施。劝曹雪芹删掉这段情节。

     这建议被曹雪芹采纳了,做了改写,使秦可卿变成了人人称道的荣宁贵族完美的重孙媳妇。

     当然这违背了曹雪芹最初的意图,但小说情节确实还留有“脂评”的“未删之笔”,令人生疑,但文学作品是艺术创造,漏洞就是漏洞,败笔就是败笔,要从这里发展出一种学问来,那岂不是自己制造笑料,据说还有另外一种解释,我看也是节外生枝。

     一个作家眼中的《红楼梦》可能不同于学者。

     :这是可能的,因为一个作家看文学作品,有他自己的视角。我十几年前参加主编《红楼梦学刊》曾发过“揭秘”作者的一篇关于秦可卿的文章,就有了“秦学”的苗头,大家当时没人同意他的意见,但也没有人批评他,因为他是一家之言么,但现在却是电视台让他这样“解读”《红楼梦》,当然红学界就要说点什么了。

     我重点批评的是发布这些议论的所谓讲坛,这是舆论阵地,它要给人们什么,应该清楚自己的责任和使命。即使学术上有不同的意见,都可以开展讨论,但要引导读者和观众。

     当今有些舆论特别强调娱乐作用,这值得商榷。哪有一个时代的文学作品不给人一点思想、一点道德的呢?孔夫子也并不强调娱乐,诗和乐都很重视,所以“寓教于乐”,音乐都应该有教育作用,何况大部的文学作品呢?你不是要帮助国家各项事业进步吗?

     本文来自《大众日报》,转引自“天津市红楼梦研究会”公众号,如有侵权,敬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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