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姆《爱的艺术》(下)
2024/4/1 在学术界谋生存
E. 对神的爱
前文已经说明,我们需要爱,是因为我们感到与人隔离,需要通过经历融合克服由隔离产生的恐惧。从心理学角度看,宗教形式的爱,即所谓对神的爱,也是如此。对神的爱,也是产生于需要克服隔离,需要融合。对人的爱有许多不同的性质和方面,对神的爱也是这样。在很大程度上,我们在二者那里看到的差别相同。
在有神的宗教中,无论是多神教还是一神教,神都体现最高的价值,体现最值得追求的善。因而,神究竟意味着什么,取决于信神的人认为什么是最值得向往的善。要理解一个崇拜神的人心中的神是什么,我们需要从分析他的性格结构入手。
根据我们掌握的知识,可以认为,人类的发展是一个脱离自然,脱离母亲,脱离血缘与地缘纽带的过程。人的历史刚开始的时候,人已经被抛离与自然的原始合一,但是,他仍然紧握着那些原初纽带。回到原初纽带,或者握紧它们,让人觉得安全。人仍然认同动植物的世界,试图通过与自然界成为一体而实现合一。很多原始宗教,是这个发展阶段的见证。动物被改造成图腾,人在最隆重的宗教活动或战争中戴上动物面具,把一种动物当成神敬拜。后来,人发展出手工制作和艺术创造的技巧,不再完全依赖自然的供给——这供给可能是他找到的果实,也可能是他猎杀的动物。这时,人把他自己的作品变成神。在这个阶段,人们敬拜的是用陶土、白银或黄金制作的偶像。人把自己的力量和技巧投射到自己的作品中,从而以一种异化的方式敬拜自己的能力与财富。在更近的发展阶段,人把自己的形象赋予了神灵。这样做,显然是因为人对自己有了更强的意识,发现人是世界上最高级、最尊贵的“物”。在这个崇拜人形神灵的阶段,我们看到了两方面的发展。一方面,神灵的本质在发展,神灵一开始本质上为女性,后来变成本质上为男性;另一方面,人的成熟程度在发展,他的成熟度决定了他的神灵的本质,也决定了他对神的爱的本质。
我们先讨论宗教从以母亲为中心发展到以父亲为中心。巴霍芬 (Bachofen) 和摩根 (Morgan) 在19世纪中叶有一项伟大的、具有决定意义的发现。虽然他们的发现在多数学术圈子遭到排斥,但是,根据他们的发现,有一点几乎无可置疑,那就是,在父权宗教之前,有一个母权宗教阶段,至少在很多文化中是如此。在母权阶段,最高者是母亲。母亲是神,也是家庭与社会的权威。要理解母权宗教的本质,只要回想我们前面关于母爱的本质的论述即可。母爱不设任何条件,保护一切,包容一切;因为母爱不设条件,所以它不受任何控制,无法赢得。有母爱是福分,没有母爱的人会感到被遗弃,甚至感到绝望。母亲爱自己的孩子,因为孩子是自己的,不是因为他们“好”,听话,也不是因为他们服从母亲命令,实现了母亲的意愿,因此,母爱是平等的。人人平等,因为他们都是母亲的孩子,都是地球母亲的孩子。
人类发展的后一个发展阶段是父权时期,这是我们唯一确切知道的阶段,不需要依靠推理和重构。在这个阶段,母亲失去了最高地位,父亲成为最高者,不仅在宗教中是这样,在社会上也如此。父爱的本质是,他提出要求,设定律令,他对儿子的爱取决于儿子是否遵命。哪个儿子最像他,最听话,最适合当他的继承者,接手他的财产,他就最喜欢哪个儿子。(父权社会的发展与私有财产的发展是携手并进的。)结果,父权社会是等级社会;兄弟之间的平等让位于互相竞争与争斗。不论是印度文化、埃及文化还是希腊文化,不论是犹太教、基督教还是伊斯兰教,我们在那里看到的都是父权世界,在这个世界中,要么是一位主神统治着诸多男性神灵,要么是只有上帝或真主,其余众神都被废除。但是,人心对母爱的渴求是无法排除的,所以,慈母形象从来不曾被彻底赶出神殿。在犹太教中,各式各样的神秘主义教派重新建立了神的母性。在天主教中,教会与童贞女玛利亚象征着母亲。即使在新教中,母亲的形象也没有被完全消除,尽管只是隐蔽地保留下来。路德的主要论点是,人不可能靠自己的行为赢得神的爱。神的爱是恩典,信仰就是相信这恩典,让自己变得幼小无助;善行不能影响神——或者说,不能让神爱我们,尽管天主教这样宣扬。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天主教关于善行的教义是父权形象的一个组成部分;我可以通过服从父亲,满足他的要求,赢得他的爱。另一方面,尽管路德的教义表面上是父权主义的,却隐藏了一个母权要素。母爱无法赢得,要么有,要么没有;我唯一能做的就是信(如诗篇说的:“我在母怀里,你就使我有倚靠的心”(《诗篇》22章9节),就是变成一个无助、无力的孩子。然而,路德教义的独特之处在于,表面上看,母亲的形象被排斥,取而代之的是父亲形象;路德教义的突出特点是,一种强烈的怀疑——在无可指望的情形下指望获得父亲无条件的爱——取代了确定无疑的母爱。
我需要先分析宗教中母权成分与父权成分的这个区别,才能证明宗教中母权方面与父权方面的比重决定了对神的爱的性质。父权方面让我像爱父亲一样爱神;我相信他公义严厉,赏罚分明,最终会拣选我为他的爱子,正如神拣选了亚伯拉罕和以色列人,正如以撒拣选了雅各,正如神拣选了他钟爱的民族。宗教的母权方面让我像爱包容一切的母亲那样爱神。我坚信母亲的爱,相信无论我是否贫穷无助,是否犯了罪,她都爱我,她不会偏爱其他孩子;无论我出了什么事,她都会拯救我,帮助我,原谅我。毋庸赘言,我对神的爱和神对我的爱彼此不能分割。如果神是父亲,他爱我如子,我爱他如父。如果神是母亲,那么这个事实就决定了她对我的爱,也决定了我对她的爱。
不过,对神的爱的母亲方面与父亲方面之间的这个区别,只是决定爱的本质的一个因素。另一个因素是个人的成熟程度,个人的成熟程度决定了他对神的理解的成熟程度,也决定了他对神的爱的成熟程度。
人类的历史进展,从以母亲为中心的社会结构演变到以父亲为中心的社会结构,从以母亲为中心的宗教演变到以父亲为中心的宗教,所以,我们为了追溯爱的成熟过程,可以主要靠考察父权宗教的发展。一开始,我们看到的是个暴戾嫉妒的神,把他创造的人视为财产,对人为所欲为。在宗教的这个阶段,神把人赶出伊甸园,为的是不让人吃智慧树的果实并从而可能变得与他一样。在这个阶段,神决定用大洪水毁灭人类,因为无人得他欢心,唯有他钟爱的儿子诺亚例外。在这个阶段,神要求亚伯拉罕杀死唯一的爱子以撒,从而用极端的顺服行动证明他爱神。但是,与此同时,一个新阶段开始了。神与诺亚缔约,承诺再也不用洪水毁灭人类,这是个对神自己有约束力的约定。神不仅受自己的承诺约束,也受他自己的正义原则约束。正是基于正义原则,神必须答应亚伯拉罕的要求,只要能在所多玛城找到不少于十个义人,就饶恕该城。宗教持续发展,神的形象随之持续发展。神从部落首领变成了慈父,作为父亲,神服从自己树立的原则。不仅如此,神进一步从父亲形象演化成他的原则的象征,演化成正义、真理与爱这些原则的象征。神就是真理,神就是正义。在这个演进过程中,神不再是人格、男人、父亲,他变成了符号,象征着繁多现象背后的统一原则,象征着人心中精神的种子长成的花朵。神不能有名字。名要么指人,要么指物,指某个确定之物。神既非人亦非物,怎么可能有名字呢?
神的这个演变,在一个圣经故事中表现得最清楚。在这个故事中,神向摩西展示了自己。摩西说,如果他说不出神的名字,希伯来人不会相信是神派遣了他。(拜偶像的人无法理解无名的神,因为偶像的本质就是有名字。)神让了步,告诉摩西,他的名字是“我在成为我正在成为的”“我的名字是我在成为”(通行的中译文是“我是自有永有的”(《出埃及记》3章14节—— 译者注)。“我在成为”,意思是上帝不是有限的,既非人,亦非“存在”。神关于他名字的答案,最恰当的翻译是“我的名字是无名”。禁止以任何方式制作神的画像,禁止亵渎神的名,直至完全禁止说神的名字,目的就是让人摆脱以神为父、以神为人的观念。在后来的神学发展中,这个思想得到进一步发展,直至认为人不能赋予神任何肯定的属性。说神智慧、强大、善良,那意味着神是人。关于神,人只能说他不是什么,他不是有限的,不是没有慈悲,不是不正义。我越知道神不是什么,我越对神的知识越多。
沿着一神论这个不断成熟的观念继续走下去,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那就是根本不要提神的名字,根本不要讨论神。这时,神就真的变成了他在一神论神学中可能变成的样子,成了一个无名的太一,成了不可表达的张口结舌,这张口结舌指的是作为现象世界之基础的统一,是一切存在的根据;神变成了真理、爱和正义。我在多大程度上是人,神就在多大程度上是我。
显而易见,神从具有人的形象的原则演变成纯粹一神论的原则,使得人对神的爱具有了截然不同的性质。对亚伯拉罕的神,人可以像对父亲一样,爱他或怕他,这个神的主导方面,时而是宽恕,时而是震怒。如果神仍是父,我仍是子,那么,我就还没有完全摆脱对全知全能的自闭型祈望。我还没有获得客观性,看不到我作为人的局限性,不明白我的无知,不了解我的无助。我就像个孩子一样,断定一定有个父亲会拯救我,关照我,惩戒我,如果我顺服,父亲就喜欢我,如果我赞美他,父亲会高兴,如果我不听话,父亲会震怒。显然,大多数人的人格发展尚未跨越这个幼稚阶段,对他们来说,信神就意味着信一个愿意帮助他们的父亲——这是个幼稚的幻想。人类的几个伟大导师和少数人克服了这种宗教观念,但它仍然是占据统治地位的宗教形式。
就此而言,弗洛伊德对于神的观念的批判是完全正确的。不过,他的错误是忽视了一神教的另一个方面,即忽视了一神教自身的内核,而这内核最终会导致否定神的观念。如果一个真正有宗教信仰的人遵循一神教观念的本质,那么他就不会祈祷获得任何东西,不会对神抱任何指望;他不是像孩子爱父亲或爱母亲那样爱神;他获得了谦卑,深刻感到了自己的局限,知道他根本不可能认识神。对他来说,神变成了一个符号,这符号表达的是人类进化初期全部奋斗目标:精神世界,爱、真理和正义的境界。他相信“神”代表的各个原则;他思考真理,身体力行爱与正义;他认为,他的生命的全部价值就在于它为他提供了一个机会,让他不断丰富发展他作为人的各种能力——这是他生命中唯一重要的现实,是他“终极关心”的对象;最后,他不再谈论神——甚至不提神的名字。如果他仍然使用爱这个字,对他来说,爱神就是渴望获得十足的爱的能力,渴望在自己身上实现“神”所象征的一切。
从这个角度看,一神论思想的逻辑结论就是否定一切“神学”,否定一切“关于神的知识”。不过,这种激进的非神学思想体系,毕竟不同于无神的思想体系,后者见于早期佛教,也见于道教。
所有的有神论体系,包括非神学的、神秘主义体系,都假定有一个超越人的精神彼岸,由于有这个彼岸,人的各种精神力量,人对拯救和内在新生的渴望,才有意义,才有效。在无神的体系中,没有这样一个存在于人类之外或之上的精神彼岸。爱、理性与正义的境界真实存在,仅仅是因为人类在进化过程中发展出了爱的能力、理性能力与正义能力。按照这种理解,除了人赋予人生的意义,人生并无意义;人是完全孤单的,只有通过互相帮助才能克服孤独。
我在这里讨论了对神的爱,想声明一点,我自己的观点不是有神论的。我认为,关于神的观念是历史决定的,人在一定的历史时期,用神的观念表达了他对自身较高级力量的体验,表达了他对真理与合一的渴望。但是,我也认为,严格的一神主义与无神论对精神现实的终极关怀,是两种不同的观点,虽有区别,但不需要彼此对抗。
不过,对神的爱这个问题彰显出了另一个侧面,我们必须予以讨论,才能全面理解这个问题的复杂性。我指的是东方(中国与印度)与西方在宗教态度上的基本区别;通过讨论逻辑概念可以说明这个区别。从亚里士多德开始,西方世界坚持亚里士多德哲学的逻辑原理。这种逻辑的基础是同一律,即A是A,矛盾律(A不是非A),排中律(A不能既是A又是非A,A不能既不是A也不是非A)。亚里士多德把他的思想表达得很清楚:“‘同样属性在同一情况下不能同时属于又不属于同一主体。’我们必须预想到各项附加条件,以堵住辩证家乘机吹求的罅隙。这就是一切原理中最切实的原理...。”
亚里士多德逻辑的这条公理对我们的思维习惯影响至深,以至于我们认为它“自然而然”,不证自明,与此同时,我们觉得X既是A又是非A这个论断是荒谬的。(当然,这个论断所说的是一个确定时间点上的主体X,不是现在的X或未来的X,也不是X的相对于它其他方面的某个确定方面。)
与亚里士多德逻辑相对立的,可以称为悖论逻辑。悖论逻辑认为,作为X的谓词,A与非A并不互相排斥。悖论逻辑盛行于中国和印度思想,贯穿赫拉克利特的哲学,后来以辩证法的名义成为黑格尔和马克思的哲学。对悖论逻辑的普遍原则,老子表达得很清楚:“正言若反。”庄子说:“一亦为一,非一亦为一。”这些命题是肯定的:它亦是亦非。另一种表述是否定的:它非此非彼。肯定表述见于道家思想,赫拉克利特以及黑格尔的辩证法;否定表述常见于印度哲学。
本书无法详细讨论亚里士多德逻辑与悖论逻辑的区别。不过,为了帮助读者理解,我想引证几个例子来说明悖论逻辑的原理。在西方思想中,悖论逻辑最早见于赫拉克利特的哲学。赫拉克利特认为,对立面的冲突是一切存在的基础。他说:“他们不了解如何相反者相成:对立造成和谐,如弓与六弦琴。”更明确的说法是:“我们走下又不走下同一条河,我们存在而又不存在”(同上书,132页);“在我们身上,生与死,醒与梦,少与老,都始终是同一的东西。”
相同的思想,在老子的哲学中得到了更有诗意的表达。道家悖论思想的典型例子是:“重为轻根,静为躁君。”另一个例子是:“道常无为,而无不为。”还有:“吾言甚易知,甚易行。天下莫能知,莫能行。”在印度哲学和苏格拉底的思想中,思想能达到的最高境界是知道我们一无所知。道家表达了相同的思想:“知不知,尚矣;不知知,病也。”从这种哲学,必然得出一个结论,即最高的神不可命名。终极现实,终极的太一,不能言说,不可思议。正如老子所言:“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他又说:“视而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他对同一个思想的另一个表述是:“知者不言,言者不知。”
婆罗门哲学探讨的是多(现象)与一(梵)的关系。但是,印度与中国的悖论哲学都不是二元论,我们不应混淆。和谐(同一)在于构成它的冲突。“婆罗门思想,一开始就围绕一个悖论,这悖论是:现象界的多种力量与形式,在同一时间既对立又统一。”宇宙的最高力量,犹如人的最高力量,既超越概念,也超越感知。因此,这力量“既非此亦非彼。”然而,正如齐默尔说的:“在这个严格非二元的现实中,并不存在‘现实与不现实’的对立。”婆罗门思想家在繁多背后寻找统一,得出的结论是,感知到的对立面成双,反映的不是事物的本质,而是有感知能力的心灵的本质。有感知力的思想,必须超越自身,才能达到真正的现实。矛盾是人类心灵的一个范畴,本身并不是现实的要素。在《梨俱吠陀》中,这个原则是这样表述的:“我是二,既是生命力又是生命质料,我同时是二。”人类心灵只能在矛盾中感知,由这个想法可以得出一个最终结论。这个结论,在婆罗门教的吠檀多派的思想中得到更加激进的表述。在吠檀多派看来,精微细密的思想,“不过是比较微妙的无知境界,事实上是幻觉的最巧妙骗术。”
悖论逻辑对神的观念有重要影响。神体现终极实在,而人的心灵以矛盾的方式感知这实在,因而,关于神,人不能做任何肯定陈述。在吠檀多派看来,认为神全知全能,是极端的无知。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这个思想与下面几个思想有关:道无名,对摩西显示自己的神无名的名字,艾克哈特大师认为神就是“绝对的无。”关于终极实在,人只能认识其否定,不能认识其肯定。“人不可能认识神是什么,尽管他可以清楚知道神不是什么。...永不满足的心灵渴求最高的善!”在艾克哈特大师看来,神是“否定的否定,否认的否认。...一切造物自身都包含一个否定:否定它是另一个。”再推进一步,就得出了结论,那就是,对于艾克哈特大师来说,神就是“绝对的无”,正如对于犹太教的教程卡巴拉来说,神是“En Sof”,是无终者。
关于对神的爱,人们的理解有重要区别。我阐述亚里士多德逻辑与悖论逻辑之间的不同,就是为了说明这个区别。悖论逻辑学家说,人只能以矛盾的方式感知现实,永远不能在思维中感知终极现实,感知太一。这导致一个结论,即人们不再以在思维中找到答案为终极目标。思维只能让我们认识到一点,那就是,思维不能给我们提供终极答案。思维的世界陷在悖论中。要终极把握世界,唯一可能的途径不是思维,而是行动,是体验合一。悖论逻辑由此推出结论,对神的爱,既不是在思维中认识神,也不是思考对神的爱,而是体验与神合一。
由此得出结论,应该重视正当的生活方式。全部生活中,每个行动,无论是大小,都是为了认识神,不过,不是在正确的思维中认识神,而是在正当的行动中。在东方宗教中,可以清楚看到这一点。无论是婆罗门教,佛教,还是道教,宗教的终极目标都不是正确的信仰,而是正当的行为。犹太教也是侧重行动。犹太教历史上几乎从来没有发生过巨大的信仰分裂(唯一的重要例外是法利赛人与撒都该人之间的斗争,但这斗争本质上是两个对立的社会阶层之间的冲突)。犹太教的传统一贯(公元后尤其如此)把重点放在正当的生活方式上,即哈拉察上(哈拉察其实与道的意思相同)。
在近代,斯宾诺莎、马克思和弗洛伊德的思想表达了相同的原则。在斯宾诺莎的哲学中,重点不是放在正确信念上,而是放在正确生活方式上。马克思表达了相同的原则,他说:“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弗洛伊德的悖论逻辑引导他开展心理分析疗法,心理分析就是不断深入地体验自己。
从悖论逻辑角度看,重要的不是思考,而是行动。这个态度还引出另外几个结论。首先,它导致我们在印度和中国的宗教发展史上看到的包容。既然正确思想不是终极真理,不是得救之道,那么,就没有理由与他人争斗,尽管他们的想法导致了不同的论点。下面这个故事美妙地表达了这种包容。三个人,被要求描述一头黑暗中大象。一个人摸到了大象的鼻子,说:“这头动物像个水管子”;另一个人摸到了象耳朵,说:“这头动物长得像把扇子”;第三个人摸到大象的腿,说它像根柱子。
第二,悖论逻辑导致人们更注重人的转变,而不是一方面更注重发展教义,另一方面更注重发展科学。从印度哲学、中国哲学和神秘主义角度看,人的宗教使命不是正确思考,而是正当行动,并且(或者)在专心沉思太一时与太一合为一体。
西方思想的主流的方向相反。由于人们期望通过正确的思想认识终极真理,所以,虽然人们也重视正当行动,但把重点放在了思维上。在宗教的发展中,这导致了教义的形成,导致了关于教义的无休无止的争论,导致了对“不信者”或异端的不包容。这进一步导致人们把“信神”视为宗教态度的主要目标。当然,这并不是说人们不认为应当正当地生活。不过,信神的人——即便他并不能身体力行对神的信仰——觉得自己比身体力行对神的信仰然而不“信”神的人优越。
重视思维还有另一个历史意义极大的后果。认为人可以通过思维发现真理,不仅导致了教义的产生,也导致了科学的出现。在科学思维中,不论是就理性的诚实而言,还是就把科学思想应用于实践——也就是技术——而言,唯一重要的就是正确思维。
简言之,悖论思维的结论是包容和努力改变自己。亚里士多德的立场导致教义与科学,导致天主教会,导致原子能的发现。
这两种立场的差异如何影响了对神的爱呢?我们已经隐含地讨论了这个问题,所以在这里只需要作个简要总结。
在居主导地位的西方宗教体系中,爱神本质上就是信神,就是相信神的存在,相信神的正义,相信神的爱。爱神本质上是思想体验。在东方宗教和神秘主义那里,爱神是强烈地体验合一,与这体验不可分割的,是在生活的每个行动中表达对神的爱。艾克哈特大师对这个目标作了最透彻的表述:“因此,如果我被变成神,如果神让我与合一,那么,凭借活着的神,我与活着神没有区别。...有的人想象,他们将这样见到神,仿佛神站在那里,他们站在这里。其实不然。神与我,我们是一。通过认识神,我把神带进我自己。通过爱神,我进入神。”
对父母的爱和对神的爱有重大的可比性,我们现在继续比较它们。孩子首先依恋母亲,母亲是他“全部存在的根据”。他感到无助,需要母亲包容一切的爱。然后他转向父亲,父亲成为他情感的新中心,父亲是他思想与行动的指导原则。在这个阶段,驱动他的是一种需求,即赢得父亲赞许,避免惹他生气。在完全成熟的阶段,他完全摆脱了体现保护权与命令权的母亲和父亲,他在内心树立了母亲原则和父亲原则。他变成了自己的父亲和母亲。他就是父亲和母亲。我们可以在人类历史上可以看到——也可以预期——相同的发展过程:一开始,对神的爱是对母性神的无助依恋,之后是对父性神的顺服依恋,到了成熟阶段,神不再是外在的力量,人内心接受了爱的原则和正义原则,与神合一,最后,人只是在象征性的诗意上谈到神。
从这些观点可以得出结论,那就是,对神的爱与对父母的爱不可分割。一个人,如果未摆脱对母亲、对氏族、对民族的不伦依恋,如果仍然幼稚地依赖一个赏罚分明的父亲,或依赖另一个权威,就不可能发展出对神的成熟的爱;他的宗教就是早期的宗教,他体验的神要么是保护一切的母亲,要么是赏罚分明的父亲。
在今天的宗教中,我们能看到各个阶段,从最早的最原始的阶段到最高的阶段,都仍然存在。“神”这个词既指部落首领,也指“绝对的无”。同样,正如弗洛伊德指出的,每个人的心中,他的无意识中,都保存了从无助的婴儿以来的全部发展阶段。问题只在于他已经成长到了哪个阶段。有一点可以肯定:他对神的爱与他对人的爱是相对应的,此外,他经常意识不到他对神的爱和对人的爱的真实品质——他对他的爱的比较成熟的思考,掩盖他的爱真实品质,把它合理化。再者,尽管对人的爱直接融合在与家庭的关系中,归根结蒂,对人的爱是由社会结构决定的。如果社会结构是臣服权威的结构,不论服从公开的权威,还是服从市场与舆论的无名权威,人对神的观念就一定是幼稚的,一定远离成熟的对神的观念,尽管一神教的历史已经播下了这成熟观念的种子。
第三章
爱及其在当代西方社会的瓦解
既然爱是成熟的创造型性格的一种能力,那么,生活在某种文化中的人有没有爱的能力,就取决于该文化对于普通人性格的影响。我们讨论西方文化中的爱,就是要探讨西方文明中的社会结构和由之产生的精神是否有利于爱的发展。提出这个问题,就是对这个问题作了否定回答。只要客观观察我们西方的生活,任何人都不可能怀疑,爱——博爱、母爱与情爱——是比较罕见的现象,取而代之的是几种伪爱,而伪爱实际上是爱的瓦解。
资本主义社会建立在两个基础上,一是政治自由,二是由市场规制一切经济关系,从而也规制社会关系。商品市场决定商品交换的条件,劳力市场决定劳动力的买卖。有用的物品,有用的人力与技能,都被转化为商品,在市场条件下交换,不用暴力,不搞欺诈。鞋固然有用,固然必需,但是如果没有市场需求,就没有经济价值(交换价值)。如果现存的市场条件下没有需求,人的力量和技能就没有交换价值。谁有资本,谁就能购买劳动力,指挥劳动力为他的资本赢利而工作。谁只有劳动力,那么,如果他不想挨饿,就必须按照现存的市场条件把劳动力卖给资本家。这个经济结构,反映在价值等级体系中。资本指挥劳动力;积累起来的无生命的物品比有生命的劳动力,比人的能力更有价值。
从它产生开始,资本主义的基本结构就是这样。不过,尽管现代资本主义仍然具备这个特征,一些因素已经改变,它们使当代资本主义有了特殊性质,也深刻影响了现代人的性格结构。我们看到,由于资本主义的发展,资本持续不断地集中。大企业不断扩张,把小企业挤垮。大企业的投资的所有权与经营功能日趋分离。“拥有”企业的是数以十万计的股东,管理企业的是高薪经理组成的科层体系,但它并不拥有企业。这个科层体系更感兴趣的是扩大企业,是他们自己的权力,而不是把利润最大化。与资本日益集中和强大经理科层体系的出现平行的,是劳工运动的发展。通过组建工会,工人自己不再需要在劳工市场上独自交易。他加入了庞大的工会,工会也是由强大的科层体系领导,这科层体系代表他与巨型工业集团谈判。不论人们喜欢不喜欢,在资本领域,一如在劳工市场,主动权都从个人转移到了科层体系。越来越多的人失去了独立性,依赖庞大经济帝国的经理们。
资本集中的另一个后果是特定的工作组织方式,这种组织方式是现代资本主义的特征。高度集中的企业,登峰造极的劳动分工,造就了这样的工作组织,组织中的每个人都丧失了自己的个性,变成了机器上一个可以更换的齿轮。所以,我们可以这样说,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人的问题就是下面这样一个问题:
现代资本主义需要的是这样的人:为数众多,平滑运转,消费欲不断增强,趣味标准化,容易左右,容易预期。现代资本主义需要的是这样的人:自以为自由独立,自认为不受制于任何权威,任何原则,或任何良知——然而愿意服从指挥,按他人的期待行事,平滑适应社会机器;听从引导,毋需使用暴力;听从领导,毋需领袖;接受激励,毋需目标——唯一的目标过得好,往上走,保持运转,向前进。
结果呢?现代人异化了自己,异化了他人,异化了自然。他把自己变成了商品,把自己的生命力当成投资,用来在当下的市场条件下为自己赢得最大限度的利润。人与人的关系本质上变成了异化的机器人之间的关系,每个人都尽可能合群,思想、感情和行动与他人相同,以此求得安全感。然而,虽然每个人都尽可能靠近他人,每个人其实都彻底孤单,内心深感不安全,深感恐惧,深感不能克服孤独时产生的愧疚。我们的文明提供了许多麻醉品,令人自觉地意识不到他的孤单:首先,等级分明的、机械的严格工作常规帮助人们意识不到最深刻的人类需求,即对于超越与合一的需求。如果工作常规还不够,人们就用下列手法克服他们意识不到的绝望:一是常规的娱乐,被动地消费娱乐业提供的音像商品;二是满足于不断购买新产品,然后很快就更换它们,再买新的。现代人实际上很像赫胥黎在《勇敢的新世界》(Brave New World)(1946年)里描绘的那样:营养良好,衣冠楚楚,性欲满足,然而没有自我,与他人的接触永远停留在最肤浅的水平,奉行的格言,就是赫胥黎的精炼说法:“个人若有情感,社会感到晕眩”;“若可今日快乐,切勿推到明天”;最重要的一条:“当今之日,人人幸福。”人的幸福在于“有乐趣”。乐趣在于消费带来的满足,在于“获取”消费品、美景、饮食、香烟、他人、演讲、书籍、电影——消费一切,吞食一切。世界之所以存在,是为了满足我们的胃口。世界是个巨大的苹果,巨大的瓶子,巨大的乳房,我们是婴儿,永远有所期待,永远怀抱希望——永远遭遇失望。我们的性格取向,就是交易与获取,就是交换和消费。不论是精神的还是物质的,一切都是交换和消费的对象。
势所必然,现代人的爱与他们的社会性格相符。机器人没有爱的能力,他们只能把“个人的优点”打包交换,希望实现公平交易。关于具有这种异化结构的爱,特别是关于具有这种异化结构的婚姻,最重要的说法之一是“团队”。关于幸福婚姻的文章连篇累牍,描述的理想婚姻就是平稳合作的团队。按照这种描述,夫妇与彼此平稳合作的雇员几乎没有区别,都“适度独立”,愿意合作,宽宏包容,与此同时,既雄心勃勃,又勇于进取。于是,婚姻顾问告诉我们,丈夫应该“理解”妻子,帮助妻子。妻子购置新衣,烹制美味,丈夫应当赞不绝口。在妻子这一方,丈夫回家后疲惫不堪,心情欠佳,她应当理解;丈夫生意不顺发牢骚,她应当用心倾听;丈夫忘了她的生日,她不应生气,应当谅解。这种关系,其实是二人平稳相处的关系,终其一世,两人彼此陌生,从不心心相印,只是相敬如宾,相互扶助。
按照对爱和婚姻的这种理解,头等大事就是设法逃避无法容忍的孤独感。人们终于找到一个避风港,那就是爱,爱让他们不再孤独。两人结盟,共同对付世界,这种“成双的唯我”被误认为爱和亲密。
强调团队精神,重视彼此包容,如此等等,是个较新的进展,其先驱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人们观念的转变。一战后,人们开始认为彼此性满足是令人满意的爱恋关系的基础,特别是幸福婚姻的基础。人们相信,许多婚姻不幸,根源是夫妇未能做出正确的“性调整”;导致这个失误的是不懂“正确”的性行为,因而夫妇一方或双方欠缺性技巧。为了“纠正”这个错误,帮助不能相爱的夫妇,专家们写了很多书,指导建议人们纠正性行为,并或明或暗地许诺,一旦有正确性生活,幸福与爱情就随之而生。这种看法的基础,是认为爱是性快乐的产儿,一旦二人学会如何让彼此获得性满足,二人就会相爱。这种看法,符合当时一个普遍存在的幻觉。那时,人们认为,只要采用正确的技术,不仅可以解决工业生产的技术问题,也可以解决人类全部问题的技术问题。人们不知道,事实恰好相反。
爱并不产生于足够的性满足,相反,幸福的性生活—— 甚至关于所谓性技巧的知识——是爱的产物。假如我们抛开对日常生活的观察,试图在其他地方为这个观点寻找证据,那么心理分析为此提供了丰富的素材。通过考察最常见的性问题——女性的性冷淡,男性的轻重程度不一的心理阳痿——我们发现,原因不在于不懂正确技巧,而在于抑制,抑制使人不可能爱。对异性的恐惧或憎恨制造出种种困难,从而妨碍人们在直接的身体亲密接触中彻底交托自己,作出自然的反应,信任性伴侣。一旦有性功能障碍的人摆脱对异性的恐惧或憎恨,从而获得爱的能力,他的性问题就会迎刃而解。如果他做不到这一点,无论学多少性技巧都无济于事。
从心理分析疗法获得的资料证明,认为了解正确性技巧会让人获得幸福性生活与爱,是个错误想法。不过,这个错误观念的基础是深受弗洛伊德理论影响的一个看法,即认为爱与彼此性满足同时发生。弗洛伊德认为,爱本质上是性现象。“根据经验,人们发现性(器官)爱产生的满足感最强烈,因而,性满足事实上成了一切幸福的原型。于是,人们受到驱动,继续沿着性关系的路径寻找幸福,把情爱变成了生活的中心”。弗洛伊德认为,博爱也是性欲的产物,只不过性本能被转化成了一种“目标受抑制”的冲动。“目标受抑制的爱原本充满感官之爱,在人的无意识中依然如此。”融合感,合一感(“海洋感”),是神秘体验的本质,是与另一个人或与他人极强融合感的根基。弗洛伊德认为这种感觉是个病理现象,是倒退,回到了早年的“无限自恋”。
再往前迈一步,弗洛伊德就会认为,爱本质上是非理性现象。在他看来,非理性的爱与表达成熟人格的爱之间没有区别。在一篇关于移情之爱的论文中,弗洛伊德提出,移情之爱与“正常的”爱的现象没有本质区别。爱上一个人,总是接近异常,总是伴随无视现实,伴随心理强迫,是童年时爱的对象的移情。作为理性现象的爱,作为成熟之最高成就的爱,不是弗洛伊德的研究对象,对他来说,这样的爱实际上不存在。
不过,我们不应该夸大弗洛伊德的思想对人们爱情观的影响。人们认为,爱是性吸引的产物,或者认为,爱与性满足是一回事,爱无非就是反映在有意识的感觉中的性满足。人们持这种爱情观,不是因为受了弗洛伊德影响。事实恰好相反。弗洛伊德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19世纪精神的影响;弗洛伊德的思想在一战后盛行一时,在一定程度上正是由于当时的时代精神主流。有一些因素,既影响了当时流行的观点,也影响了弗洛伊德的思想,其中一个因素就是对维多利亚时代严格道德规范的反抗。另外一个因素影响了弗洛伊德的理论,这个因素就是当时居主导地位的关于人的观念,这个观念的根基是资本主义的结构。为了证明资本主义符合人的自然需求,必须证明人的天性是竞争,是彼此敌意十足。为了“证明”这一点,经济学家的论据是人对经济利益的欲望永无止境,达尔文主义者的论据是适者生存的生物规律,弗洛伊德得出了相同的结论,他的论据是,驱动男人的是一种永无餍足的欲望,那就是对一切女性进行性征服,男人不把这欲望化为行动,只是因为有社会压力。结果,男人必然互相嫉妒,相互竞争,即使嫉妒与竞争的社会经济基础全部消失,嫉妒与竞争也将继续存在。
归根结蒂,弗洛伊德的思想深受19世纪盛行的唯物主义倾向影响。当时,人们认为,所有精神心灵现象的基础是生理现象。因此,弗洛伊德把爱、恨、野心与嫉妒解释为各式各样性冲动的结果。他没有认识到,基本的现实在于人类生存是个整体;基本的现实,首先是所有人共同处于人类处境,其次是由特定社会结构决定的生活实践。(马克思在他的“历史唯物主义”中跨出了关键一步,超越了这种唯物主义。马克思认为,理解人的钥匙不是肉体,也不是本能,例如对食物或占有的需求,而是人的全部生活过程,人的“生活实践”。)弗洛伊德认为,如果人的所有本能欲望都毫无阻碍地得到完全满足,人就会获得心理健康和幸福。然而,无可争辩的临床事实显示,无论男女,如果全身心追求无节制的性满足,不仅不幸福,还经常出现严重的精神病冲突或症状。完全满足一切本能欲望,不仅不是幸福的基础,甚至不能保证精神正常。弗洛伊德的思想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盛行,是因为资本主义精神导致的一些变化。人们不再重视节俭积蓄,而是看重花钱消费;不再注重通过自我约束争取在经济上有所成就,而是看重消费,把消费视为不断扩大的市场的基础,把消费视为焦虑不安、机器化的个人的主要满足。下述原则占据了主导地位:在任何情况下,绝不推迟愿望的满足,在物质消费上如此,在性生活上也是如此。
在本世纪初,弗洛伊德的思想符合当时的资本主义精神,但又与一位极为优秀的心理分析学家的思想有联系。这位心理分析学家就是已故的萨利文(H.S. Sullivan)。比较一下他们两人的思想,饶有趣味。在萨利文的心理分析体系中,我们看到,他与弗洛伊德相反,严格区分了性与爱。
萨利文所说的爱与亲密指的是什么?“亲密是两人之间的一种状态,它使二人能够肯定个人价值的所有要素。要肯定个人的价值,需要一种关系,我把这种关系叫做合作。我说的合作指的是,一个人明确调整其行为,目的是适应另一人表达的需求,从而追求越来越相同的满足,亦即越来越接近于彼此满足,从而保持越来越相似的安全运转。”用比较浅显的话说,萨利文的意思是,爱的本质是一种合作状态,处在这种状态的两人觉得:“我们遵守游戏规则,目的是保护我们的名誉与优越感和价值感。”弗洛伊德关于爱的看法,描述的是父权主义男性对19世纪资本主义的体验。同样,萨利文对爱的定义,描述的是20世纪异化的营销型性格的体验。他所说的爱,描述的是两个人“成双的唯我”,两人把共同利益融汇在一起,共同面对有敌意的异化世界。事实上,他对亲密的定义在原则上适用于任何一个合作团队,在这个团队中,“为了追求共同目标,每个人都根据另一个人表达的需求调整自己的行动”(值得注意的是,萨利文在这里说的是表达出的需求,但是,谈到爱,我们至少可以说,爱意味着两个人彼此对他们没有表达出的需求作出反应)。
爱在现代西方社会的以两种“正常”方式瓦解了,第一,爱变成了彼此性满足;第二,爱变成了“团队行动”,成了逃避孤独的避风港。这两种方式的爱都是病态的,是由社会条件决定的。病态的爱在个人身上有很多表现方式,它们令人感到痛苦,被精神病学家和越来越多的普通人视为精神疾病。下面我举几个例子,简单说明比较常见的病态的爱。
发生病态的爱,基本原因是“情人”的一方或双方仍然依恋一个父母角色,成年后,他们把幼时对父亲或母亲的感情、期待和恐惧转移到心爱的人身上。这些人没有摆脱幼儿与他人的关系模式,成年后仍然在情感需求上追求这种模式的关系。在这些病例中,尽管有病态爱的人在理智和社会方面已经达到他们实际年龄的成熟程度,但他们在情感上仍然是两岁、五岁或十二岁的孩子。在严重的情况下,这种情绪的不成熟会干扰一个人在社会上的表现;在较轻的情况下,冲突仅限于亲密的个人关系领域。
我们在前面讨论过以母亲为中心的人格和以父亲为中心的人格,这种病态爱恋关系经常见于这样的男人,在情绪发育方面,他们停滞在幼儿对母亲的依恋。这些男人就像从来没有断奶。他们觉得自己仍然是孩子;他们想要母亲的保护,母亲的爱、温暖、关照和赞美;他们想获得无条件的母爱,这种爱,只能通过一个途径获得,那就是,他们需要它,他们是母亲的孩子,他们无助。当他们试图引诱女性爱他们时,这样的男人经常温柔细腻,魅力十足,甚至达到目的后仍然如此。但是,他们女性的关系(正如他们与其他所有人的关系)是肤浅的,不负责的。他们的目的是被爱,不是爱。这样的男人通常很虚荣,脑袋里或明或暗地装着自高自大的想法。如果他们找到了合适的女性,他们会感到安全,觉得比全世界所有人都优越。这时,他们可以展示出温情与魅力,正因如此,他们经常很有欺骗性。但是,过一段时间,这位女性不再能满足他的虚幻期望,冲突和怨恨就开始了。如果这女人不能时刻赞美他,如果她想有自己的生活,如果她自己想得到爱和保护,在极端情况下,如果她不愿默许他与其他女性搞桃色事件(甚至只是不愿有欣赏这类事件的兴趣),他就会感到受到了极深的伤害,感到极端失望,通常会认为这女人“不爱他,自我中心,或强横霸道”,从而把他的感觉合理化。只要女性没有像慈爱的母亲对待可爱的孩子那样对待他,他就认为这证明女性缺少爱。这样的男人经常把他们温柔举动、他们讨人喜欢的愿望与真正的爱混为一谈,从而认定受到了不公平对待;他们把自己想象成伟大的情人,为他们的情侣不感恩图报而痛心疾首。
在罕见的情况下,以母亲为中心的男人能够正常生活,不遭遇严重困扰。事实上,如果他的母亲确实过分宠“爱”他(也许母亲虽然霸道但没有破坏性),如果他找到了一个属于同类型母亲的妻子,如果他的天赋和才能使他得以表现魅力并赢得赞美(如同成功的政客有时做到的那样),那么他在社会中就“适应得很好”,尽管他从未达到更高层次的成熟。但是,如果条件不这么有利——而事实上当然经常不这么有利——他的爱情生活就会遭遇严重的失望,甚至他的社会生活也会如此;如果具备这样个性的人得不到关照,冲突就会发生,他会感到强烈的恐惧,陷入深深的忧郁。
在更严重的病态,对母亲的依恋更深,更不合乎理性。用象征性语言说,处于这个病态层面的患者不是想回到母亲那保护的怀抱,回到母亲提供营养的乳房,而是回到她接受一切——也毁灭一切——的子宫。精神健全的本质是脱离子宫,进入世界;严重精神疾病的本质是向往子宫,愿意重新被子宫吸纳——也就是愿意离开生活。如果母亲与孩子建立的是这样一种吞噬毁灭的关系,通常就会导致这种母亲依恋。这样的母亲想把孩子、青少年、男人保存在她体内,有时以爱的名义,有时以责任的名义;他只有通过母亲才能呼吸;除了在最肤浅的性层面,他不能爱任何其他女性——他贬低其他任何女性;他不能自由,不能独立,相反,他应当要么永远残疾,要么当罪犯。
母亲的这个毁灭性、吞噬性的方面是母亲形象的消极方面。母亲能给予生命,也能攫取生命。她能产生,也能毁灭;她能制造爱的奇迹——也能造成最大伤害。我们经常能在宗教形象中(例如印度教女神迦梨)和梦的象征符号中看到母亲这两个对立的方面。
另外一种精神疾病发生在过分依恋父亲的人身上。
一种情况是,母亲冷漠内敛,父亲(部分是因为妻子冷淡)把全部的温情和兴趣集中在儿子身上。他是“好父亲”,但同时是喜用威权。儿子的行动让他高兴,他就称赞,奖励,爱怜;儿子令他不快,他就疏远,或者斥责。儿子只能从父亲那里得到温情,于是像奴隶一样依赖父亲。他的主要生活目标就是让父亲高兴。做到了,他感到幸福、安全、满足。然而,如果他犯了错误,遭遇失败,或者未能取悦父亲,他就感到渺小可憎,感到不受爱惜,感到被抛弃。这样的人成年后会寻找父亲般的人物,像对待父亲一样依恋他。赢得父亲称赞,他如登峰顶;得不到称赞,他如坠谷底,他的一生就这样在高峰与低谷中度过。这样的人在社会生涯中往往很成功。他们自觉、可靠、勤奋——前提是他们选择的父亲角色懂得怎样对待他们。然而,在与女性的关系中,他们一直冷漠,疏远。女性对他们来说不具备中心意义,他们通常有点轻视女性,这种轻视,时常带着一副面具,即表现为像父亲关心小女孩。一开始,这样的人表现的男子气概可能赢得女士的芳心,但是,对于跟他结婚的那位女性来说,他越来越令人失望。这位女士会注意到,她注定只能居次要地位,丈夫的情感永远主要给予那个在他生活中唱主角的父亲式人物。只有在一种情况下,女士不会对这样的丈夫失望,那就是,她碰巧仍然依恋父亲——在这种情况下,丈夫像对待任性的孩子一样对待她,会令她感到幸福。
有一种比较复杂的病态的爱,根源是父母之间是另一种状态,即彼此不相爱,然而又过度抑制自己,既不吵架,也不表露彼此的不满。与此同时,父母的彼此疏远使得他们与子女的关系也变得不自然。如果一个小女孩在“正确”的气氛中长大,但是与父母都没有亲密接触,她会感到迷惑与恐惧。她永远不肯定父母感觉如何,在想什么;气氛中永远有个未知的、神秘的成分。结果,小女孩会躲进自己的世界,做白日梦,远离他人,此后在爱恋关系中采用同样的态度。
躲进自己的世界会让人产生强烈的恐惧,让人感到在世界上立足不稳,因而经常导致受虐狂倾向,唯有受虐时才能体验到强烈的兴奋。这样的女性宁愿丈夫失态咆哮,不愿丈夫的行动持续正常理智,原因是,丈夫失态,至少可以让她卸掉紧张和恐惧的重担。感情冷漠会产生难熬的紧张,为了终结这种折磨人的紧张,她们会无意识地刺激丈夫失态,这种情况并不那么罕见。
下面我讨论几种较常见的非理性的爱,不过不分析究竟是哪些童年成长因素导致了它们:有一种并不罕见的伪爱,时常被觉得是“伟大的爱”(动人的电影和小说常常以它为题材),是拜偶像式的爱。如果一个人还没有创造性地发展他自身的能力,并从而形成完整的自我,建立自我意识,就容易把心爱的人“偶像化”。他自己的各种能力被外化,他把这些能力投射到心爱的人身上,把心爱的人当成具备一切爱、一切光明、一切祝福的完人膜拜。在这个过程中,他剥夺了自己,不再感到自己强大,不是在心爱的人身上找到自我,而是丧失自我。一般来说,面对把她(或他)当偶像膜拜的人,任何人都无法长期符合其期望;失望不可避免会发生;于是,为了寻找补偿,又去寻找新偶像,有时周而复始,陷入无限循环。这种拜偶像式的爱,特点是一开始对爱的体验既强烈,又突兀。人们经常把这种拜偶像式的爱称为真正的、伟大的爱。其实,虽然拜偶像式的爱仿佛彰显出膜拜者的爱是多么强烈深沉,事实上它只显示出这些人是多么饥渴和绝望。不言而喻,在不少情况下,两个人彼此把对方当偶像膜拜,在极端情形下,代表了法语所说的folie à deux(二人同疯)。
我们可以把另一种伪爱称为“伤感的爱”。这种爱的本质特征是,只能在想象中体会爱,无法在此时此地与一个实实在在的人的关系中体验爱。这种爱最普遍的表现方式就是替代满足,也就是通过看爱情电影、读爱情故事、听爱情歌曲得到的满足。人们通过消费这些产品,满足他们那得不到满足的对爱、对融合、对亲近的渴望。一个男人,一个女人,在婚姻中不能拆除孤单的壁垒,但是,观看银幕上情侣悲欢离合的爱情故事,会感同身受,潸然泪下。对许多夫妇来说,观看银幕上的这类表演是他们唯一一个体验爱的机会——不是体验彼此的爱,而是一起作为观众体验他人的“爱”。他们就能够分享作为白日梦的爱;然而,一旦面对两个实实在在的人之间的现实关系,他们就冻成了冰人。
伤感的爱还有一个方面,就是把爱与此时此刻剥离。因此,可能发生这样的情况,一对夫妇追忆他们逝去的爱情,或者他们想象未来的爱,深受感动。其实他们过去也从未感到相爱。有多少订婚情人与新婚夫妇,憧憬着未来爱的幸福,却眼下就已经开始彼此厌倦?这种倾向与现代人的一种普遍态度契合。现代人要么活在过去,要么活在未来,却不活在目前。他要么忧伤地怀念童年,怀念母亲,要么为未来制定幸福的计划。一方面,分享虚构的他人的爱,体验替代的爱;另一方面,把爱从现在搬到过去,或者运到未来。这种抽象的异化的爱就像鸦片,缓解个人遭受的现实痛苦、孤独与隔绝。
还有一种病态的爱,是关注“心爱的”人的错误和不足,从而利用投射机制回避自己的问题。这些人的所作所为,很像一些团体、国家和宗教。他们对别人身上微不足道的瑕疵看得格外分明,对自己的缺点却心安理得地视而不见——他们时刻忙于指责别人,改造别人。如果夫妇双方都这样做——事实上也经常如此——那么爱的关系就变成了相互投射的关系。我自己专横霸道,优柔寡断,或贪图占有,却以此指责伴侣,然后,按照我的性格,要么纠正他,要么惩罚他。另一方也这样做。如此一来,双方都成功地忽视了自己的问题,因而也就迈不出有助于他们自己成长的步伐。
另一种投射是把自己的问题投射到孩子身上。这种投射首先是发生在对孩子的希望上。在这种情形下,对孩子抱什么希望,主要取决于把自己的生存问题投射到孩子的生存问题中。如果一个人觉得他没能在自己的生命中找到意义,他就会尝试在他孩子的生命中寻找自己生命的意义。但是,这种尝试必然失败,对自己是如此,对孩子也是如此。自己失败,原因是每个人只能为自己解决人生问题,人生问题无法代劳;这种尝试在孩子身上也失败,原因是,要指导孩子寻找答案,需要一种能力,而这样做的人恰好没有这种能力。遇到解除不幸婚姻时,孩子也被用来进行投射。在这种情况下,父母的主要论点是,他们不能分手,因为他们不想让孩子失去家庭完整带来的种种好处。然而,任何细致的研究都会证明,这种“完整的”家庭紧张不幸的气氛会严重伤害孩子,比公开分手的伤害更重。公开分手,至少让孩子懂得一个道理,那就是,只要勇敢决断,就可以终结一种无法忍受的处境。
这里必须提到另外一个常见的错误,就是幻想爱必然意味着不发生冲突。人们通常认为,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尽量避免痛苦和悲哀,同样,他们相信爱意味着没有任何冲突。人们持这种看法,理由很充分,那就是,他们周围发生的斗争显然都是破坏性的交锋,对交战任何一方都没有好处。但是,之所以如此,原因是绝大多数人的“冲突”其实是尝试回避真实的冲突。他们的冲突是关于细枝末节的意见纷争,这些琐事根本说不明白,也解决不了。两人之间的真实冲突,既不是为了掩饰,也不是为了投射,相反是发自两人共属的内心现实深处。这样的冲突没有破坏性。真实的冲突让伴侣澄清问题,它们产生的是心灵清洁,经过冲突,双方深化相知,更加强大。这让我们再次强调前面已经论述过的一个观点。
只有当两个人从生命内核彼此沟通时,也就是都从生命内核体验自己时,才可能有爱。这“生命的内核”才是人性的实在,是生命的主动,是爱的基础。这样体验到的爱是永恒的挑战,它不是休憩场所,相反,它意味着共同运动,共同成长,共同工作;和谐也好,冲突也罢,欢乐也好,悲哀也罢,相对于根本大事,都是次要的。而根本大事,就是两人从他们的生命本质体验自己,他们通过与自我合一而实现彼此合一,不是借助逃避自我而实现彼此合一。爱的存在,只有一个证据;那就是关系的深度,是相爱双方各自的主动与力量;唯有在这果实中,才能辨认出爱。
机器人不会彼此相爱,同样也不会爱神。对人的爱在瓦解,对神的爱同样在瓦解。有人声称宗教在当代正得到复兴,事实恰恰相反。真相绝非如此。我们看到的(尽管有些例外)是退步,神退回为偶像,对神的爱变成了一种适合被异化的性格结构的关系。神的观念朝偶像方向退化,这是显而易见的。人们焦虑不安,既无原则,也无信仰,除了往前赶,别无目标。因而,人们停留在童年阶段,希望有个父亲或母亲,一旦他们需要,就来帮助他们。
诚然,在很多宗教文化中,比如在中世纪的宗教文化中,普通人也把神视为乐于帮助他们的父亲或母亲。但是,与此同时,普通人也认真对待神,也就是说,他一生的终极目标就是按照神的律令生活,以“得救”为最高追求,一切其他行动服从这个目标。今天,这种努力已经无影无踪了。日常生活与一切宗教价值观截然分离。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全力以赴追求物质享受,追求在人力市场获得成功。我们的世俗生活所依据的基本原则是冷漠与唯我(后者常被称为“个人主义”或“个人奋斗”)。真宗教文化中的人好比八岁儿童,虽然仍然需要父亲帮他,但已经开始在生活中吸取父亲的教导与原则。今天的人好比三岁孩子,需要父亲时就呼唤父亲,但只要能玩耍,就十分自足自乐。
从这个方面看,现代人像幼儿一样依靠人形神像,同时又不按照神的原则改变我们的生活,我们其实更接近一个原始的拜偶像的部落,而不是更接近中世纪的宗教文化。从另一方面看,我们的宗教状况也有新特点,是当代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特有的。我在这里重申我在前文已经提到的几点。现代人把自己变成了商品;他拿自己的生命力投资,目的是赢取与他在人力市场的地位和处境相称的最大利润。他被异化了,远离了自己,远离了他人,远离了自然。他的主要目标就是拿他的技能、他的知识、他自己,他的“全套人格”,与他人做有利可图的交易,他人也同样对公平的赢利的交换有兴趣。除了出人头地,人生没有目标;除了公平交易,人生没有原则;除了消费,人生没有满足。
在这样的情形下,神这个概念能是什么意思呢?它原初的宗教意义已经被改变,它已经适应了崇尚成功的异化文化。在最近的宗教复兴中,对神的信仰被改造成了让人更适应竞争的心理装备。
宗教与自我暗示和心理治疗结成同盟,帮助人们事业成功。在二十年代,人们还没有试图求神“改进人格”。1938年的畅销书,戴尔·卡内基(Dale Carnegie)的《如何赢得朋友并影响他人》仍然严格停留在世俗层面。今天最畅销的书是皮勒(N.V.Peale)牧师的《积极思维的力量》,它扮演的角色,正是当年卡内基的书扮演的角色。这本宗教书,闭口不问我们一心一意关注成功是否符合一神教义的精神。恰恰相反,它丝毫不怀疑成功就是最高目标,它只是建议人信神,建议人祈祷,理由是二者能提高人们追求成功的能力。现代心理医生建议雇员快乐,因为快乐的雇员更能讨顾客欢心。同样,牧师们建议人们爱神,以便更加成功。“让神成为你的伙伴”意味着把神变成商业伙伴,而不是在爱、正义和真理中与神合一。无视个人差别的公平原则取代了博爱,神被改造成了宇宙公司高高在上的总经理;你知道他在那里,他掌管着一切(尽管即便没有他,一切可能也照样运转),你永远见不到他,但是你承认他的领导,而你“恪守本分”。
第四章
爱的实践
到此为止,我们讨论了爱的艺术的理论方面,现在我们讨论如何实践爱的艺术,这是个加倍困难的问题。学艺得自己练,除了这一点,还有什么可学吗?
这个问题在今天格外复杂,原因是,多数人,包括本书不少读者,期望获得可以自行操作的说明书。就爱而言,就是期待得到关于爱的艺术的自修指南。对这最后一章抱此奢望的读者,恐怕个个会大失所望。爱是个人体验,只能属于每个人自己。实际上,几乎每个人,幼年时、少年时、成年后,都有爱的体验,至少有初级的体验。我们在这里讨论爱的实践,只能阐述它的前提条件,讨论通向它的途径,讨论人们应该怎样做才能实现这些前提条件,走通这些路。通向目标的路,各人只能独自行走。关键一步迈出之前,讨论就结束了。尽管如此,我还是相信讨论路径有助于掌握爱的艺术,至少对那些不指望获得完整指南的读者是这样。
学任何艺术都有前提条件,不论是学木工手艺,学医术,还是学爱的艺术。首先,学艺需要自律。无约无束,一事无成。做事只凭“兴之所至”,可以培养怡人心性的爱好,但永远不能成为艺术大师。学艺需要自律,比如每天都坚持练几个小时。不仅学艺需要自律,整个人生都需要自律。有人可能认为,对现代人来说,没有比学习自律更容易的事。他们不是必须按照严格的日程每天循规蹈矩地工作八小时吗?实际上,职业之外,现代人鲜有自律。不工作时,他们懒散懈怠,美其名曰“放松”。想懒散,在很大程度上是反抗刻板的生活。人们想孩子气地随心所欲,懒散放任,正是因为他们觉得每天八小时被迫把精力用于实现不属于自己的目标,也正是因为他们的工作方式不是出于自己选择,而是由工作节奏决定。此外,他们在与权威体系斗争的过程中变得怀疑任何形式的约束,不论这约束是非理性权威强加的,还是按理说他们应该自己选择的。但是,没有约束,生活会支离破碎,混乱无序,会缺少专注。
专注是掌握任何艺术的先决条件,这个道理几乎不证自明。任何人,只要尝试过掌握一门艺术,都知道这一点。尽管如此,在我们的文化中,专注比自律更罕见。我们的文化导致的是散漫零乱的生活方式,在其他地方几乎找不到同类。人们同时做着很多事,又读又听,又说又抽,又吃又喝。我们是消费者,永远大张着嘴,贪婪地吞吃一切,管它是图画,饮料,还是知识。缺乏专注还有一个清楚的表现,那就是我们很难做到独处。安静坐好,不说不抽,不读不喝,多数人根本做不到。他们会紧张不安,非得做点什么,要么用嘴,要么用手。抽烟就是缺乏专注力的症状,抽烟的时候,手嘴眼鼻一齐忙活。
第三个前提条件是耐心。任何尝试掌握一门艺术的人都知道,若想有所成就,耐心必不可少。急于求成,永远学不到艺术。然而,现代人难得耐心,正如他们难以自律与专注。我们的全部工业体系都要求与耐心相反的东西:速度。所有机器都围绕着速度建造。汽车和飞机把我们快速送到目的地,越快越好。一部机器,如果能用一半时间制造同样数量的产品,就比那部慢的机器好一倍。当然,这有重要的经济理由。但是,如同在其他很多领域一样,经济观点决定了人类的价值观念。人们得出的逻辑结论是,对机器适用的,也一定适用于人。现代人认为,如果不快速处理一切事务,就会有所损失,也就是损失时间。然而,他们压根儿不知道该用赢得的时间做什么,于是就荒废它。
最后,学艺还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高度重视。如果一门艺术对学徒无关紧要,那他永远也学不会。他最多能成为不错的业余爱好者,永远不会成为大师。其他艺术如此,爱的艺术也如此。不过,与其他艺术相比,爱的艺术,大师更少,业余爱好者更多。
有关学艺的前提条件,还有一点值得提及。我们不是直接学艺,而是间接开始。真正开始学艺前,我们经常必须先学很多仿佛无关的东西。学木工手艺要先学刨平木头;学钢琴要弹音阶;修习箭术禅先练吐纳。要精通一门艺术,我们必须为它奉上我们全部生命,至少要让它主导我们的生活。我们必须全身心投入艺术实践,我们必须保持身心健康,以便完成那些特别的功课。对爱的艺术而言,这意味着,凡是想成为大师的,必须在他生命的每个阶段都实践自律、专注和耐心。
怎样实践自律?我们的祖辈更有资格回答这个问题。他们会建议,每天早起,不求奢华,勤奋工作。不过,这种约束有明显的缺点。它僵硬、强制,崇尚知足和俭省,从很多角度看,它令人觉得生活没有乐趣。但是,目前日益增强的趋势是,出于对这类约束的反抗,人们怀疑任何形式的约束,用散漫懈怠的放任平衡八小时工作日的刻板。我有几条现成的基本规则。早晨,大致在同一个时间起床,每天留出一定时间,或冥想,或读书,或听音乐,或散散步,为了消遣,不妨读点侦探小说,看看电影,但要保持在某个最低限度,不暴食,不暴饮。不过,最重要的是,我们实践的约束,不是来自外力强迫,而是我们自己意志的表现,我们因约束而感到愉快,逐渐习惯一个作法,直至最后舍不得放弃。自古以来,我们西方人看待约束,正如看待其他美德,认为它必定艰难。我们觉得,约束之所以“好”,必是因为难以做到。而东方人早就认识到,对人身心有益的,也必定令人愉悦,尽管起初需要克服几个障碍。
在我们西方文化中,专注比自律更难,好像一切都与专注力背道而驰。要学会专注,关键是学会独处,不读不听,不抽不喝。能专注实际上就是能独处,先能独处,然后才能爱。如果我自己站立不住,依靠另一个人,他可能是我的救星,但我们的关系不是爱。能独处是能爱的先决条件,这像个悖论。只要你尝试一二,就会发现独处有多难。独处会让人内心不安,坐卧不宁,甚至忧心忡忡。你很快就会兴趣索然,不再实践独处,进而把丧失兴趣合理化,认为独处毫无价值,傻事一桩,虚耗时间,如此等等。除此之外,你会注意到,尝试独处的时候,万般思绪浮现脑海,占据身心。你会注意到,尝试独处的时候,你会给每天的休闲时间制定种种计划,你会思考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你会考虑到什么地方消夜。你会用诸多事情充斥大脑,而不是让大脑摆脱它们。这个时候,做几个简单的实践,能有帮助。例如,放松坐好(既不懒散也不紧张),闭上眼睛,尝试想象眼前有个白幕,驱除扰动心神的影像和想法。之后,可以跟随自己的呼吸,不要想它,也不要刻意影响它,只是简单地跟随它,“感知”它。再进一步,可以尝试树立这样一个“自我感”:我 = 我自己,我是我全部力量的中心,我是我的世界的创造者。这种专注实践,每天早晨至少做二十分钟,如果可能,还可以长一点,晚上睡觉前再做二十分钟。
除了这些实践,我们应该学会专注于我们做的事,不论是听音乐,读书,谈话,还是欣赏风景。我们应该只对眼下做的事情有兴趣,我们必须对它全神贯注。当我们专注某个事物时,我们究竟在做什么,几乎无关紧要。这时,一切事物,无论重要与否,都实际上获得了一个新维度,因为我们把全部注意力给予了它们。若要学会专注,就应该尽量避免琐碎无聊的闲谈,也就是不真诚的交谈。两人谈论双方都知道的一棵树的成长,评论两人刚吃过的面包的味道,议论二人共同的经历,只要他们对谈话内容确有体验,不是抽象地了解,就是言之有物的交谈。与此相反,关于政治或宗教问题的谈话却完全可能言之无物。如果两个谈话者说的都是陈词滥调,说话时心不在焉,就是这样的情况。
补充一点,我们不仅要尽量避免琐碎无聊的闲谈,还应当尽量避开不良的社交圈子。我说的不良社交圈不仅仅指那些堕落的坏人,我们应该远离那些人,因为他们会毒化周围的气氛,让人感到压抑。我说的不良社交圈还包括那些内心已死的人,他们身体还活着,但灵魂已经死亡,他们的想法和言谈琐屑无聊,信口开河,而非言之有物,满嘴陈词滥调,没有自己的思想。诚然,并不是总有可能避开与这样的人交往,也不是必须避开他们。面对这样的人,如果我们不像他们预期的那样用琐碎无聊的陈词滥调应付他们,而是开诚布公,把他们当人对待,我们经常会发现,他们的行为会改变,而这改变经常是因为我们出乎其意料的言行震动了他们。
专注他人,首先意味着能够倾听。多数人并不真的倾听,别人说话时如此,甚至给别人提建议时也如此。他们不拿别人的话当真,也不拿自己的回答当真。结果是,谈话让他们疲倦。他们认为,假如他们专心倾听,会更累,其实恰恰相反。所有专心从事的活动都使人清醒(虽然事后会产生自然的、健康的疲倦),所有心不在焉的活动都让人昏昏欲睡,结果是晚上难以入眠。
专心致志,意味着生活在此时此刻。人们经常做着一件事,已经想着要做的下一件事。不言而喻,人们首先必须专注他们爱的人。通常情况下,人们彼此亲近,同时想着分开,对爱的人,我们必须学会接近而不同时想着分开。一开始,实践专注十分困难,我们会觉得永远学不会。显而易见,这时必须有耐心。如果不知道万事皆有定时,揠苗助长,那当然就永远学不会专注,也就永远学不会爱的艺术。如果想明白什么是耐心,看看小孩学走路就可以。他一次次跌倒,又一次次爬起,越走越稳,直到有一天不再跌倒。假如成年人像孩子那样耐心专注地做对自己很重要的事情,岂有不成功之理!
若不获得对自己的敏感,就学不会专注。这是什么意思呢?难道人应当时时刻刻思考自己?分析自己的心理?还是怎样?如果我们说,必须对机器敏感,并不难说明我们是什么意思。例如,每个开车的人都对车敏感。他能听到最轻微的异常噪音,感到马达加速最微小的变化。司机也能同样敏锐地感到路面的变化,能觉得前面与后面的车在做什么。关于这一切,他并不思考;他感知这一切时,处于一种放松的注意状态,在这个状态下,他能准确感到与他专注的情景相关的一切变化,而他专注的就是安全驾驶。
如果我们想找一个情景,其中一个人有对另一个人的敏感,最明显的例子莫过于母亲对婴儿的敏感和反应。婴儿没有明显表现之前,母亲就能注意到他身体的变化,他的愿望和迫切需求。孩子一哭,母亲就会醒来,而更响的噪音却不会把她惊醒。所有这一切,都意味着她对自己孩子生命的变化有一种敏感;她既不恐惧,也不担心,是在一种清醒的宁静中感知,时刻准备接受来自孩子的一切有意义的信号。我们对自己可以具备同样的敏感。例如,觉得累,感到压抑,不要消极忍受,不要让召之即来的忧思愁绪加剧这感觉,而是问问自己:“我这是怎么了?为什么如此压抑?”注意到自己愤怒气恼,发现自己做白日梦,或以其他方式逃避现实,也要这样自问。在这些情况下,重要的是追寻真正的原因,而不是千方百计通过合理化逃避问题。我们应该倾听自己内心的声音,这声音经常会很快就告诉我们,我们为什么如此不安,如此压抑,如此愤怒。
普通人对自己身体的运转都有一定的敏感。他能注意到身体的变化,包括轻微的疼痛。获得这种对身体的敏感比较容易,因为绝大多数人都清楚身体状况良好时是什么感觉。对精神过程的敏感却很少见,因为绝大多数人从来没见过精神状态完美的人。他们认为父母、亲人或社会群体的精神状态就是常态,只要他们自己精神状态不偏离这常态,他们就觉得自己正常,就没有兴趣观察自己的精神状态。例如,很多人从来没见过有爱心的人,没见过具有完整人格、有勇气、有专注力的人。显而易见,要获得对自己的敏感,必须明白完全健康是怎么回事。如果一个人年幼时、成年后从来没有这种体验,如何获得它呢?这个问题不易回答,不过它指出了我们的教育制度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在现在的教育制度下,知识得到了传授,但是遗失了对人的发展至关紧要的传授,这传授只能通过出现成熟的、有爱心的人来完成。在较早的西方文化中,在中国,在印度,最受尊崇的是具有卓越灵命与高尚精神的人。传授知识不是教师的唯一职责,甚至不是主要职责,他的责任是传授作人的态度。在当今资本主义社会——在俄式共产主义社会也是如此——我们不再景仰灵命卓越、精神高尚的人,不再以他们为楷模。在西方,万众瞩目的是给芸芸众生带来满足感的人,尽管这满足感其实是代用品。人们效仿的楷模是电影明星,节目主持,专栏作家,名商巨贾,顶尖政客。很多时候,他们的主要本领就是能让自己成为大众的话题。不过,情况并没有坏到令人完全绝望。像阿尔伯特·施维策这样的人也能在美国出名;在世的和历史上的伟人,作为真正的人而不是作为广义的娱乐人物取得卓越成就,我们可以用很多方式让年轻一代了解他们;古往今来,人们创造了那么多伟大的文学艺术作品;想想这些,就觉得我们仍有机会创造一个理念,这理念告诉人们什么是健全的人生,并从而让人们对人生功能失调保持敏感。如果不能成功保全关于什么是成熟生活的理念,那么我们的全部文化传统就可能崩溃。这文化传统的基础,首先是传承某些人类本质特征,而不是传授某种知识。如果这些本质特征在后人眼前消失,那么,五千年文化就会瓦解,即便它创造的知识得到传授和发扬。
到此为止,我讨论了实践任何艺术都必须做什么。现在我说明哪些品格对锻炼爱的能力具有特殊意义。依照我前面关于爱的本质的讨论,培养爱的能力,首要前提是克服自恋。有自恋倾向的人,只觉得自己内心的东西真实,对他来说,外界现象本身并不实在,他只会感觉到外界事物对他是有利还是有害。自恋的反面是客观;客观就是能够如实看待人与物,能把客观景象与出于愿望和恐惧的景象区分开。各种精神疾病有个共同表现,就是极度不能客观。对精神病患者来说,只有一个现实,那就是他内心有的东西,就是他的愿望与恐惧。对他来说,外部世界是他内心世界的符号,是他的作品。我们做梦的时候就处于这种状态。在梦中,我们制造事件,导演表达我们愿望与恐惧的戏剧(当然,这些戏剧偶尔也表达我们的观点与判断),只要我们还在睡,我们就相信梦中的事件真实,与我们清醒时感受的现实一样真实。
精神病患者与做梦的人完全缺乏外部世界的客观景象。不过,我们多少都有点精神病,我们多少都在睡觉,我们都有个不客观的、被我们的自恋倾向扭曲的世界观。需要我举例子吗?只要看看自己,看看周围的人,读读报纸,每个人都能轻而易举找到很多例子。在这些实例中,对现实的自恋扭曲有程度上的差别。举个例子,一位女士给医生打电话,说想下午就诊。医生说,当天下午没时间了,但她可以第二天来。女士说:“医生先生,我家离您的诊所只有五分钟!”医生对她解释,她住得近并不意味着可以为他节省时间,但她听不懂。她是以自恋的方式感知这个情景:因为她省时间,他也省时间;对她来说,唯一的现实就是她自己。
人际关系中,时常发生自恋扭曲,只是不这么极端,或者说不这么明显。观察子女的反应,不是关注(或关心)他们自己的感受,而是只看他们是否听话,是否让自己高兴,是否让自己脸上有光,如此等等,这样的父母有多少?自己有母亲依恋,因而觉得妻子的每个要求都是对自己自由的限制,从而认为妻子霸道,这样的丈夫有多少?小时候制造了一个光芒四射的骑士幻像,发现丈夫与之不符,就认为他无能或蠢笨,这样的妻子有多少?
看待其他民族时缺乏客观,是众所周知的坏现象。一夜之间,另一个民族被认为邪恶卑鄙到无以复加,而自己的民族变成善良高尚的化身。敌人的所作所为,用一把尺子衡量;自己的所作所为,用另一把尺子衡量。敌人行善,被认为格外邪恶,因为它误导我们,欺骗世界;我们作恶,不仅必要,而且正当,因为我们的目标高尚。观察一下民族之间的关系,看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不得不相信,客观是例外,常规是受自恋扭曲,只不过扭曲程度有高有低。
理性是客观思考的能力。以理性为基础的态度是谦卑。只有谦卑下来,走出孩童时对全知全能的梦想,人们才能客观,才会运用理性。
就实践爱的艺术而言,从以上讨论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培养爱的能力,必须收敛自恋,深化谦卑,提高客观,加强理性。我们必须以此为毕生追求的目标。爱不能分割,谦卑与客观也同样不能分割。如果我不能真正客观地看待陌生人,我就不能真正客观地看待家人,反之亦然。如果我想掌握爱的艺术,我就必须在所有情况下努力做到客观,必须培养一种敏感,自己不客观时,立刻就能察觉到。我必须努力分辨两个不同的东西,一是我制造的受自恋扭曲的关于一个人及其行为的印象,二是那个真实的、不以我的利益、需求和恐惧为转移而独立存在的人。一旦能够客观,能够理性,学习爱的艺术的路程就走了一半,但我们必须在面对我们接触的所有人时都具备这能力。如果一个人只想客观看待自己爱的人,认为看待他人时不必客观,那他很快就会发现他两头落空。
培养爱的能力,取决于我们能否克服自恋,能否克服对母亲和亲属的不伦情结。获得爱的能力,取决于我们能否成长,能否在与世界的关系和与自己的关系中培养一种创造取向。要克服自恋,要重生,要成长,信心必不可少。实践爱的艺术需要锻炼信心。
什么是信心?信心一定与信仰上帝或相信宗教教义有关吗?信心与理性和理性思考必然对立或分离吗?要弄清信心问题,首先必须区分理性的信和非理性的信。非理性的信(无论是信人还是信思想),基础是臣服非理性的权威。相反,理性的信是确信,根基是自己的思考或感觉。理性的信主要不是指相信某个事物,它具备我们自己的确信所特有的确定性和不可动摇性。信是一种支配全部人格的性格特征,而不是相信某个确定的事物。
理性的信,根基是创造性的、理智的、情绪的主动。人们认为理性思考排斥信心,其实理性的信是理性思考的重要组成部分。举个例子,科学家是怎样得到新发现的?他是不是一个接一个做实验,一个又一个收集事实,而对自己期望发现的东西毫无预见呢?以这种方式在某个领域获得重要发现,十分稀少。其罕见程度,不亚于一个人在天马行空的幻想中做出重大决定。在人类的全部活动领域,创造性思维过程的起点往往是“理性的预见”,这预见本身来自大量前期研究、审慎思考和观察。到某个时候,科学家收集到了足够材料或者提出了数学公式,他原初的预见具有了高度可信性,我们就可以说他成功地提出了探索性的假设。细致分析这个假设及其涵义,收集支持假设的新事实,进而产生有效的假设,最终,这个假设可能被纳入一个普遍理论。科学史上,相信理性、预见真理的例子比比皆是。哥白尼、开普勒、伽利略和牛顿都对理性充满不可动摇的信心。为了这信心,布鲁诺死在火刑柱上,斯宾诺莎被开除教籍。从产生理性预见到提出理论,每一步都需要信心:相信这预见是个值得追求的理性目标,相信假设是个可能成立的、有解释力的论断,相信最后提出的理论,保持信心,至少延续到人们对理论的有效性达成普遍共识。这种信心的根基是自己的经验,是相信自己的思维能力、观察能力和判断能力。仅仅因为某个权威或多数人那么说,就信以为真,那是非理性的信。理性的信以独立确信为基础,而独立确信的根基是,自己进行创造性观察与思考,不理会多数人的意见。
理性的信并不是仅仅在思想和判断中发挥显著作用。在人与人的关系中,信是真诚友谊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也是爱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信一个人”,意味着肯定这个人靠得住、不会变,无论是他的基本态度,他的人格内核,还是他的爱,都是如此。这并不是说一个人连他的意见都不应改变,不过,他的基本态度应该保持不变。例如,对生命的尊重,对人的价值的尊重,应该是他本人的要素,永不改变。
在同样的意义上,我们信自己。我们能意识到自我的存在,能意识到我们人格内核的存在,尽管外部环境会变,尽管我们的意见和感情会发生一些变化,但我们的人格内核终生不变。这个内核就是“我”字背后的现实,我们确信自身的身份,基础就是这内核确实存在。如果我们不相信自我的恒定,我们就会发生身份危机,我们就会依赖他人的意见,他人的认可就会成为我们身份感的基础。只有信自己的人才能对他人忠诚,因为只有这样的人才能肯定未来的他与今天的他是同一个人,因此他的感情和行动与今天不会两样。必须相信自己,才能作出承诺。正如尼采(1910,S341)说的,人的本质特征就是能作出承诺,信是人生的前提条件。就爱而言,重要的是相信自己的爱,相信自己爱能够在他人内心唤起爱,相信自己的爱牢靠不变。
相信他人还有另外一个方面,那就是相信他的潜能。母亲对新生儿的信就是相信潜能:她相信孩子会活着,会长大,会走路,会说话。诚然,在这几个方面,儿童几乎个个能成长,少有例外,以至于人们很可能觉得,抱这些期待,并不需要信心。但是,有关另外一些潜能,有信心才能有期待。在某些情况下,儿童的一些潜能得不到发展,例如爱的潜能,幸福生活的潜能,运用理性的潜能,还有更特殊的潜能,例如艺术秉赋。这些潜能是种子,得到合适的条件会发芽成长,缺乏合适的条件则会夭折。对孩子至关紧要的人必须相信孩子的这些发展潜能,这是最重要的先决条件之一。是否有这个信心,是教育与操纵的区别之所在。教育就是帮助孩子实现他的潜能。与教育相反的是操纵。所谓操纵,就是不相信孩子的发展潜能,把合乎自己愿望的强加给他,把不合乎自己愿望的统统压制,以为这样孩子才能成为一个正派人。我们不需要相信机器人,因为它没有生命。
相信他人,最高境界是相信人。在西方世界,犹太-基督教以宗教方式表达了对人的信心;最近一个半世纪,人本主义的政治社会思想以世俗语言最强烈地表达了对人的信心。与对孩子的信心一样,对人的信心建立在这样一个观念基础上,那就是,只要条件合适,人天生有潜力建立一种符合平等原则、正义原则、爱的原则的社会秩序。迄今为止,人还没有建立起这样的社会秩序,正因为如此,我们需要树立信心,相信人能够达到这个目标。不过,正如其他各种理性的信,这个信念决不仅仅是个愿望,相反,这个信念有两个基础,一是人已有的、不可抹煞的成就,二是每个人的内心体验,每个人对理性和爱的体验。
非理性的信,根子是臣服一个压倒一切、全知全能的力量,是否定自己的力量和坚强,理性的信则是建立在相反的体验上。我们对一个观念有理性的信,因为这个观念来自我们自己的观察和我们自己的思考。我们相信他人的潜能,相信我们自己的潜能,相信人的潜能,原因是我们体验到自己潜能的成长,体验到成长的真实,体验到我们自己理性能力和爱的能力的强大;我们的体验有多深,我们的信心就有多大。理性的信,根基是创造性;有信心的生活,是创造性的生活。由此可以得出结论,相信权力(即相信统治)与相信权力的运用,是信的反面。相信业已存在的权力,等于不信尚未实现的潜能会发展。相信现有权力就是预言未来,但这预言仅仅以现状为依据,是严重的误算。这预言完全不合乎理性,因为它忽视了人的潜能和人的成长。对权力,不可能有理性的信。对权力,只存在臣服。当然,对掌权的人来说,还有保持权力的愿望。在很多人眼里,权力是世界上最实在的东西,然而人类历史证明,权力在人类的各种成就中最不稳固。正因为信念与权力格格不入,原本建立在理性的信基础上的宗教和政治制度,一旦依赖权力,一旦与权力结合,就会腐化,就会软弱。
树立信心需要有勇气。有勇气,意味着能冒险,愿意忍受痛苦和失望。若认为平安保险对人生最重要,就不可能有信心。躲进堡垒,靠远离他人和占有财富保平安,只会把自己变成囚徒。被爱与爱人都需要勇气,都需要敢于认为某些价值至关紧要,敢于跨出那惊险的一步,敢为这些价值冒牺牲一切的风险。
我说的勇气,完全不同于大言不惭的墨索里尼所说的勇气。墨索里尼有句口号:“冒险活着!”他的勇气是虚无主义的勇气。他的勇气,根源是对生命的毁灭态度,是因为不能爱生命而准备放弃它。敢于绝望与敢于爱恰恰相反,正如相信权力与相信生命恰恰相反。
可以锻炼信心和勇气吗?实际上,我们每时每刻都可以锻炼信心。抚养孩子需要信心,入睡需要信心,开始工作也需要信心。我们每个人都习惯具备这种信心。如果没有这信心,就会过分担心孩子,就会失眠,就无法开展创造性工作。没有这信心,就会多疑,就不能与人打交道,就会患疑心病,就无法作长远打算。必须具备信心与勇气,我们才能坚持对一个人的判断,即使舆论或某个出乎预料的事件显示我们判断失误。必须具备信心与勇气,我们才能坚守自己的信念,即便这信念不受大众欢迎。有信心,有勇气,我们就不会把生活中的困难、挫折与悲哀视为我们不应当遭受的惩罚,相反,我们会把它们视为挑战,克服挑战会让我们更加坚强。
锻炼信心和勇气,可以从日常生活小事开始。留意人们何时何地失去信心;看穿人们掩盖自己丧失信心时编造的种种辩解;认清人们在什么情况下行事懦弱,看清他们怎样把自己的胆怯合理化;留意每次背叛信心会如何令我们软弱,每次软弱又如何导致我们再度背叛信心,陷入恶性循环。以上都是锻炼信心和勇气的起点。迈出这第一步,我们就会认识到,我们觉得是怕得不到爱,然而事实上—— 经常是在无意识中—— 我们是怕爱别人。爱,就是在无保障的情况下把我们交托给他人,就是把我们奉献给我们爱的人,希望我们的爱在他(她)们心中激发出爱。爱就是信,信心小,爱必少。关于怎样锻炼信心,还有什么可说的吗?也许别人还有话说。假如我是诗人,是牧师,也许我还能试着再说一些。但我不是,所以我也就不勉强为之。我的意思是,只要真想学会信,就一定能学会,正如小孩学走路一样。
但是,有一个态度,对实践爱的艺术必不可少,而我们迄今为止只是顺便提到它,这里我们应该详细讨论,因为它是实践爱的基础。这个态度就是保持主动。我前面说过,主动不是“忙碌”,而是内心的主动,是创造性地发挥自己的力量。爱是一种主动。爱,就是时刻主动关心心爱的人,但不是仅限于关心心爱的人。如果懈怠,如果不时刻准备接纳,时刻清醒,时刻主动,就不能与心爱的人保持主动的关系。唯有睡时理当安静;醒时不应为懈怠留空。今天,不少人活在矛盾中,醒时半睡,睡时半醒,或者想睡时半醒。唯有完全清醒,才能不生厌,才能不讨厌;而不生厌、不讨厌是爱的重要条件。实践爱的艺术,有个不可或缺的前提,那就是,一日之中,保持思想活跃,感知敏锐,耳聪目明;避免内心懈怠,被动应付,消极拖沓,虚掷光阴。我们不可能把生活分成若干部分,只在爱的部分主动创造,而在其他领域消极无为。如果持相反的看法,那是产生了幻觉。创造力不允许这样的分工。只有在诸多其他生活领域保持创造性和主动性,才会高度警醒,生机勃勃,也才会具备爱的能力。在其他生活领域没有创造性,在爱上也不会有创造性。
我们在本章讨论的特点与态度与私人领域相关,但是,讨论爱的艺术不能局限于私人领域。讨论爱的艺术,离不开社会领域。既然爱意味着以爱的态度对待每个人,既然爱是个性格特征,那么它必然不会仅仅存在于我们与家人和朋友的关系里,而是会出现在我们与所有人的关系中,不论我们接触这些人是通过工作,通过商务,还是由于职业。爱亲人与爱陌生人之间没有什么“分工”。恰恰相反,爱陌生人是爱亲人的先决条件。假如人们认真把这个观点付诸实践,我们习以为常的社会关系就会发生根本改变。尽管我们常把爱邻居这个宗教理想挂在嘴边,实际主导我们关系的却至多是公平原则。公平就是交换时不搞欺诈,不论是交换消费品和服务,还是交换感情。“你给我多少,我就给你多少”—— 不论是物品,还是爱——这就是资本主义社会最普遍的道德准则。我们甚至可以说,公平伦理的发展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特别贡献。
之所以如此,根源在于资本主义的本质。在资本主义之前的社会中,决定物品交换的是赤裸裸的暴力、传统或人与人之间爱或友情的纽带。资本主义则把市场交换变成了决定一切的因素。无论是在商品市场、工作市场还是服务市场,每个人都依照各自的市场情况用自己可以出售的东西换取自己希望获得的东西,不用暴力,不事欺诈。
人们很容易把公平伦理与黄金律伦理混为一谈。人们可能认为,“你愿意别人怎样对待你,你就应该怎样对待别人”这句格言的意思是“与他人交换时要公平”。实际上,这格言原本是以民间谚语的方式表述了《圣经》的命令:“爱你的邻居,如同爱你自己。”事实上,犹太-基督教这个博爱规范与公平伦理完全不同。博爱规范的意思是爱你的邻人,也就是觉得对他负责,觉得与他是一体。公平伦理则意味着觉得对他没有责任,与他不是一体,恰恰相反,是觉得与他分隔,与他疏远。公平伦理的意思是尊重邻人的权利,而不是爱他。黄金律如今成为最流行的宗教格言,绝非偶然。正是因为人们用公平伦理解释它,这个格言才成为唯一一个人人理解、人人愿意奉行的宗教格言。但是,谁愿实践爱,那他首先得弄清公平与爱的区别。
但是,这里会出现一个重要问题。我们全部社会和经济组织的基础是人人力争上游,支配这些组织的是唯我原则,只不过受到公平准则制约,既然如此,人们怎么可能一方面按照现存社会秩序为人处世,另一方面实践爱呢?实践爱,不是意味着放弃世俗利益、过赤贫生活吗?基督教教士、托尔斯泰、施维策和维尔等人提出了这个问题,作了极端的答复。另外有些人,他们也认为在我们这个社会中,爱与过正常的世俗生活之间存在着根本矛盾。他们的结论是,今天,凡是讨论爱的,都是在参与一个巨大的骗局;他们认为,在当今这个世界,只有殉教者和疯子能爱,因此,一切关于爱的讨论都不过是善意的说教。这种观点很可敬,但它很容易被用来为玩世不恭辩护。普通人觉得:“我很想作个好基督徒,可是如果我真那么做,那我肯定会饿肚子。”事实上,普通人的想法背后就是上述激进观点。这种“激进主义”导致道德虚无主义。这些“激进思想家”与普通人一样,事实上都是没有爱的能力的机器人。唯一区别是,普通人觉察不到这个事实,思想家们知道这个事实,但认为它有“历史必然性。”
我坚信,认为爱与“正常”生活绝对不相容,仅仅在一种抽象意义上是正确的。互不相容的,是作为资本主义社会秩序之基础的原则和爱的原则。但是,具体地看,现代社会是个复杂现象。例如,如果不说谎,推销无用商品的人经济上无法生存,但是技术工人、化学家、物理学家不说谎也能生存。与此相似,农民、工人、教师和很多行业的商人,完全可以努力实践爱,而不因此陷入经济困境。我们固然要承认资本主义原则与爱的原则归根结蒂不相容,但我们也要承认,“资本主义”的结构十分复杂、变动不居,里面仍有很大的空间,允许人们不落流俗,发扬个性。
不过,我不想留下这么个印象,仿佛我们可以一方面期望当前的社会永远持续,同时可以希望博爱的理想终将实现。在我们当前这个社会制度下,能爱的人终归是例外。在当前的西方社会中,爱必然是边缘现象。不是因为许多职业排斥爱的态度,而是因为,在我们这个以物质生产为主导、贪图消费品的社会中,只有不落流俗的人才能抵制社会精神。不论是谁,只要他相信唯有爱才能合理解决人生问题,就一定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必须大刀阔斧地改变我们的社会结构,从而使爱成为社会现象,而不是极为个别的边缘现象。至于怎样改,我在这里只能点到为止。主导我们这个社会的是经理科层体系和职业政客;驱动人们的是群体暗示;社会的目标是无止境地多生产、多消费,生产与消费变成了终极目的。人的全部活动都被迫服从经济目标;手段变成了目的;人只是一部营养良好、衣冠楚楚的机器人,不再对他独有的人的特质和人的使命有兴趣。人若要具备爱的能力,就必须占据首要地位。经济机器必须为人服务,而不是相反。必须让人能够分享经验,分享工作,而不是最多只能分享利润。必须这样组织社会,使人的社会性、富有爱的特性与人的社会生存实现统一,而不是相互分离。如果我的观点正确,也就是说,如果确实唯有爱才能合理地、圆满地解决人生问题,那么,任何一个社会,如果它妨碍爱的发展,最终都将因为它不符合人性最根本的需求而灭亡。谈论爱绝不是“说教”,因为爱是每个人最根本、最真实的需求。这需求被挤到了暗处,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不存在。分析爱的本质,就是指出今天普遍缺乏爱,就是批判导致爱全面缺失的社会环境。爱可以成为社会现象,而非个别例外,相信这种可能性,是理性的信,其基础是对人类本性的洞察。
译后记
爱是个永恒的话题,永恒的含义很多。人类世代更迭,每代人都遇到相同的问题,是一种永恒;相同的答案不断被重复发现,是另一种永恒。弗洛姆关于爱的理论历久弥新,是第三种永恒。他论述的是理想的爱。不同年龄的人对理想的爱有不同的理解和感悟,但不论什么时候,理想的爱都值得追求,也可以追求。通过拙译与弗洛姆结缘的朋友,对爱的艺术,从理解到领悟,从向往到力行,也是个永恒的过程。
我翻译此书,初衷是为了学德语,所以绕了个圈子,不是直接根据弗洛姆的英文原著翻译,而是根据Liselotte Mickel 与 Ernst Mickel 的德译本翻译。本来没打算译完,居然完工,缘于张利民学长的敦促。根据英文原版校对时,发现了大大小小多处误译,这要感谢林颖、潘修华、祝得彬等几位朋友的鼓励。叶竹盛博士指出了若干误译,管玥同学认真细致地核对了部分译文,谨此致谢。特别感谢彭长桂博士润色、修订、代译鲁米诗选。部分译文曾在爱思想网站、松云书会公微号和雅礼读书公微号刊出,谨此感谢张荣川、汪卫华、田雷三位朋友热心相助。特别感谢老同学刘二柱审阅译文,指出了很多大大小小的错误。
拙译完成后,持有本书翻译版权的公司曾主动与我联系,提出以千字90元人民币的价格买断翻译版权。我认为译者抽版税才是合理的安排,出版的事于是搁浅。
弗洛姆1980年去世,他的著作将于2030年成为公版,届时拙译应该有机会正式出版。
李连江
2023年10月10日
源网页 http://weixin.100m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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