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可错放绝不误杀是自认外行的评审教授必须坚守的良心底线
2024/4/1 在学术界谋生存
【年底适合谈底线,碰巧看到叶娟丽教授关于学位论文盲评的评论,觉得她提出了一条重要底线。学术期刊实行盲评是公正的,因为作者与评审是平等的同行。今天你评我,明天我评你。剃人头的,头也被人剃,冤冤相报,总体公平。但是,在大学里,博士生是弱势群体,对博士论文有否决权的教授是强权人物,享受匿名保护又有一票否决权的外审教授是绝对强权人物。博士论文盲评貌似公允,其实是保护强者。保护强者也未尝不可,但不能让强者在制度层面肆无忌惮。叶教授持论公允,落笔温和,感谢她授权。标题是我加的】
学位论文系统盲评确实有瑕疵,这个不假,但即使如此,它可能也还是至今最不坏的制度。
具体到这个案例,有两点疑惑:一是厦大似乎是先校内答辩再送审盲评,这个从程序上就不合理,容易造成本案这类被动局面,学生一旦论文答辩通过,心理上就很难再接受盲审不通过的结果了。
其他学校的正常程序是先送审盲评,不合格者根本没有机会答辩,顶多先搞一两次预答辩。二是没有小论文发表,一般默认对大论文质量要求更高,就像以前很多学校评职称,成果数量不够或者任职年限不够,可以因为成果质量过硬而对其他条件破格。
在很多学校取消资格论文,目的也是为了让学生专注于做好大论文。像这四位同学在没有发表小论文的情况下申请答辩,意味着对大论文的质量要求更高,这个应当是学生和学校都已经达成的共识。因此,目前的情况,要么是学校此类“破格”答辩制度并不公开透明,要么学生借制度空子无理取闹。
至于评审意见的质量,确实至今无法确保百分百的服众。我见过一个“不合格”的评审意见,评委同时在“内容是否熟悉”选项中选择了“不熟悉”。对于我来说,如果是不熟悉的内容,根本不会选择“接单”,如果不小心手滑接单了,只能硬着头皮错放而不敢错杀;两权相害取其轻,毕竟在这个问题上,错杀的后果太严重了。
至于说评审意见中的错别字,如果手写或者年轻10岁,我有自信没有这个问题;但现在年纪大了,眼花了,加上五笔字型输入法固有的缺陷,个别字打错是有可能的,但一两处字有误可以原谅,如果多个句子不通,则可能是评委的态度问题了。毕竟评委只是根据职称挑选出来的,态度选项完全被忽略了。
因此,当前最急需的,是建立某种由被评学生为主体的申诉或者由培养单位为主体的评审意见反评价机制,力求对评委也进行最小程度的约束,进而发展出某种可行的针对评委的淘汰机制。

(叶娟丽教授博士毕业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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